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玄姬传>第十一章 送神会
  桥边凉风习习,姜月奴抚了抚头发,说道:“你想随我一起离开殷府,对不对?”

  殷绮料到她这是终于下了决心,坚定答道:“是。”

  “加上你一个倒也没有问题。只是你得实话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离开殷家?”

  接下来的回答至关重要,殷绮稍稍想了一下,低声道:“我的亲生母亲不是三夫人,而是我父亲从焱国带回来的一个小妾,这些你知道吗?”

  姜月奴点点头,静静地等殷绮继续说下去。

  “我母亲本以为父亲是真心喜欢她的,娶妻也不过是家族联姻,并无真感情。等我父亲又接连收了两个小妾,母亲才明白,在父亲心里她与其他女人并无分别。然后她便突然发起高烧,一病不起,后面的事也就不用我多说了。”

  殷绮面色沉郁,道出了自己从未表露的心声:“我真的很讨厌殷家,我也很憎恨我的父亲,没有他们,我母亲会在焱国过得平平安安。”她苦笑了一下,又道:“三夫人认我做嫡女,也不是真心可怜我,而是想让我做她在东院的耳目,好提前为她那宝贝儿子铺路。”

  “让你去鸽房看鸽子就是她指使的?”姜月奴问道。

  “没错。所以我一定要离开这里,如果不逃出去,将来定会成为巩固家族利益的工具,我可没有这种无私奉献的自觉。”

  殷绮这番自白十分有效,只见姜月奴满是理解地握住她的手,激动道:“说得好!咱们才不要依附他们过活!”

  两人正式结为同盟,姜月奴也不再隐瞒,将计划和盘托出。提到殷廷轩时,殷绮大为惊讶,没想到这位逝去的大哥竟好心到帮助青鸾阁的学徒逃跑。可是关于他的死,她知道得并不比姜月奴多。

  负责挖地道的人被称作哑叔,两人用鸽子联络。只不过鸽子还有别的任务,时常不在鸽房,所以通信很少。姜月奴只知道这人住在城东,擅长开挖地道。大夫人对他有救命之恩,所以才会死心踏地地帮殷廷轩做事。

  哑叔能在殷廷轩死后继续完成他交待的事,应该是个忠义之人,值得信赖。

  “不是还有个同伴?你不知道他的名字吗?”

  姜月奴摇摇头,“殷大哥没来得及告诉我,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看这人是指望不上了,要么死了,要么放弃,咱们不用管他。”

  “这样不可,终归是个隐患,还是要查清到底是谁,廷轩兄长的死也是一样,”殷绮思量片刻,嘱咐道:“这些信息我会去打听,你尽量不要妄动。”

  姜月奴狡黠一笑,道:“这些年为掩人耳目,我乱七八糟的事做得太多了。若是突然老实起来,反倒让人生疑。”

  殷绮醒悟过来,笑道:“也对。”

  傍晚回家时,殷绮便在路上问起殷廷轩的死因来。两兄弟依旧未出现,只有殷廷修来陪她,他淡淡答道:“好像是急于求成,用了比较邪门的方法来修炼,结果身体没能承受住。”

  “什么邪门的方法?”殷绮从未听说过这些,十分好奇。

  殷廷修顿时一脸严肃,厉声道:“不要动歪心思!术师修炼讲究循序渐进,顺应天道,所谓的速成是骗人的,不会有好下场!”

  他义正言辞,一副长辈教训无知晚辈的模样。殷绮还是头一回被人这样训斥,心里头有点委屈。她又不打算练邪功,只是太想知道殷廷轩的死因,没想到这位兄长反应这样大,还是不要再问他了。

  隔天,殷绮又向宋辰打听,结果和殷廷修说得内容差不多,但是他的态度可平和得多。殷绮继续问起殷廷轩在馆内的好友,宋辰突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缓缓说道:“大公子为人和善有礼,与灵徒们的关系都不错。”

  这等于没说。殷绮沮丧地发现自己竟收集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正当她为此事烦心之际,孙先生在早课上宣布了参加十月初十送神会的人选,殷绮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名列其中。

  送神会源于殷家每半年一次的试炼,用来测试灵徒们应用术法的熟练程度。随着灵徒的人数越来越多,测试方法也越来越复杂,场地更是从殷府挪到了整个昭华城。城中百姓难得有机会见到灵徒们施用各种术法,往往热情高涨,能配合的尽全力配合,不能参与的则会找个好位置观战。

  灵徒们则以结队的形式来参与此会。每队都有天字班一人,地字班和人字班各两人,神虎堂五人,再加上一名“神仙”,共计十一人。这名“神仙”的人选可是五花八门,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可能是殷府里的熟人,也可能是城中的平民,只有到了比试那天他们才能知晓“神仙”的身份。所谓“送神”,其实就是要将每位“神仙”完好无损地送到固定的目的地,最先到达者自然就是赢家。只不过,在途中队与队之间可以相互干扰、攻击,所以实际情况会复杂许多。

