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诸天至强者:从吊打王仙芝开始>第111章 小别胜新婚,世子入太安
  在龙睛郡杀人立威之后,莫许亲自将鱼龙帮众人护送出了北凉,早有徽山轩辕家的艨艟战舰和桅帆楼船在北凉百里外的春神湖渡口相接应。

  春神湖连通广陵江,乘船顺流而下,直接就可抵达轩辕国境内。

  鱼龙帮两百多人拖家带口、扶老携幼,拿着大包小包各种行李,至少两艘大船才能装得下,否则也太拥挤了。

  莫许还想顺便趁着这段较为悠闲的时间,好好陪一陪刘妮蓉,过过二人世界,并认真开发她的身体潜能。

  尤其是她这双摄人心魄的修长美腿,浑然天成的致命武器,莫许必须要为她量身创造出一种绝世腿法,譬如《风云》里的“风神腿”这类神功。

  莫许和刘妮蓉独占楼船最高处的一整层舱房,白天船在江河之上行驶时,可欣赏湖光山色、两岸风景,或者做做健身操,锻炼身体,劳逸结合。

  晚上船在岸边停靠时,莫许就牵着刘妮蓉到附近的村坊镇子开小灶,或者观览当地的民俗文化。

  抑或俩人开始只是打算沿着岸堤牵手漫步,但一走到树林茂密的僻静无人处,便立即又幕天席地的双修起来,好不逍遥快活!

  不过此时已是深秋时节,晚风沁凉,且还有大半个月就快要到立冬了,天气也逐渐变得寒冷了许多。

  莫许和刘妮蓉如此这般狂野的二人活动亦由此停止了。

  莫许即使脱光了在冰天雪地里也不会被冻着,就怕刘妮蓉因此着凉生病却是不美。

  正所谓,观风俗,知得失。

  皇天不负有心人。

  莫许海纳百川、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去芜存菁,在他的创新补阙、高屋建瓴之下,终于在某夜水天一色的溶溶月光里,在他和刘妮蓉的抵死缠绵、缱绻摩挲之中。Χiυmъ.cοΜ

  莫许在刘妮蓉的身体上悟出了这门玄奇功法。

  莫许为之命名为【碾玉砂·流香踏月】。

  此功法现世之日,那是鬼哭神嚎,甚至有天降气运甘霖的征兆!

  莫许随即就将此门兼具身法与腿法于一体的旷世奇功,传授给了刘妮蓉。

  而在这些天日夜不辍的阴阳调和以来,刘妮蓉的修为境界也随之水到渠成、一蹴而就地跻身至大金刚之境。

  经过半个多月的旅游式颠簸,两艘巨舰到了大燕矶船坞停靠。

  莫许决定把鱼龙帮众人安顿在贺州的知章城,并给刘妮蓉这个红颜知己兼情人在某处依山傍水之地置办一座私人庄园。

  莫许为俩人的爱巢取名为“梅山园”。

  取自宋代的一首诗: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尊。

  ......

  莫许还剽窃了这首诗,在一个花前月下的旖旎夜晚,以物拟人地吟咏出来赞美刘妮蓉。

  既饱含深逾沧海的入骨柔情,又有铭刻两人共同记忆的意义。

  可把她哄得花枝乱颤,整颗心都溢满了有关莫许的一切,再也容不下其它。

  莫许深谙对于江湖女子,不要经常展示诗情画意、风花雪月的文绉绉这方面,但忽然来这么一下当调味剂还是非常不错的。

  二人的关系愈发水乳交融,不是夫妻胜似夫妻。

  这一路上,刘老爷子对他的感觉很奇怪,既像老丈人待女婿,又像是粉丝见到了偶像。

  每次莫许和刘旭喝酒吃饭时,刚开始老爷子表现得十分拘谨局促,等喝高后又一副老怀大慰的样子。

  刘妮蓉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先后亡故了,只有这个爷爷与她相依为命。

  刘老爷子并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前辈。

  但江湖小虾米的大风大浪,对于云海蛟龙而言,却是微不足道的。

  不要说像莫许这种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的,举世无双,独断万古,压得往后千百年乃至无数个时代的江湖武林中人喘不过气的存在。

