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无敌剑仙在都市>第三百六十七章 家
  在没有遇到唐林之前,格雷斯一直在流浪,过着灯谜酒醉的生活。他有钱,有很多钱,所以他的身边总不会缺美女的相伴,但他心里一直很孤单、很寂寞,所以他经常用酒精来把自己灌醉。

  但每一次喝醉,他总会想起被他深埋在心中深处的令他痛苦万分的记忆。

  每一次他都难受得流泪。

  每一次流完眼泪,他就发誓,不再跟那些人有任何瓜葛。

  他不要那个将他遗弃的家。m.χIùmЬ.CǒM

  他也不再渴望能有一个家。

  他恨透了那个所谓的家。

  在他心里,那个家跟其他人的家根本不一样,其他人的家是那么的温馨、是那么的有爱、是那么的让人留恋,但是他的家给他的却只有痛苦、折磨、恐惧,让他想要逃离,让他根本不想回去。

  从他偷偷离开暗城之堡的那一天开始,他从此就走向了吸血鬼的对立面,他恨透了吸血鬼,见到吸血鬼他都会不顾一切的杀掉,绝对不会手软。

  唯独梵桌一族的吸血鬼让他下不了手,因为梵桌一族的吸血鬼是他曾经的家的吸血鬼,可以算得上他的半个家人。

  所以,当初在面对法拉第和法拉贰时,格雷斯才会躲在暗处,没有出手帮助唐林和尤尼,因为法拉第跟法拉贰的姓氏是——梵桌!

  跟格雷斯一个姓,是他半个家人,他心中再如何憎恨吸血鬼,再怎样讨厌那个家,他也做不出伤害家人的事。

  说到家,说到家人,格雷斯有两个家。

  一个生他的家,一个养他的家。

  生他的家,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把他赶了出来,把他送走;而养他的家,虽然没有把他的人赶走,却把他的心赶走了,最后让他在绝望中选择了逃走。

  所以“家人”对他来说,是那么的无需,又是那么的需要。

  唐林、尤尼、小甜甜的出现,刚好填充了他心里的无需跟需要,所以他在知道唐林要来暗城之堡时,才会那么的犹豫、那么的挣扎、那么的不想来,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来。

  因为唐林要来,所以他不得不来。

  就是这么的简单。

  就像现在一样,面对雷利公爵,他也很简单很直接地说:“我知道你们要杀我师父,那就来吧,也把我杀了!”

  这里的家已经不是家,家人不再是家人,他也就无所谓了,毕竟在别人心里都那么的无所谓,自己又何必像个傻逼一样的在求有所谓呢?

  看到格雷斯这样,雷利公爵瞬间大怒,喝道:“好啊!在外面混了几年,翅膀硬了,居然敢说这样的话了?!”

  他刷的一下就前冲过去,要教训一下格雷斯。

  雷利公爵的速度太快,快到连唐林都无法看见。

  可有人看清了雷利公爵的动作,那人也在同一时间出手,抓住了已经抬起、正要朝格雷斯的右脸扇去的手。

  雷利公爵怒道:“莱叔,你不要拦我,我今天非要教训一下这个混账不可!”

  莱叔轻叹一声,道:“亲王让我保护他,你若动手,我一定会拦你。”

  雷利公爵怒不可遏地瞪着格雷斯。

  对此,格雷斯嘲讽一笑,对着莱叔,道:“莱爷爷,没事,你放了他,让他打。他又不是没打过,反正只要他敢再打我一次,那么我从此就不叫格雷斯?梵桌!”

  “莱叔,你都听到了,像他这样,要是不好好教训,那还得了?!”雷利公爵气得是火冒三丈。

  莱叔却摇了摇头,始终抓着雷利公爵的手不放。

  而一旁的尤尼和小甜甜早已被眼前这一幕给惊呆了。

  她们没想到格雷斯的家庭是这么的复杂,真不知道他的童年是怎样走过的?

  格雷斯一个光明能力的人在古堡中生活,其童年自然不会好过,各种欺负、怒骂、嘲讽都是家常便饭了。

  而唐林因为有着吸血鬼的记忆,所以知道格雷斯经历了一个黑暗的童年,也明白当时在约丝加洲时,米谷琴尔和贝吉乔森为什么会对格雷斯那么不客气了。

  毕竟作为格雷斯的亲生父亲的雷利公爵,都不喜欢格雷斯,那么像贝吉乔森、米谷琴尔等这些手下又怎么可能给身怀光明能量的格雷斯好脸色呢?

  若不是亲王喜欢格雷斯,格雷斯早就被赶出梵桌一族了。

  莱叔作为亲王身边最忠诚的下属,他也不想看到格雷斯和雷利公爵的矛盾如此激烈,便对着格雷斯道:“他终究是你父亲,你身上流着的血有一半来自于他。”

  “是,他是我的亲生父亲,但是!”格雷斯冷声道:“如果他养我只是为了打我、骂我,那他当初就不该生了我!”

