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还没有露出头来,天边只是飘着一片美丽的彩霞,为这略显昏暗的天地增添一丝光彩。
木板马车缓慢的行驶在颠簸的道路上,驾车的老车板子时不时的挥动马鞭,催促着前面的马前行。而在马车上坐着一个年轻人,穿着一件略微有些肥大的白色衬衫,下身着一条灰色长裤,小麦色的肤色将脸上硬朗的线条刻画的清晰可见,再加上一头短发,让整个人精神十足。
坐在车子上的就是林珲,连着两天在烈日下干活,他原本白皙的皮肤被晒成象征健康的小麦肤色。皮肤被晒黑,林珲自己倒是没什么抱怨的,反而是有些窃喜。对于原本白皙的皮肤,让他感到十分的不适应,走在村里,总是会引来乡亲们的打量,就好像看怪物一样。
自从将院外的十多亩荒地整理出来以后,闲下来的林珲没事就在那里合计着,那些地该怎么用来种果树,需要多少株果树苗。这一算不要紧,需要的果树苗还真不少呢,买果树苗的钱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对于现在还是一穷二白的他来说,还真是不好办。
虽然,空间里也有一些果树。但是,自从林珲昨天进空间看过后,他就立马将这个念头给打消了。他可不敢将里面的果树拿到外面来种,那些果树经过精气的滋养,都长得比一般果树大上不少,一打眼就能瞧出其中的不同之处,放到外面实在是太显眼。
没办法用空间里的果树,就只能去买果树苗来栽。可是,承包土地的承包费都还没支付给村里呢,他又哪有钱去买果苗。
正当林珲在为买果苗的时候,偶然间看到紫色土壤上种着的人参,眼前不由一亮,想到他可以买人参啊,运气好的话,不仅买果苗的钱够了,而且连土地的承包费也有了。
于是,林珲赶忙跑到紫色土地上挖人参。不过,当他看到土地上的人参的时候顿时傻眼了。原先才只有二十多株的人参,现在已经长出一大片,看那样子估摸得有上百株之多,大部分都是最初的那些人参结的籽长出来的。而且,还有一小部分又开始开花结果了。
后来长出来人参年份还都太短,卖不了多少钱,林珲就没有动,他在原先的那些人参里选出一株年份最小的人参。虽然,是那里面最小的人参,但是其年份也不低,至少得有几十年的参龄,婴儿手臂般粗细。
说来也巧,今天一大早林珲爬起来准备到县城卖参,正好他在村子里遇到了赶着车到县城的老蔫叔,就打了个顺风车。
坐在车上,林珲转着脑袋,欣赏沿途的风景,可是没一会就看腻了,问道:“老蔫叔,我们离县城还有多远啊?”
“还有七八十里,到下午才能到。怎么这就沉不住气啦!”老蔫叔一边甩鞭子,一边笑呵呵的说着,对于这个时代的乡下人来说,一年中除了逢年过节才难得能进一趟城的,有些老人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见过县城是个什么样子。
所以,进城对于那些生活在山村里的农民来说,就像是过节一样,都要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林珲也对此行期待万分,他很想看看这个时代的县城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除了这个,最主要的目的是把人参卖掉,拿到钱以后,他要先找找有没有卖苗木的地方,买上一批苗木。如果,还有剩余的钱的话,在县城里好好逛逛,买些生活必需品。
一路走下来,不停地和老蔫叔唠嗑,倒也不无聊。唯一让林珲无语的是走的这条路,实在太难走,坑坑洼洼的,还有很多的石子,车子是走一路颠一路,弄得他屁股疼,也让他对这路充满了怨念,发誓等以后有条件了,一定要修一条平坦的路出来。除此之外,他也有其他的考虑,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
就这样,颠簸着走了两个两三个小时,马车才走出山区来,上了一条平坦的路,这让林珲不由的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忍受马车的颠簸了。渐渐的离着山林越来越远,路两旁的树木也越来越少。马车又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在一处岔路口上了一条柏油马路。
这柏油马路不是很宽,也没有后世马路漂亮。路上的车辆很少,偶尔能够见到那么一辆辆吉普车,轿车更是难得见上一辆。路上行驶的大部分都是拖拉机,自行车,还有他现在坐着的这样的马车或是牛车。xǐυmь.℃òm
更叫林珲惊奇的是还有骑驴的,当然不是“张果老倒骑驴”。
沿着马路走,途中换了几次方向,一直到下午两点左右,他们终于见到县城的轮廓,坐落在期间几栋小楼就是县城的典型标志。。
路上的人也渐渐多起来,不少的人都穿着灰蓝色的中山装,还有穿着绿色军装的,想来是军人或是民兵吧。着装上倒是比乡下的人整洁,毕竟他们不像农村的农民那样,整天在土地上刨食。
很快马车就驶进县城,林珲瞪大了双眼,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街道的两旁。这个年代的县城不像是后世那样发达。路的两旁,坐落着一排排的砖瓦房,期间还夹杂着那么一两栋两三层的小楼,最高的要数百货商店了,大概有四五层的样子。那些房子都显得有些陈旧,当然这是以后世的眼光来看的。
林珲默默地将百货商店的位置记在心里,想着回头也到里面逛逛,买些东西。
林珲他们两个人,一路上只顾着赶路,只喝了两口水,滴食未进,早已经饥肠辘辘所以马车一驶进县城,老蔫叔就直接赶着车来往前走,寻找买吃食的路边小摊处,打算先将肚子填饱。
特殊时期已经结束,早已经开始改革开放,虽然有些政策还没有放开,但是想在路边摆个摊卖些东西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因此,这路边卖东西的小摊就渐渐的多起来。
在一处路边边小摊停下来,将马车在路边停好,两人走到卖吃的小摊前,找一张小桌坐下。这处小摊,摆着四五张桌子,周围摆着一些圆木凳。其他的桌子上都已经坐满了人,上面摆满饭菜,散发着浓郁的香味,让林珲不停地出溜鼻子,嘴里流出口水来。
两人点了一盆汤,几个大大的白面馒头,用手一捏很结实,都是货真价实的。哪像以前那样,看着挺大的一个馒头,用手一捏就只剩下一半大小。
没一会汤和馒头就端上桌,早就饿的不行的林珲,赶忙的抓起馒头大口的吃起来。由于吃的有些急,他差点就被馒头给噎着,喝了一大口汤才给压下去。
老蔫叔看着他猴急的样子,咧嘴笑笑,也拿起馒头不紧不慢的吃起来。很快桌上的馒头和汤就被两人给吃的一滴都不剩。
他们也不敢剩,粮食在农民的心目中可是很重要的,辛苦一年的才勉强收获供一家人填饱肚子的粮食。因此,农民们都很珍惜粮食,浪费一粒粮食都能够让他们心疼好久的。
吃完饭,一算账这顿饭两个人才花了八毛钱。老蔫叔从怀里掏出帕子,小心翼翼的打开,从里面数出八毛钱,递给摊主,然后又将剩下的钱包好塞回怀里。
接下来,老蔫叔要去找他住在城里的老朋友,林珲要去卖人参,就没跟去,约定后在百货商店的门口碰面。
按着老蔫叔的指点,他自己一人向着药店方向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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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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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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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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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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