  即便是已经被莫许打死的王仙芝、李淳罡,甚或是桃花剑神邓太阿这类凤毛麟角的后起之秀。

  对于以前遇到一个北凉校尉亦会无形中矮半截的刘老爷子而言,一个普通的伪金刚境宗师那都属于是神仙人物,完全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更遑论视金刚境为蝼蚁的莫许、王仙芝这种级别的人了。

  二者的差距就好比是《三体》中的歌者之于地球人,抑或者是神灵之于凡人。

  所以,不要说能跟莫许攀上姻亲关系,并且还像对待晚辈一样同桌喝酒吃饭,哪怕只是远远地看到这些神仙中人一眼,以前也是想都不敢想的。

  但因为他有一个花容月貌的美丽孙女,正好又被莫许这种存在看上,且还格外的青睐有加。

  说到这里,貌似莫许和《雪中》这些所谓的神仙中人大宗师,越来越泾渭分明,区别相当明显。

  例如王仙芝、邓太阿这种,从始至终都没有喜欢的女人,除了追求武道、剑道之外,几乎就没有别的爱好了。

  哪怕是李淳罡,虽然有爱的人,但也是因为一个女人而终身不娶。

  这些人,一辈子活得也太无趣了。

  都没体验过真正的生活。

  李白有诗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故而在莫许看来,这种清心寡欲且高处不胜寒的人,恐怕都还没有一个富家翁活得快乐。

  或许是因为莫许过于肤浅了吧,毕竟他是一个颜狗,实在理解不了那种纯粹、高尚且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

  之后,莫许自然是回到了轩辕国都城徽州。

  他的正宫夫人,女帝轩辕青锋,早已想他想得都快发疯了!

  小别胜新婚。

  莫许难免又要焚膏继晷的勤奋耕耘了。

  这一年,秋去冬来,雨雪霏霏,片片随风飘满天。

  下雪了,空中的飘雪便是风的形状。

  不过今年的雪,却比往年要来得更早一些。

  端的是:江山不夜月千里,天地无私玉万家。

  又有云: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

  ......

  雪似梅花,梅花似雪。似和不似都奇绝。

  —————————————————

  临近立冬,风云际会。

  巍巍天下中枢的太安城,鸾翔凤集,群英荟萃。

  车水马龙间,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停在城门外,一个满头霜发的年轻男子轻轻撩开车窗布帘,用他那对足以迷倒万千少女的丹凤眸子,瞥了瞥这座无比雄伟恢宏的城墙。

  这段时日以来,这座中天之城热闹得无以复加。

  先是宋老夫子一家惨遭波澜,几乎一夜之间便大厦倾覆,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纷纷,大多替晚节不保被生生气死了的老夫子觉得不值当,留下奏章副本求一份青史名声。

  连宋二夫子和小雏凤也都被殃及池鱼,给朝廷一搂到底,一家老小卷铺盖离开了京城。

  当时送行之人,三省六部官员,加上国子监读书人,再加上许多手不沾权的皇亲国戚,浩浩荡荡得有两三千人。

  宋家失势后,便是四王入京这件更为壮阔的大事了。

  胶东王赵睢首先进入京城,淮南王赵英紧随其后,接下来是靖安王赵珣和燕剌王赵炳,这让宗藩府以及兼掌宾礼事宜的礼部尚书和侍郎等高官都忙得焦头烂额。

  但真要说起来轰动之大,还要算那个不是藩王尤胜藩王的西蜀白衣陈芝豹,一骑入城,在当年白衣僧人李当心之后,第一次如此万人空巷。

  离阳皇帝赵惇更是亲自出皇城宫门去迎接陈芝豹。

  这位兵圣白衣白马,一杆梅子酒,哪怕是那些原先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北凉旧敌,亲眼见过以后,也被其无双儒将气度深深折服,更别论天晓得惹来主道两旁多少女子尖叫发狂。

  ......