  莱叔看了格雷斯一眼,叹了一口气,道:“世上的事,有很多都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而能够自己决定的时候,偏偏又做不出决定。格雷斯,当初你如果愿意听话,我想雷利公爵一定不会不认你这个儿子的。”

  “听话?像他说的那样,把一身光明换成黑暗?”格雷斯笑了,“他早就有一个儿子,所以他多我一个不算多,少我一个也不算少。在他那个大儿子眼里,我就是一个杂种。莱叔,我问你,假如我真的把光明换成黑暗,你能保证所有人都不会认为我是杂种吗?!”

  闻言,莱叔沉默了。

  因为在梵桌一族内,但凡知道格雷斯身世的人,都认为格雷斯是杂种,是他们最厌恶的光明与黑暗所生。

  他们又怎么可能会喜欢格雷斯?

  即便格雷斯真的放弃体内的光明能量,变成吸血鬼,他们也不会喜欢格雷斯,因为吸血鬼也是人,人就会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他们一开始就讨厌格雷斯,随后还是会讨厌格雷斯。

  除非格雷斯变成吸血鬼后,努力去改变他们心中的观念,让他们喜欢他,要不然根本改变不了他们心中的想法。但是,格雷斯对他们只有恨,哪里会为了讨好他们而去改变?

  再者,格雷斯也不会放弃光明而去选择黑暗,因为格雷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被灌输了光明正义的理念,他从小就知道吸血鬼是邪恶的、是世人所恐惧的、是不被人接受的,所以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拒绝变成吸血鬼。

  而他这个决定,给他的童年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雷利公爵在格雷斯之前就已经有了一个儿子,所以他从来不会强迫格雷斯变成吸血鬼,他只会在格雷斯拒绝变成吸血鬼时,狠狠地教训格雷斯。

  在格雷斯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变成吸血鬼后,雷利公爵的耐心也被磨光了。就在他想要赶走格雷斯时,亲王出关,得知此事后,他把格雷斯留了下来,但从那一刻起,雷利公爵就明明白白地告诉格雷斯,他不再是他儿子,并且警告他在外面也绝对不能说是他的儿子。

  所以,格雷斯在逃离暗城之堡后,再也没有用过梵桌这个姓氏。

  因为这个姓氏所代表的是吸血鬼,是他所憎恨的一群人;因为雷利公爵告诉他,他不是他的儿子,所以他讨厌这个姓氏。

  雷利公爵在听了格雷斯和莱叔的对话之后,也沉默着。

  这是暴风雨降临前的宁静。

  人生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雷利公爵作为父亲,自然不会跟格雷斯解释些什么,所以矛盾便一直没有解开,这是很多的父亲都会选择的做法。

  莱叔感受到了雷利公爵体内的能量在暴涨,他微微皱眉,道:“雷利公爵,你就算不承认格雷斯是你的儿子,但是你也无法否认他是亲王的孙子。亲王一直很喜欢这个孩子,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对吧?”

  雷利公爵气势快速飙升,双眼已经变成血红色,他冷声说道:“莱叔,你放手。”

  莱叔仔细盯着雷利公爵的双眼,凝视了数秒后,他放开了雷利公爵的右手,可他的身体却把格雷斯完全挡住。

  他用行动来告诉雷利公爵,如果他想要对格雷斯动手,那他一定会保护好格雷斯。

  雷利公爵真的动手了。

  他身形一动,刷的一下就没了身影。

  在场之中,除了达到公爵层次的人之外,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清雷利公爵的动作。

  等到能够看到他的身影时,唐林却是脸色一变。

  因为雷利公爵居然出现在他前方,而且雷利公爵的右手已经朝他的脖子抓来。

  那长长的指甲,如同闪动着寒光的利剑一般,让人恐惧。

  雷利公爵的速度太快,唐林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雷利公爵此刻早已经气愤不已,含怒出手,自然不会手下留情。

  他要杀了唐林,杀光格雷斯口中所有的朋友。

  他要让格雷斯明白,他是他老子,他的话就是规则,格雷斯只能遵从,不能违背!

  所以他选择了先杀掉唐林。

  因为他深知唐林有恐怖的潜力,让他感到了威胁,再加上唐林是格雷斯的师父,他不想格雷斯变强,更不想日后无法压制格雷斯,所以他只能先杀了唐林。

  然而,就在他的手要抓在唐林的脖子上时,有一只手突然出现,把他的手给挡了下来。

  看到这个出手帮助唐林的人,雷利公爵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心中有些意外。

  同样感到意外的人,还有唐林。

  因为此刻挡住雷利公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黑魔门的色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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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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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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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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