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山野桃花怨>第14章 切磋
  这所重点高中管理很严格,日子过得白开水一般枯燥平淡,凌小天每天都很忙碌,学习、考试、睡觉、吃饭往复循环,所有人都是趴在桌上堆得满满的书山之间,为了所谓的未来去努力。

  虽然学习很忙,这三年他和张媛见面的次数还是很多,每周都有几次,张媛经常来学校给他送生活费、家里种的水果,陪他逛商场买衣服等。琇書網

  张媛在家里卖点小东西赚的钱,除了自己用以外,几乎全花在凌小天身上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晃三年过去了,如同人睡觉一样,有时觉得只睡了几分钟,却是从天黑就到了天亮。

  转眼高中即将毕业,年满18岁的凌小天,已经由一个翩翩小少年变成个身高183的阳光俊朗男孩。

  他的成绩一如既往的很好,高考成绩公布了,意料之中,凌小天又考了全校第一。

  本来以他的成绩,可以选择任何一所高校,哪怕是想去京城大学读书也没问题。

  凌小天考虑到家庭条件不好,就选择了江城大学这所勉强排名前十的本地高校,建筑类专业。

  京城凌风的办公室里,他的下属兼心腹凌启辰正恭敬地向他作汇报:

  “老板,小少爷要上大学了,很遗憾,他选的江城大学,原以为凭他这成绩,可得会来京城的。”

  凌风眉毛一挑,淡淡地笑道:“哈哈,这小子,有个性,在哪都一样,江城也不错,顾兰不是正好也在江城吗,哈哈。你们暗中给我保护好了,有什么闪失,提头来见!”

  凌启辰马上挺身站立,正色道:“是,老板,您的意思是,好好照顾他,大学里就暗中帮他成就一番事业?”

  凌风不紧不慢地连忙摆摆手道:“不,我的意思是,只负责保护他的生命安全,不到万不得已不出手。事业上不用慌,高中几年估计他也累坏了,好好享受几年吧。”

  “对了,还有件事,小少爷和家乡一个农村女孩子走得很近。”

  “哦,是吗,仔细说说!”凌风抬起头,来了兴致。

  “这女孩很普通,只有初中学历,从小和小少爷一起长大,模样还算比较俊俏,但和顾兰小姐完全没法比,你看这……”

  凌风的目光黯淡了下来,摆弄着手里的签字笔,“算了,都随他吧,恋爱自由嘛,但是要做凌家未来夫人的话,肯定还是不合适,再说现在已经有人选了。”

  凌启辰看到老板的招牌动作,识趣地退了出去。

  知晓凌小天要去读大学后,张媛坐立不安起来,她早已习惯了凌小天的存在,可不想离他太远,第二天就开始着手去市里找工作。

  虽然张媛学历很低,但模样俊俏、办事利索、口齿伶俐,很快就在学校旁边的一个大型超市找到个收银员的工作。

  超市是新开的,还没有正式营业,不知具体什么时候才能去上班。

  超市待遇一般,老板是当地人,是位土豪包租公,很人性化地给员工提供一室一厅的房子暂住,象征性地每月收点租金,上岗后交付。

  又到了一个开学季,今天是大学报到的日子,张媛早早起床,到凌小天家帮他收拾好行李。

  张媛可能还一个月才能去江城市区工作,虽然同属一个城市,但相距遥远,高铁都要跑几个小时,城乡差距也比较大。

  吃了早饭,凌富贵李芳张媛三人陪着凌小天,前往高铁站。

  从小到大,张媛和凌小天还没分开这么久过,就是高中三年,张媛也经常去学校看他

  一路上她兴致不高,一反常态,始终闭口不言,默默地听着凌小天一家人聊天。

  她感觉两人差距越来越大,距离越来越远了,县城里三年的高中生活,已经让凌小天身上那股山村野小子的味道,变的越来越淡。

  一旦到了灯红酒绿、美女如云的江城,这个帅的一塌糊涂男孩子,肯定很受女孩子追捧吧,他还会记得自己吗,张媛对未来很忧虑。

  到了高铁站,凌小天的高中三年同桌陈金,还有一个叫张梦溪的女孩,在检票口等他,三人很多天前就约好一起出发,车票都是连号的。

  张梦溪长得很漂亮,又高又瘦,身材很好,是陈金的邻居兼初中同学,高中时他们两个同年级不同班级,巧合的是,她也和凌小天一个专业。

  凌小天不认识张梦溪,但张梦溪对他却熟悉无比,看到凌小天开心,期待已久一样的表情,兴奋地差点拍手跳了起来。

  张梦溪觉得太有缘分了,肯定一切冥冥中早已注定,否则哪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暗恋了三年的男生,居然大学里要和自己同校同专业。

  感情上经常是这样,两人偶遇时,有意的一方,认为一切是缘分天定。无意的一方,认为纯粹就是巧合而已。

  高中三年,凌小天经常发现有女生站在教室走廊外偷看自己,他早习以为常。

  三人检票进站,张梦溪刻意地并排和凌小天亲昵走在一起。

  看到这一幕,张媛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走进检票口那一刻,凌小天心里有些不舍,回头向张媛招了招手,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

  进站上车,凌小天靠窗坐下,陈金和张梦溪坐在他旁边。

  凌小天没有说话,第一次出远门,心里隐隐有些失意,他表情落寞地看向窗外。

  站台上,一对候车的情侣正难舍难分地抱在一起,远处响起的一阵突兀的汽笛声,让那位姑娘一脸的焦急,也许女人的心更柔软,更不忍离别吧。

  不知何时,天空飘起细雨,女孩终于上了车,眼圈红红的从凌小天对面走了过来,在他们后排坐下。

  列车徐徐开动,凌小天一直望着窗外,看着细雨中缓缓远去的站台,逐渐笼罩在一片朦胧中,他此刻的心境如同这天气一般,也是灰蒙蒙的。

  列车缓缓加速,经过体育公园的一个广场时,他发现一个窈窕的身影,正在拼命地朝着列车分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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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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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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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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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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