  彤云密布,朔风四起。

  纷纷扬扬下起了鹅毛大雪,却似银铺世界,玉碾乾坤。

  整个太安城也银装素裹的。

  这几天,京城内大事件连番传开,轰动不止。

  皇帝对臣子的各种封赏擢升不提。

  上层精英们主要议论的焦点就是北凉世子徐凤年羞辱国子监的太学儒生,并一刀裂地两百丈,胆大包天地破坏御道一事,还留下了“为中原大地镇守西北,北凉三州以外,不受北莽百万铁骑一蹄之祸。”这等豪言壮语,可谓甚嚣尘上。

  言官弹劾的奏章多如雪花似的送到皇帝御案,却都石沉大海。

  城内某大道观一位颇有名望的真人也蹭热度,说徐凤年仗恃阴怪鬼魅之力,必不为天上神明所喜,言之凿凿,让愚昧无知的市井百姓们深信不疑。

  除此之外,还有一场轰动京城的盛事即将开始。

  便是兵部侍郎卢白颉跟三战三败的外乡游侠儿在按鹰台比剑,天子亲自准许卢爱卿告假一日,双方登上按鹰台比剑之前,恰好落雪伊始。

  那佩木剑的游侠儿先是败于吴家剑冢的一位女子剑侍,之后再败于京城剑术宗师祁嘉节,三败于东越剑池白江山,已经有了温不胜的名头。

  说来奇怪,这家伙相貌气度不讨喜,尤其是不得女子青睐,可灰头土脸连败三场以后,在市井底层却是极为受到欢迎,甚至许多军卒甲士也都高看一眼。

  而这一次比剑较前三次明显要热闹非凡。

  兼且按鹰台本就是赏雪观景的好地方,加之卢白颉有显赫的官家身份,更有传言几位皇子都会微服简行,悄悄来到按鹰台观看,更有声色双甲的大美人李白狮大张旗鼓亲临,故而比起前三次比剑都来得人声鼎沸。

  比剑,比贱?

  这就是莫许即使剑法盖世无双,但也从不用剑的原因。

  莫许也在关注着这场比剑。

  只是他并没有在台下看,而是在远处矗立于街角的百尺高楼之上。

  他此番来太安城,就为了一件事,挑起战事!用大势倒逼轩辕国加速逐鹿天下。

  莫许已经感觉到了,轩辕青锋是在故意拖延定鼎中原的进程。

  莫许也明白轩辕青锋的用心,无非就是想尽可能的多留他一天、一月或一年,但他实在是不想再在这个世界耗下去了。

  还有什么比当众杀了离阳皇帝要刺激?

  只要莫许在一次离阳的大朝会上,当着文武百官,杀了皇帝赵惇。

  如此,离阳朝野势必会同仇敌忾,并不顾一切对莫许背后的轩辕国发动战争。

  这正是他所希望的。

  不过莫许也说过的,不要让他遇到这个温华,否则必杀之。

  这楼虽然不是太安城最高的,却倒是雕梁画栋,而且地段极佳。

  透过顶楼最高一层这角度方位恰到好处的巨大窗牖,依稀可俯瞰到小半个太安城,荫蔽不易察觉,又能极大的扩展视野。

  “看来是你命该绝。好歹让你闯出了偌大名声,你也不虚此生了。可惜的是,成名日即是你的忌日。”

  莫许脸上戴着一个颇为滑稽的木雕面具。

  这面具一看就是出自某个心灵手巧却顽皮搞怪的女子之手。

  面具刚好遮住了他嘴唇以上的大半张脸,眼孔还是一大一小的,得亏他五感六识已入至臻化境,圣人亦难以企及的程度,即便是被蒙住眼,他都能轻松感知到方圆数里内的任何风吹草动,哪怕是突然多出来一只蚂蚁在地上爬,也逃不过他的神念笼罩。

  在这脑电波的探查扫描范围之内,所有人、物甚或是空气的波动都会巨细靡遗的反馈到莫许的识海之中,如观掌纹。

  这时,随着轻如鸿毛落地的脚踏木板楼梯动静,寻常人肯定察觉不了,一个身姿宛若雨后青莲且样貌雌雄莫辨的,比天下绝大多数女子还要漂亮、俊俏的美少年,好似一阵香风飘上楼来。

  来人芳兰竟体,身体散发着一种天然能撩拨人心弦的淡雅清爽之气,芬芳扑鼻。

  “师父,徒儿想死你了。”

  慕容桐皇直接从身后抱住了正在对着窗户看外面的莫许,声音无比柔腻幽怨,甚至还夹带着撒娇的意味。

  “为师不是跟你说过,以后你看着自己的影子,便等同于是在看我了。”

  莫许依旧在望着数里外按鹰台上准备拔剑比试的那两个人。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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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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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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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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