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孩子!”林母轻轻拍了拍林宁的肩膀,不知不觉,孩子已经比她还要高了。“你就是再大,七老八十了,在阿妈眼里,一样都是阿妈的孩子!你和少秋那孩子都是稳妥的性子,阿妈倒是不担心,只是这世上从来不缺误会,阿妈只是想提醒一下咱们家阿宁,能让你们小夫妻少走些弯路,阿妈就高兴地很!”
“少秋那孩子,平日里话不多,你呢,就别太沉闷,多和少秋说说话,家里有什么事及时和少秋说一说,夫妻俩不缺话说,这样才热闹和谐。有什么小矛盾,及时说一说,也就雨过天晴了。”厨房里,林母一边操持着饭菜,一边和择菜打下手的林宁语重心长的道。
“夫妻这情分啊,都是处出来的,我和你阿爸婚前,也就见了两三面,就定下终身,这辈子也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能嫁给你阿爸,也是我这辈子的福气。阿宁也是有福的呢,遇到了少秋这个会疼人的,别管他会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会疼你会做实事,什么事都为你考虑在前面,这才真是爱护你的,光会耍嘴皮子的男人,那才真是不可信的!”
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自己疼,她知道现在孩子们结婚要谈感情,“我对情啊爱啊,那些不懂,但是情爱又不能当饭吃,找男人也就是要找少秋这样能过日子安安稳稳的人。找婆家,也要找亲家这样省事明理的婆家,在那样的情况下,阿宁你能误打误撞碰到顾家这样的婆家,少秋又得以醒来,我和你爸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把那扫兴的事一笔带过,林母继续道:“阿宁你比阿妈见识多,阿妈就是想给你说一些过来人的经验,外边不论多繁华,还是眼前人最好!”林母也是由感而发,“前面那些年,你和阿修还小,有些事我都没让你们知道过,当年那些上山下山的知青,不是为了一个回城的名额,抛家弃子,上瞎折腾,没抓住第一波机会的,是拼了命的高考跳出农门,在学校里又说是找到了什么能谈共同理想的人,不顾家小,和之前那一类也没有区别。
青年人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你和少秋眼看着要聚少离多,妈知道咱们家阿宁绝对是稳妥的人,却还是想多唠叨几句,我看你和少秋的感情相处的越来越融洽,必是要一辈子携手走下去的,那样在学校阿宁就要多注意点儿,别和其他男孩子走得太近,以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误会,毕竟人言可畏!
有什么事,只管叫阿修帮忙,为了让他安心上学,你费了多少心,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没必要客气!”
都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这闺女出嫁了,做母亲的不放心也是同样的道理。林母恨不得把她这些年那些见识经验好的都交代给阿宁,少让孩子走一点儿弯路,她就开怀的很。
“嗯,阿妈,我记下了!”林宁用力点点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多听老人言,取可取之处,总归没有错的。阿妈也不是不相信她,只是这世上变数太多,做母亲的,总希望孩子安康和美的一点儿用心良苦的提醒而已。
上辈子孤孤单单一个人,重生一世,一切归零重来,林宁也不骄不躁,就是因为有这样一对疼她入骨的父母,其他的都是可以再创辉煌,她对自己足够的自信,但唯有父疼母爱,是怎么也无法代替的。
林母说的那些事,林宁之前也有所耳闻。当年的是非对错,林宁已经不予评价,但是,林宁自问,她不是那样吃完里看着锅里的人,既然和顾少秋定了下来,林宁不说是衣服为天,但是绝对会仅手道德底线,去从一而终。林宁之前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好的感情到达什么地步,情啊爱啊,只是听她曾经比笔下混饭吃的罗曼蒂克而已。
那些小说中的手段,用到现实中肯定不合适的,林宁所求不多,她和顾少秋,能够和阿爸阿妈那样融洽一生,就已经足够足够的。如何能让他们从感情初发展,一直一直和谐和乐的走下去,自己开心幸福,也让家里人不再为她担心,林宁想,必定只有一条路,需要用心罢了!
用心,足够的用心,一直都是林宁的长项,对于此,林宁还是不惧怕挑战的,所以,对于未来,林宁还是很有信心的。短暂的分别,让她更能认清楚目前的现状和她对顾少秋的感情,这一点儿,是意外的收获。
说道阿妈提醒的那些,林宁认真反思一点儿,她还真是对那些同学接触不多呢!她是半途插入学校,平日里多是在各个课程上来回参加,和一众通学系的校友这一段时间也就勉强混个脸熟,所留下的认识,还只是刚进校门第一次正题班级上课留下来的认识。平日里在校园,她接触最多的反而就是阿修,和阿修身边的几个室友。
大学课程和之前是不一样的,并不是说固定的老师教固定的班级了,再加上,现在的人,远没有后世那些同校同学之间熟门熟路,大多数都还是淳朴的用心学习,不是奔赴在去上课的路上,就是奔赴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林宁本就不住寝室,又专心于上课,去图书馆查漏补缺,回家用心写稿,和同校同学之间,相处接触的也就更少了。
对于这一点儿,林宁也没有什么强求,得之我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有缘自然会认识,就如她和大她好几级的学长易千行一般,自然而然就相识了,没必要强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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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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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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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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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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