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这地方还真是有种说不上来的浪漫。
沿着小路穿梭在芦苇荡里,足足走了十几分钟,冯幼君一脸疑惑。
“冯浔,你和女生约在哪里啊?”
她四下环顾说道:“那女生是一个人吗?这样的地方,一个女孩子很不安全的。”
“哦……她,她,她应该不是一个人。”
离目的地越是近,冯浔就越是紧张,生怕亲姐发现真相后,二话不说狠揍他一顿。
姐弟二人又往前走了一阵。
冬天,又是阴天,天黑得格外早,两个人在芦苇荡里慢吞吞走着,不知不觉间,竟然到了傍晚。
“冯浔,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远处有野鸟的声音,一只兔子从冯幼君脚下窜过,吓得她差点跳起来。
“你们放着那么多商场咖啡厅不约,非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见面?不嫌冷吗?”
冯幼君皱着眉头,裹紧了围巾,将自己包得只剩下一双眼睛。
“啊呀,我忘记带东西了。”
忽然,冯浔停下脚步,看着冯幼君说道:“姐,你沿着这条路再往前走十几米,我去车上拿个东西,很快就回来。”
也不等冯幼君说什么,冯浔已经窜了,比兔子都快。
冯幼君:“……”
这小子今天怪怪的,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究竟是什么情况?
她回过神来,才发觉这一人高的芦苇荡里,只她一个人。
风吹过,发出沙沙的响声,让冯幼君后背有些发凉。
她打了个哆嗦,加快了脚步,只想赶紧找到那个女生,二话不说带她去车上再聊人生。
这鬼地方,太吓人了。
按照冯浔的指引往前走了十几米,眼前忽然变得开阔起来。
而看到眼前这一幕,冯幼君有些懵。
这荒郊野外,一大片空地上,摆放着鲜艳欲滴的红玫瑰与百合,甚至,周围还竖着拱门,上面缠绕着彩灯串,在夜色里,闪烁着暖黄的光芒。
江南骁一身西装站在花海中央,温柔看着她。
他手中捧着一束铃兰花,慢慢的,往冯幼君这边走了过来。
“不是,你这……”
冯幼君被吓了一跳,她四处张望,试图寻找女生的身影,但除了江南骁之外,哪里还有别人?
夜幕四合。
忽然之间,一道璀璨的亮光从江南骁身后升起,在天幕下划过,短暂寂静后,漫天烟花绽放,瞬间照亮了夜空。
冯幼君忍不住惊呼,她捂住了嘴,眼底满是惊艳与喜悦。
“君君,嫁给我!”
江南骁半跪在冯幼君面前,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个戒指,举在冯幼君面前。
“你,你……”
身后的烟花谢幕又升起,循环往复,恍若白天。
冯幼君毫无防备,心中又是震惊又是激动。
只见江南骁也不着急,他就那么等待着,眼底满是温柔。
终于,冯幼君回过神来,她看着江南骁,再看着他手中的戒指,片刻,她忽然笑了。
“你呀!”
江南骁笑的温柔,他再次说道:“君君,嫁给我!”
“好!”
没有矫情,甚至没有犹豫,冯幼君摘下手套,伸出了自己的手。
江南骁握着她的手,缓缓的,将戒指戴在了她的中指上,尺寸刚刚好。
将手中的铃兰花束放在冯幼君手中,江南骁站起身来,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面前的女人。
从此,她是他的爱人,是他的未婚妻,是他要用命来守护的宝贝。
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江南骁稍稍后退一些,他的手捧着冯幼君的脸,俯身吻了上去。
本只是想浅浅吻一下,但此情此景,心情如此澎湃,他哪里还能忍得住呢?
在触及冯幼君红唇的瞬间,他像是脱缰的野马,深深吻了下去……
冯幼君没有挣扎,她一手捧着花束,一手抓着江南骁的衣服,任由他肆意亲吻。
不远处的芦苇荡里,冯浔看到亲姐被江南骁非礼,他下意识就想冲过去。
搞什么,还没结婚呢,怎么能这样非礼他的姐姐!
陈渡一把拉住了冯浔。
“别闹,这可是我们在外面冻了一天才营造的气氛,你好歹……是吧,让这一幕多保持几分钟。”
这大冬天的,北风呼呼的,他却被江南骁薅出来,在外面一冻就是一天。
终于,江南骁离开了冯幼君的唇。
他注视着怀中的女人,极为激动的,再次将她抱在了怀中。
“君君,我爱你!”
听到这声“我爱你”,冯幼君的心中也满是甜蜜。
“你……你这几日总不在家,原来是为了这个啊。”
冯幼君伏在江南骁怀中,笑着说道。wWW.ΧìǔΜЬ.CǒΜ
“是,我想给你一个难忘的求婚仪式,但又不想跟大流,于是就与陈渡商议在这里,而且可以看烟花。”
刚说罢,身后的烟花又升起,在天际绽放,像是漫天流星,浪漫又璀璨。
“真好看。”
冯幼君牵着江南骁的手,她仰头看着烟花,心中只觉得满足。
得夫如此,足矣。
江南骁低头,看着冯幼君纤细的手指上那枚戒指,想到这枚戒指的含义,他忍不住咧嘴笑了。
“多好。”
陈渡一脸艳羡,说道:“什么叫爱情?这才是爱情呢!”
听着陈渡这酸溜溜的语气,冯浔扭头看着他。
“你不是也有爱情了吗?你和王迎娣……我不信你不喜欢她。”
提及王迎娣时,陈渡叹息了一声。
“你说她一个农村小黑妹,怎么就瞧不上我呢?还说这辈子宁可做尼姑都不会嫁给我!”
冯浔撇嘴。
“陈渡你可真是个人渣,当初你不是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姐吗?这才几天,呵呵,就移情别恋了?”
被骂成人渣的陈渡:“……”
反正我就是里外不是人呗!
就在这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惊呼。
“卧槽!陈渡,江南骁赶紧过来,着火了!”
听到这动静,一众人奔了过去,冯幼君一眼就看到几个熟人,都是大院里的小伙伴。
“我踏马的,烟花的火星子引燃了干草,快快快,灭火器拿过来,赶紧灭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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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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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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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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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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