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童年是欢乐的,光着脚丫在床上蹦蹦跳跳,和哥哥在院子里追逐疯跑,路边的蟋蟀、地上的蚂蚁都是他们的摧残对象。
他们就像千千万万的普通孩童那样,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奇的东西闯进了程梓希兄妹的童年,他们的世界就此改变。
那就是篮球。
程梓轩、程梓希的父亲老程是一位狂热的篮球迷。
关于篮球的比赛、回看、新闻、专题节目,他是一个不落。
打开电视,只要有频道播放篮球必定选。
拜这位级球迷父亲所赐,兄妹俩认识了篮球。
那年,他们只有六岁。
那年,姚明尚在nBa打拼。
那年,正是篮球最火热的时候。
大街小巷、学校餐厅,只要有电视机的地方,就会有姚明的身影。
茶余饭后、课间闲聊,离不开的话题都是篮球、姚明、nBa。
那是国内篮球的黄金期。
简单的规则,快的节奏,花哨的动作,目不暇接的进球。
程梓希兄妹俩马上便爱上了这项运动。
用捏成团的报纸当球,把垃圾桶抬高做筐,两人就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来感受篮球的乐趣。
之后的日子里,他们开始学习篮球规则,了解篮球动态,收看篮球比赛,他们甚至自己尝试着打篮球。
他们慢慢长大,有了自己支持的球队和喜爱的球星。
他们会一起观看比赛,讨论战术。
也会为了一些争议判罚争的面红耳赤。
他们用各自的方式热爱着篮球。
直到一个球星的出现,兄妹俩的篮球之路再次合流。
德里克·罗斯,横空出世的级新星,他用自己充满爆炸力的激情表演迅征服了程梓希兄妹的心。
也是自从那一刻起,他们深深爱上了德里克·罗斯,钦佩、崇拜、折服,两人仿佛找到了篮球场上的信仰……
一晃九年过去,姚明早已退役,新一代国手没人能继承他的衣钵,国内篮球热渐渐消退。
德里克·罗斯意外重伤,负面消息缠身,蛰伏多年难复当年之勇,自杀未遂,生死未卜。
世界在变化,只有程梓希、程梓轩两兄妹对篮球的热情没变。
这个暑假,是他们实现梦想的最后机会。
距离“麦叔叔杯暑期三对三篮球赛”开赛还有一天。
最后一天,球队没有组织训练,取而代之的是一次球队聚餐。
火锅,在夏天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五个本来各自天涯的年轻人能坐在一起吃火锅就更加难能可贵。
“明天就要比赛了,大家加油。”程梓希先言,明天是她期待已久的时刻,想到明天此时比赛就要开打,她不由激动。
“谢谢罗伊和王杰,没有你们,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程梓轩也借势举起饮料表致谢感言。
经过这几天的训练磨合,球队四人建立了不少默契和信任。
按照队长程梓轩的计划:
罗伊的实力最强身高最高,他负责镇守内线;王杰身体条件一流,他在前锋位置对上谁都有不小把握;程梓轩自己实力一般,不过贵在有拼劲,可以打后卫;至于老杨,实力最次,还需努力。
四人都是头一次参加“麦叔叔杯”,完全没有经验。
无知者无畏,既然不知道该干什么,干脆就什么都不准备,出来聚餐了。
围桌而坐,享受火锅,五人的话题也渐渐开了。
什么学校杂事、学习考试、八卦新闻、比赛花絮。
他们不所不谈,无所不说。
最后,话题被引到了一个焦点话题——罗伊身上。
“罗伊,你篮球打的那么好,应该很小就开始练球了吧?”憨厚的老杨引出了这个话题。
“哎,你们是不知道,罗伊以前可从来不碰篮球的,一起两年我都没见他上过篮球场,不知道怎么的,这个暑假就突然开始打球,还打疯了,我之前还怀疑他是不是吃了兴奋剂呢。”满面红光的王杰抢先爆料。
“这是真的吗?一个暑假,不对,半个暑假罗伊你就成为高手了?”程梓轩满脸惊诧,算起来,他都打了八年篮球,却还是半吊子水平。
“算……是吧。”看着一双双羡慕惊讶的眼睛,罗伊有点不好意思。
“哇,这怎么可能,罗伊,你是天才哎。”程梓希满脸讶异,她大大的眼睛睁的浑圆,好似一个猫头鹰。
罗伊也不知道该怎么接口,球神、乔丹、贾巴尔,现在解释这些有何意义。
“大概是我运气比较好吧。”
最后他把一切归结给了运气,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罗伊真正的财富是他无以伦比的天赋。
那无时无刻不在闪光的天赋。
散场之后,众人还没走散。
眼尖的王杰现火锅店隔壁的“钩子”品牌专卖店门口围了一圈人。
他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一下就把大家招呼过来。
原来专卖店门口架了一个投篮机,在搞品牌促销活动:只要在3分钟内投进16o个球,就能在店内任选一双篮球鞋作为奖励。
“罗伊,你打球好像不穿篮球鞋?”看到球鞋店,程梓轩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篮球鞋?我没有篮球鞋。”罗伊答的干脆。
“打球不穿篮球鞋?”听到这个回答,王杰傻了,原来自己输给的是一个“光脚门外汉”。
他马上转念一想,不行,这面子得找回来,借这个机会得把面子找回来,遂说道:“你等着,哥今天就给你赢一双球鞋回来。”
王杰顺势就要上场,程梓轩拉住了他。
“还是我先试试吧。”程梓轩也不甘人后,他也想试试。
在这之前,已有好多人挑战过这个游戏,无一成功,最高纪录停留在126分上。
程梓轩第一个挑战,他的投篮姿势不错,准星也有一点,但可惜,一是频率太慢,二是体力欠佳,投到最后一分钟手上早就没劲了,最后得分85分。
接着轮到王杰,他是强硬的实力派,投篮干脆,手感一流,连续出手十几次,弹无虚,眼看就要达到规定分数,没想到最后几球他急于求成,全部落空,得了个142分。
虽然没有赢得奖品,却破了纪录。
旁观两轮的罗伊早就等不及了,他也要挑战。
看着熟悉的篮筐,手持熟悉的篮球,罗伊会心的笑了。
铃声一响,罗伊就像脱缰的野马,奋力猛投,一个、二个、三个、四个,罗伊的投篮精准的像机器人,弹无虚。
这也难怪,他可是在贾巴尔训练营投出95.3%命中率的男人,只要节奏不乱,没有干扰,他的投篮就像机密仪器一样准确。
分数节节攀升,从2o分到5o分,从1oo分冲到15o分。
到最后,围观的观众都忍不住开始计数。
“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o!”
16o了!罗伊已经赢得奖品,可他根本停下下来,他彻底投疯了。
纪录在不断刷新,所有人看的目瞪口呆。
最终分数:18o分!
罗伊的球鞋有了着落,微博也有了新的头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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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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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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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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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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