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已经亮起,那匹马在灯下,打了个响鼻。它高大健硕,浑身棕色毛发油亮,是最上等的宝马。
比香港督察那匹还要好。
香港的那一匹,美得太过于雕琢。
而这一匹,到底是从草原上直接牵过来的,健硕优雅,却又带着几分野性。
程渝微微捂了下胸口。
她看上了,心动了。
“退还给人家吧,我如果想要马,还是比较娇小的白马更适合。”程渝道。
说罢,她转身往餐厅走。
她是不擅长控制自己情绪的,喜怒哀乐几乎全在脸上。
高桥荀心思简单了些,却不是傻子。他多看她几眼,就知道她眼底的狂热和欣喜。
她不能收这礼物。
她出来看看,就是更好拒绝高桥荀的。
接下来的晚餐,程渝都心不在焉。她很想表现得自然,可演戏这种事,她不太娴熟。
一顿饭终于吃完了。
她清了清嗓子,对高桥荀道:“我今天来,是有句话告诉你。”
高桥荀坐正了身姿。
“你别误会我早上的行为。我当时没有梳妆,看到陌生人自然不好意思。”她道。
高桥荀脸色略微变了。
他呼吸不稳,唇色也似乎在泛白。
这情形,倒好像是落了水无处容身。他伸手,抓住了程渝,就像抓住了浮木:“你为何不肯承认?”
程渝想要抽回手。
她硬了心肠:“我就是怕你误会,才见你这一次。要不然,我为何要跟你出来吃饭?”
高桥荀的手握得更紧,几乎捏住了她的。
他不让程渝逃脱。
程渝索性不抽了。
“你看一看自己的心。”高桥荀的声音很低,低得近乎卑微,“它知道的,你为何非要违背它?”
程渝只感觉心头发苦,有谁一刀刀割她。
然而,从前的经历,又是那样鲜活,历历在目。
心是柔软的,不控制它,程渝就会堕落得更厉害。
虽然她现在也很堕落。
“人的心里,多装着安逸、懒惰甚至邪恶。一旦放纵了它,就不是正常的人了。你误会了我的本心,它只是很做作,并非爱着你。”程渝道。
高桥荀的手劲,慢慢轻了。
那只看似秀气、实则很有力气的手,顿时就软绵绵的,好像每一块骨节都脱落了,只剩下皮肉。
“阿渝。”他的声音,也完全没了力气,“为什么要这样?”
这个问题,程渝没有回答。
在一瞬间,她想到了很久远。想到了争吵和埋怨,想到了委屈——他的,也有她的。
它原就不是正常的开始。
程渝站起身,道:“莫要再找我了,也别惦记我了。我说过的话,就不会反悔。我若是想要折磨你,勾引着你,今天就不会来说这些话了。”
她很利落,一点幻想也不给高桥荀。
有幻想也许会耽误高桥荀的时间。
可高桥荀,他的时间是没有价值的,他宁愿被耽误。
他兴致勃勃来找她,却只是如此结果。
程渝回到家,精神有点恍惚,她回想了下今天的所作所为。
她没有错。
逃避是无用的。她早上那样失态,避着不见高桥荀,不过是重新把他拉入漩涡。琇書蛧
高桥荀应该长大了。
大人应该明白,不是每件事都有结果;丢失的东西,再怎么属于你,再如何心爱它,也未必找得回来。
她独坐在黑暗的房间里。
夜寒如水,她的身子有点僵硬,她也一直没有变化姿势。
直到外头的大摆钟敲响了四下。
她略微吃惊,这才意识到自己坐了一夜。
堪堪睡了片刻,她觉得好像遗忘了一点什么,却又想不起是什么了。
早上六点多,她又醒了。
每次她醒过来,心情都很好,今天却烦躁翻了个身。
这么一翻身,她滚入了旁边空空的被褥里,这才惊觉自己遗忘了什么:卓莫止昨天没来。
“他生气了。”程渝心中透彻。
她什么都知道,很多时候她只是懒得替旁人考虑而已。
她躺在被窝里,伸了下腿,被窝里是冰凉的。
正想要喊女佣烧个汤婆子给她时,院内响起了顾轻舟的声音:“程渝!”
这声音听不出情绪,却是很高,好像要给她提个醒。
她还以为卓莫止在。
“进来吧,就我一个人。”程渝隔着窗户回应,声音也很高。
顾轻舟推门而入。
早晨的阳光,尚未照入这间房舍,故而光线有点暗淡。
顾轻舟开了电灯。
“程渝,高桥荀早上来了,牵了一匹马过来。他还有几句话,要我转告你。”顾轻舟道。
程渝坐起身。
她表情颓败:“说吧。”
“他说,这匹马是专门给你买的,他留在身边也是徒添麻烦。就算是分手了,也该送你一样分手礼物。如果你不想要,就在转卖了,别回送给他。”顾轻舟道。
程渝揉了揉太阳穴。
顾轻舟转述完毕,才问程渝:“你是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程渝一头雾水。
“高桥荀。”
“我没想过回头。”程渝道,“你是不是当我傻?”
顾轻舟看了眼她。
程渝看得出她的心思,立马道:“闭嘴啊,什么话都别说,否则一大清早吵架,多不吉利!”
顾轻舟沉吟了下,果然不语了。
两人沉默坐了片刻,顾轻舟才问程渝:“马怎么办?”
“送给司行霈吧。”她道。
“这不太好。”
“那卖了。”程渝道,“他既然说送给了我,我怎么处理都是应该的。”
顾轻舟道:“你自己去卖吧,此事我不插手。”
她站起身走了。
程渝喊了女佣,让女佣去把马牵到西跨院的外面。
女佣就去了。
马儿虽然漂亮,可很温顺,在女佣的牵引下乖乖跟随着。
程渝瞧见了,心中一阵酸涩,差点落下眼泪。
她极力忍住了情绪。
正好这个时候,卓莫止来了。
他一夜未至,此刻不早不晚的跑过来,很是奇怪。
他瞧见了马,忍不住赞道:“这倒是一匹很强壮的军马,司师座送给你的?”
程渝道:“不是,是高桥荀送的。”
卓莫止原本冷峻的面容上,覆盖了严霜。他手指僵硬,用力才能蜷曲起来。
而程渝,正在端详那匹马,丝毫没留意他。
他一把拽过了她的胳膊,将她打横抱起。
程渝没防备,吓得半死,人已经凌空了。
“你干嘛?”她下意识搂住了他的脖子。
卓莫止不答,径直回了卧房,把程渝重重扔到了床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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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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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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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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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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