  这次送神会以天字班的灵徒为中心分成了八队,殷绮在殷廷修这一队。念到她名字的时候,殷廷修的眉毛明显地皱了皱,显然是怕殷绮拖后腿。

  殷绮不管殷廷修怎样想,她是很想参加的。因为既然要逃跑,那就必须熟悉城中的道路,她和姜月奴平时都不能出府,只有靠送神会这样的契机。

  她立刻将这事告诉了姜月奴。姜月奴一脸羡慕,说道:“能出去是难得的机会,一定要好好利用。”

  两人为此商议许久,殷绮这才知道,原来姜月奴也生于昭华城。因父母双亡,只好在城中到处混饭吃,所以幼时便对各处街道烂熟于心。

  意识到需要认路的只有她自己,殷绮有些沮丧。她觉得自己好像只井底之蛙,什么都没见识过,于是出去的欲望就更强烈了。

  除了让殷绮认路,姜月奴提议她最好趁此找到哑叔并当面跟他谈一下。可惜送神会时,到处都会是殷家的眼线,一举一动皆在监视之中,实在是很难行事。

  殷绮和姜月奴开始苦思不动声色就能面见哑叔的方法,不过想了好几天也没有什么结果。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离送神会还有七天时,殷廷修突然告诉殷绮他要带她出府去熟悉城中的道路,理由是殷绮实力太弱,又是第一次参加,若再不提前熟悉熟悉场地,他们队就太吃亏了。

  这个想法顺利地被殷正元认可,他也知道让殷绮参加并不公平,可是他很想看看女灵徒加入队伍后会有什么结果。

  于是,殷绮就这样获得了在送神会前夕出府的权利,不过得在殷廷修的陪同之下才行。

  既然如此,事情就简单许多。她只需找个机会暂时甩掉殷廷修。

  出府的日子订在十月初四。这天早上,两人都换上常服,带上陶莹为他们准备好的银钱,向殷府正门走去。

  陶莹本来想派一名侍女跟随殷绮。没等殷绮拒绝,殷廷修早不耐烦道:“母亲你就放心吧!我能照顾好绮妹,再多个人反而不便!”

  陶莹知道殷廷修是嫌女孩子累赘,若她坚持定会让两个孩子闹别扭,因而不再多言。

  殷绮心里暗暗高兴,少个人盯着,更方便她溜去见哑叔。

  但这份喜悦没能持续多久,她刚走出内院大门,便看见杨成带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候在外头。

  走在她前面的殷廷修亲切地朝杨成打着招呼,显然早就与他约好,只是忘了告诉殷绮一声。

  这可麻烦了!殷绮心里一阵惆怅。杨成是个老江湖,她那些小伎俩能瞒得过他吗?不止如此,阿离的事要不要跟他谈谈呢?

  杨成不知殷绮心中的纠结,他规规矩矩地朝殷绮拱拱手,笑道:“杨成见过五姑娘。”

  他执的是家臣礼,殷绮有点不适应,忙回礼道:“久仰了,杨师父。”

  殷廷修看不下去了,“大家都天天待在东院,低头不见抬头见,用不着这么客气。”

  他兴奋地把杨成带来的少年拉到身边,对殷绮道:“他叫白银,跟你我是一队,功夫非常好。白银和你同龄,也是第一次参加送神会。”

  白银?殷绮打量着眼前这个名字古怪的少年。十三岁的白银有着深邃的五官,令人印象深刻。一双凤眼尤其漂亮,眼珠是十分少见的琥珀色。他很瘦,因为骨架偏大就更显单薄。殷绮不禁怀疑神虎堂是不是没让他吃饱饭。

  “五姑娘好。”白银先开了口,声音有些怯弱,像个第一次跟随大人拜见亲友的孩子,没有半点武林高手的模样。

  殷绮微笑点头,未等她说话,殷廷修已经拉着白银转过身去,大步向前,显然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府了。

  四人从殷府出来,直接奔向城西。

  殷廷修原本计划先一路走到城南,再去城西,最后由城北回府。

  但哑叔就住在城西,殷绮必须保证他们能在正午休息时歇在那里的白鹤客栈,她才有机会只身离开,去找哑叔。

  殷绮只好扯了个谎,说她幼时出去过几次,对城东、城南的街道都有些印象,但对城西几乎一无所知。不如他们先去城西,为她最陌生的地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来。

  殷绮随母亲出去过不假,但那时光顾着新鲜好玩,哪里会去记忆什么道路。

  殷廷修很痛快地答应了殷绮的要求。对他而言,只要殷绮能尽最大可能的去熟悉道路,先去何处并没有什么妨碍。

  他们在城西转了近一个时辰,基本上已经走遍了这里的大街小巷。在途中,殷绮按照姜月奴所叙述的地址,发现了哑叔的住所。

  哑叔住得不算偏僻,四人从他门前的小巷经过时,殷绮状似不经意般朝门内望了一眼,结果只看见了几只陶罐。

  转完这一圈,殷绮其实已将道路分布了熟于心。但她还是装作没记住路的样子,继续让殷廷修带着她在哑叔家附近逡巡。

  将近正午,殷绮和殷廷修早就习惯一日两餐,可杨成与白银还是要吃午饭的。这时候,离他们最近的饭馆自然就是白鹤客栈。

  为了留出足够的时间,殷绮道自己有些疲累,想好好休息一下。殷廷修也觉得刚才走的路程太多,他都有点吃不消,便答应要些客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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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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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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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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