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到了十二岁,他就有了独立的院落,一处精致小楼,有两个做熟的佣人负责日常打扫和浆洗。
回来之后,佣人娴熟端了水给他洗脸。
康昱把佣人都遣散了下去。
他去洗澡,任由温热的水浇在身上,心中百感交集。
“怎么办?”他问自己。
他和叶妩相恋这么久以来,只要他不闹脾气,就是很甜蜜的。
叶妩对他很好,性格也好,没什么大小姐的恶习。
就连康暖,也不如叶妩的好性格。
叶妩出身好,教养也好,没什么自卑心理,她处处落落大方,行事也颇有她老师顾轻舟的样子,很有章程。Χiυmъ.cοΜ
就是如此好的叶妩,突然因一点小事就说分手,她不会是认真的吧?
“她会变心吗?”康昱自问。
追求她的男孩子应该不少,叶妩漂亮又高贵。
康昱感受到了极大的压力。
“可我真的要入赘到叶家去吗?”康昱也问自己。
他曾经是下定了决心的。
他做那样的决定时,才十九岁。十九岁的男孩子,爱情就是生命,他什么都可以付出。
如今他也才二十岁,然而经过了一些事,他好像懂得了很多。
姑父去世了,祖父不相信康昱的父亲和叔伯,就从孙儿辈里挑选继承人。
康昱也是其一。
他去了几趟自家的银行和钱庄,在姑姑的带领下,见了不少的掌柜,也跟其他世家打了交道。
身份不同,他们对待康昱的态度也不同。
那种恭敬、巴结,让康昱有了成就感。
“权势”是个好东西,它能勾起人的好胜心。
康昱若一直没参与这些,他可能永远不知道这滋味的美妙。
如今他尝到了,他不想放弃,哪怕让他管一家银行或者钱庄,他都能得到事业上的成功。
相比较而言,入赘到叶家,就会失去所有的尊严。
叶妩爱他,可康昱的世界不仅仅需要爱,还需要其他人的敬重,以及认可。
为了叶妩的爱,要放弃这么多吗?
这是他最大的苦恼。
顾轻舟让康昱自己问自己,到底有没有错时,康昱答不出来。
他想要一点肯定:他没有错。
“叶督军的六姨太怀孕了,他也可以让其他女人再怀孕,总会有儿子的。”康昱想。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阿妩留在娘家?
这样太自私了。
康昱急需一点肯定,一点令他心情稳固的坚持。
他洗了澡,一个人坐在闷热的房间里,千头万绪中,他也有了几分委屈。
“阿妩,你真没考虑过我吗?如果我入赘了你家,我还有什么?哪怕我将来得到了你父亲的家业,我也是一无所有啊。”康昱痛苦捧住了头。
康昱是金融巨资家的少爷,他和穷苦出身的人不同,金钱给他的诱惑力不大。
他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需要的是认可和名声,还有权力。
而入赘到叶家,也许会得到权力,也许不会,但能确定的是,一辈子没了名声和认可,所有人提到他,都会对他赘婿的身份嗤之以鼻。
“赘婿,赘婿!”康昱想,“若是退后五十年,这个身份连小妾都不如!”
他满心的痛苦,宛如滚油般,开始汩汩冒泡,烧灼着他。
他到底陷入了怎样的僵局里?
他不能去和叶妩解释,因为叶妩提出了分手,且不肯见他。
他去说实话,只会让叶妩更加恼火。
然而,不和叶妩解释,难道真的让他放弃现在的事业吗?放弃美好的前途吗?
康昱整个像堕入火海,孽火烧身,让他坐立不安。
房间电话响起。
他先是一惊,然后扑过来,抓起了电话。
他的心是提起来的,他希望电话里传来女子的声音。
“康昱。”果然,他听到了女声,差点喜极而泣。
此刻的他,狂喜之下,感觉入赘到叶家也能接受,只要阿妩肯理他。
他从小就爱她。
然后,电话里的声音继续:“好几位同学说,想要去承德避暑,你去不去?
康昱这才听得出来,不是叶妩。
他的心情,一下子就跌入低谷。大起大落,让他看上去很颓败。
他终于听出来,电话里是他的同学王玉书。
玉书是王家长房的小姐,在家族排行第九,也是王游川的侄女。
王玉书的父亲早年就去世了,她在大家庭里长大,还有两个哥哥。
她的大哥是医学教授,就在康昱念的大学里,任医学院的老师,偶然康昱还去听过课。
可惜西医很复杂,康昱什么也没听懂。
王玉书跟康昱是同窗,却比康昱大两岁,女孩子念书比较晚。
同为太原府大族的子弟,他们应该很熟悉的,可惜康昱从小惦记着叶妩,把身边的莺莺燕燕都丢在脑后。
玉书很温柔,像个大姐姐一样照顾他们——当然,对康昱是格外殷勤的。
此刻的康昱,需要一个倾诉对象,没有比玉书更加适合了。
“我不想去。”康昱告诉玉书。
他声音有气无力的。
王玉书就问:“怎么了,你好像不太舒服。”
“没事。”康昱道。
康昱自有他的敏感,他感觉玉书爱上了他。
虽然可以跟玉书倾诉,但他对叶妩的心思,不会转移到玉书身上去,这对玉书不公平。
万一阿妩知道了,他也解释不清。
“......出来喝茶吧?”王玉书道,“我请你。”
“这么晚了,算了。”康昱拒绝。
可内心深处的痛苦,迫使他想要走出去,想要找个人来肯定他,想要一点支持。
故而,他拒绝的声音不是那么坚决,甚至带着犹豫。
一旦他犹豫了,王玉书就主动了。
“......我在咖啡店等你。”王玉书说了个地址,就挂断了电话。
康昱放下听筒,心中开始动摇了。
“见见朋友,有什么不妥的?”他对自己道,“难道我以后就没有异性的朋友吗?我们从小就认识,又是同学,见个面犯什么忌讳?”
同时他又想:“人家到底是女孩,现在已经去了,难道让她深更半夜空等我?”
他平时没这样呆的,现在一根筋想要找个人说说话。
而在他内心深处,知道王玉书对他有意思,就明白对方会讨好他,会顺着他的意思安慰他。
这才是康昱想要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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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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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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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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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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