“哼,那时他们家该,把人一好好滴女子害死了,现在那女子回来索命来了!”
我一听他这话,就知道他对这事肯定知道,连忙朝着他那边靠了靠,又摸出二十块钱,塞到他手里。
“啥女子?叔,你给我讲讲呗,我最喜欢听故意了,这个就当是给你的报酬了!”
一下子赚了七十块,瘸子叔脸上又有了笑容,他把钱揣在包里,四下看了看,确定没人,这才收回视线,神神秘秘的看着我。m.χIùmЬ.CǒM
“那行,额跟你有缘,就跟你讲讲,不过这事,你听了就当没听过,千万不要讲出去啊,不然额们这村就完哩!”
瘸子叔一脸严肃,我连连点头,再三保证我听完就忘了,他这才开口。
他口中那个被害死的女子,正是我在王莹莹口中听到的那个名字,李秀清。
李秀清是王莹莹的妈,她是被拐卖过来的!
王莹莹的爸叫王德刚,是出了名的酒鬼,还没成家的时候,就天天泡在酒坛里,喝完酒脾气还大,十里八乡没有哪家愿意把女子嫁给他。
眼看着都快三十了,王家老两口着急,也不知是去哪里找了个人,塞了一百块钱,第二天,那人就带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女子来了他们家。
这女子,正是李秀清。
据说李秀清老家在南方那边,家里条件原本挺好的,爸妈都是知识分子,她长得也漂亮,又是大学生,原本已经订了亲,有个同样是大学生的未婚夫,谁知实习的时候喝了点酒,上了个陌生人的车,就被卖到了这里来。
王德刚比李秀清大了差不多十岁,又是个大老粗加上还爱喝酒,李秀清一点都看不上他,无数次的想要逃跑,但是都被抓了回来,又一次李秀清跑的时候,恰好跟喝醉了的王德刚撞了个正着,王德刚直接把她带回去,把两条腿都打断了。
那时候,拐卖妇女这种事情特别常见,加上是别人的家事,也没人管,打断了双腿,李秀清也跑不掉了,王德刚强硬着跟李秀清发生了关系,并让她怀了孕。
只是李秀清还是不待见他,从来不跟他说话也不给她好脸色看,王德刚本来就是个烂脾气,喝醉了酒就对李秀清拳打脚踢,有好几次都打个半死。
李秀清生下孩子之后,又因为是个女儿,王德刚对李秀清更加不好,打的更凶,甚至在孩子面前打,有一次,他喝的烂醉,恰好看见李秀清在家里拿着以前那个未婚夫的照片看,恼凶成怒,直接拿刀,捅死了李秀清。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村里人都不敢报警,怕自己家买来得媳妇也被发现,所以把李秀清的尸体扔到后山那个洞里面之后,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渐渐的,李秀清这个名字,也成了村里的禁忌。
“额记得,那个时候,额脚还是好滴,李秀清还求过额,让额帮她跑,可是额也怕王家来找额麻烦,没敢,后来那女子死了第二天,额就把脚摔断了!额估计,应该是她怪我哩!”
瘸子叔看着自己断了的那条腿,点了杆旱烟,猛地吸了一口。
我听完,瞪大了眼睛,我们川南那边,也有拐卖妇女这种事情,但是也从来没有闹出过人命。
一个女大学生,被打断双腿,关在这个村子里,最后还被活活捅死,该多么绝望啊!
在心里叹了口气,我收了收情绪,心里又有点疑惑,转头问瘸子叔。
“可是我看那小姑娘她爹好像还挺好的啊,他今天为了那小姑娘还跪下来求村长呢!”
“好?好个屁!那都是他装哩!他喝醉了没少打他家那女子,那娃也是可怜,从小就没了娘,还有个这样的爹,现在变成这样,我估计就是娃她娘上了她身,回来取王德刚的命哩!”
他说完,又吧嗒吧嗒的吸了一口旱烟。
我却沉默了。
附身吗?不像,我跟王莹莹见了好几面,没有在王莹莹身上看见一点鬼祟的影子,而且,如果真的是附身索命,那十二年前死的时候就应该索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她这个样子,倒像是中了某种幻术,或者说是,催眠咒?
我还没想明白,就感觉瘸子叔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想啥哩魂都没了,好哩,不说那晦气的事了,今晚你就在额这儿吃饭,叔下厨,给你做两个菜尝尝!”
不知道是收了我那七十块钱不要意思还是咋,瘸子叔热情的邀请我,我想起他给我盛水的那个碗那样子,就吃不下去,连连摇头。
“不了叔,下次吧,我今天还有事,下次我买两瓶好酒过来,再来找你!”
他一听有酒,眼睛都亮了,也没再继续挽留我了,让我下次有空一定要来啊,这才让我离开。
回到窑洞,我从枕头下面拿出我爷留下的那本书,翻了半天。
终于,在最后一页,翻到了有关尸魅花的介绍。
依棺而生,千年开花,花香浓郁,扰其心志。
短短的一行字,我思索一阵,回忆起昨天晚上,我在洞口处看见老刘将我缝进人皮俑里这件事情,忽然明白。
这尸魅花,有迷幻心志的作用,它的味道会让人产生幻觉,想起内心深处最在意的事情。
就比如,我如今最在意的,就是老刘杀了我。
而王莹莹,应该就是在小的时候,看见自己亲爹把亲娘杀了。
我只是短暂的闻了一点花香,而她应该吸入的比较多,所以就幻想自己成了李秀清,所以想要杀了王德刚,想要回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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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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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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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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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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