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一声惊雷响起,一团火球宛若烟花般瞬间炸开,迸发出红色的火光照亮了整个兴化坊,
咯咯~~汪汪汪~~
哇~~~
“爹,娘,打雷了我好害怕”
“孩他爹,怎么好端端的打起雷来了,是不是有什么预兆!”
“你问我我问谁去,你个疯婆娘赶紧睡觉!”
鸡鸣犬吠,孩童哭啼,各种嘈杂的声音充斥着整个长安城,那些个三三两两还在街上闲逛的百姓们吓得屁滚尿流,还以为是天降神雷,惩罚他们夜不归宿!
城墙之上,站岗执勤的金吾卫们早已惊的目瞪口呆,从未见过如此震撼场面,好端端的深夜,无缘无故竟冒出朵“花”来!
还是值守将领身经百战,率先反应过来,高声喊道:琇書蛧
“敌袭~~~
全军戒备,通知下去关闭所有城门,包围兴华坊!!!”
声音连绵流长,惊醒处在惊骇中的士兵们
顿时,朱雀大门大开,皇城中金吾卫们全副武装鱼贯而出,朝着兴华坊涌动!
而拖着林春疯狂奔跑的薛礼,被突如其来的炸响吓得止住了脚步,回头望去欲要看个究竟,然夜太黑,瞅了个寂寞!
暂时得以解脱的林春疯狂咳嗽,老脸早已憋得通红,比关羽还二爷。要不是薛礼那该死的好奇心,估计得当场躺平!
不过,刚才的金元宝爆炸的那一幕,却是实打实地落入他的眼中,竟有如此大的威力,好在林春没有继续沉浸在喜悦当中
“别别别看了,快快回家,记得翻墙回去”
林春用尽全身力气,说出这句话,现在还不是发表获奖感言的时候,刚刚爆炸动静太大,要不了多久金吾卫便会包围此地,到时候想跑也来不及了。
薛礼心领神会,立马抓住林春的后脖领像拎鸡仔似的瞬间蹿出,林春两眼一瞪,再次被人锁住命运的咽喉,无法呼吸...
爆炸中心
烈焰浓烟冲天而上,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刺鼻的味道,乱哄哄的人群发出阵阵咳嗽声,犹如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乱喊乱叫:
“啊~~~我的脸,我的脸”
“我的手,麻子哥快救救我”
“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见~~~”
“你mb的!!!”
“我淦~”
陈麻子已经被震的麻木不仁,脑瓜子嗡嗡作响,根本听不清小弟在说些什么。
但好歹是个老江湖在长安城混迹多年,知晓这里动静闹得太大,金吾卫要不了多久便会闻声赶来,到时候麻烦就大了,连忙踹起躺在地上的小弟!
“兄弟们赶紧跑,金吾卫要来了咱们老地方见!”
说罢,陈麻子脚底抹油,一溜烟跑没影了~~
大伙一听到“金吾卫”这三个字,瞬间跟打了鸡血似的,也不顾自身伤势,疯狂朝着四周逃窜!
少顷,哐哐哐~~~一大队金吾卫浩浩荡荡赶来,将兴华坊围了个水泄不通,却还是来晚了一步,早已人去无踪,扑了个空~~~~
“唉,还是来晚了一步”
值守将领暗叹一声,接过手下递来的火把仔细打量起来!
只见地面的青石砖上黑黢黢一片灼烧痕迹,黄纸碎屑散落一地,在中心地带还有大量血渍,
将领若有所思,扩大搜索范围,发现在周围的坊市楼阁墙面竟镶嵌着一块块陶瓷碎片,而且除了通往安化门的街道外,其他街道都有或多或少的血迹...
将领立刻吩咐手下分成多队,追寻地上血迹,而他自己却带着一队人马朝着安化门街道走去
这一走,还真让他发现了端倪,地上竟有一条长长的拖痕,一直延续到永安坊附近才消失不见...
将领嘴角微翘,心中已有计较!
“所有人,以永安坊为中心,仔细搜寻,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抓捕。若看到、听到那间阁楼有声音,有灯火,立刻进去盘问不得有误!”
“是”
~~~
回到小院中,
薛礼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真的,要不是他吃得多,拎着大哥跑那么远的距离,不给累死都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换成背的该多好,本来想问问大哥可不可以用背,不用带的,结果大哥把话给堵死了...
林春也好不到哪里去,像个小鸡仔似的被薛礼拎着拖了一路,上串下跳的,差点把他勒死,而且脚后跟都给磨秃噜皮了,要不是这会鞋底厚实,估计半个后跟都没了。
要是林春知道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会不会气得吐血?
歇了好一会儿,薛礼才慢悠悠爬起想要过去点灯,林春大惊,立马扒开薛礼手中的火折子!
薛礼一愣,想要开口说些什么,林春立马比了个禁声的手势,
嘘~~~
林春赶紧爬起来,凑在薛礼耳边轻声说道:
“别点灯,别说话,说不定现在金吾卫在到处搜查,有什么问题天亮后再说,赶紧去睡觉,
回房的时候小声点,别吵到小虎睡觉,今晚的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明白吗?”
薛礼恍然重重点头,敛声息语离开林春房间,这模样跟个小偷有何区别!
打发走薛礼,林春猛灌了几口凉水平复下激动得心情,晃晃悠悠躺回大床上闭目养神!
回想起刚才看到的爆炸瞬间,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自从造出炸弹后,林春便一直想找个机会试试威力,忙来忙去还得搞忘了,要不是今日发生这档子事,也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真是瞌睡来了便有枕头,
黑夜、宵禁、杀手,天时、地利、人和全齐了,还有办不成的事!
最让林春意外的是,会有如此大的威力,那架势能比得上十个大爆竹,而且还里面加了陶瓷碎片,想想都知道其杀伤力有多恐怖,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世家的暗箭了,
虽然光凭这样是很难干掉敌人的,但能对其造成伤害便已经足够,有时候炸伤比炸死更加可怕,要是再做大些给倭国头上扔两个下去,简直美滋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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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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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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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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