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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最强特种兵之龙医>第173章 接管黑衣社
  迷雾森林交界,一个男人在这里安营扎寨。

  追寻那个女人多日不得的食人族依然执着的在这里守株待兔。

  所谓食人族其实是假的,他们的确吃过人,可是现在却基本不吃了,他们也会说外面的汉语,他们最多算是野蛮人。

  他们趁着夜色包围了男人用树枝搭建的豪华帐篷,大叫着,围拢过来,十分吓人。

  可里面睡着的男人根本都没醒。

  直到他们从外面把帐篷全都拆没了。

  拆没了他还是在睡,躺在地上,就好像根本睡不醒一样。

  食人族有点急了,怒了,因为他们才是这片森林的王者,他们感觉到自己被鄙视了,被无视了。

  他们很生气,嗷嗷直叫,终于焕发出了他们吃人的本色。

  “大家一起吃了他!”头领发出一声怒吼,指挥着族人一起冲上去,因为他们太久没吃人肉了,因为人肉根本就不好吃,远不如牛羊猪狗的肉好吃。

  他们也需要下定决心才行。

  就在刹那间男人站了起来,左右开弓嘭嘭两拳打倒两个食人族,就在他们的身子还没有完全倒下去的时候,他突然伸出双手将他们拉了起来,然后张口就咬,对着他们的脖子。

  呼哧呼哧就是两大口。

  鲜血和人肉同时脱落,从两个晕死的食人族脖子上。

  啊……

  啊……

  没有人能够忍受那样直接的人肉撕裂,昏死过去的人都会立刻被疼醒,然后发出极其凄惨的哀嚎声,充满整个迷雾森林边缘。

  所有人食人族都吓坏了,再也不敢前进一步。

  男人继续下口咬。

  头领马上服软求饶,“饶命,饶命,我们错了,再也不敢骚扰你……饶了他们两个吧……他们还小……”

  男人看看自己被拆的一点不剩的帐篷,头领立刻明白了,马上带着族人一起恢复原样。

  甚至比原样更好,因为他们就生活在丛林之中,他们最擅长搭帐篷。

  安静,2个小时后一切归于安静,只有地上的两摊血还有些碍眼,其余的全都不在了,又只剩下男人一个人。

  他猫腰钻回自己失而复得的帐篷,继续睡觉。

  ……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林间升起的时候,小鸟叽喳,山泉叮咚,一副生机勃勃的样子。

  男人早已起床,他不会亏待自己,他在烤野猪。

  野猪不是他自己抓的,是食人族送来的,并且已经收拾好。

  他当然心安理得的接受。

  强者才能丛林称王。

  所谓恐怖的食人族在他面前也只不过是一帮胆小懦弱的可怜虫而已。

  他们还以为他要在丛林里常驻下去,所以在他们没有百分百把握杀死他之前,他们会把他当成王,会每日给他提供最好的猎物和食物,甚至如果他需要,食人族的女人也可以送过来几个供他享乐。

  这里是森林世界,虽然不如迷雾森林之中那般原始,但仍然比外面世界单纯许多。

  男人不要女人,也不会常驻,因为他在等自己的女人。

  眨眼间7天过去,他生活的很好,吃的好睡的好玩的好,可他等的女人还没有到来。

  他不着急,充满耐心。

  他很安静。

  一天都不会说一句话,他没人可说,食人族没人敢跟他说话,他这种人又绝不会自言自语,他看上去沉闷急了,只是他的脸上总有阳光,他的眼神总是那么干净清澈。

  即便是他吃人的时候,眼睛也是清澈的。

  他是个怪兽。琇書蛧

  这是食人族得出的结论。

  第八天清晨,终于迷雾森林边缘出现一个疲惫不堪衣衫褴褛全身是血的女人,她还没有走到男人帐篷跟前就倒下了,昏死过去。男人却根本视而不见,一直等到中午,4个小时后女人自己醒过来,然后艰难的起身,艰难的扶着树挪到他的帐篷边上。

  他这才懒洋洋的给她扔过去一桶水,木桶,原始的木桶当然也是食人族上贡的贡品,女人疯了一样一头扎进木头里,如同一头老牛,咕嘟咕嘟的喝了个够。

  然后双手双脚并用爬到旁边火堆上,抬手就抓,张嘴就吃,根本不管野猪肉有多烫。

  她根本已经不算人,不是人,她变成了野兽。

  男人对此云淡风轻。

  女人吃饱喝足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

  不说话,似乎没什么可说的,因为她一个人活着从蓝面部落逃出来,就是最好的语言,而且要是没记错的话,她只用了8天。

  她没想到他会在迷雾森林交界的地方搭了帐篷等她,她以为他早已经回到了外面世界,早已经把她当成了一个死人。

  哼,还算这家伙有一点良心。

  到了如今,她早已不是那个娇生惯养衣食无忧的大小姐,她早已经变成一个丛林战士。

  她跟他无话可说。

  因为她发现了那两滩早已干涸的血迹,不是男人的血,她有些熟悉。

  是食人族!

  男人如今过上的优越生活,得手的工具用具,香喷喷的野猪和驯鹿,绝对不是男人自己打猎打来的,都是食人族上贡的。

  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他一个人打败了一个部族。

  就那么轻松随意。

  所以她自知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

  那么现在就还不是她说话的时候。

  男人也不说话,也是吃饱喝足就钻进帐篷睡觉。

  帐篷经过食人族的两次改进,已经变成了一个临时的舒服的书屋,里面足以容纳四五个人同时睡觉,一个人太宽敞太奢侈了。

  女人也跟着爬进去,却被他一脚踹了出来。

  女人爬起来要跟他拼命,最后还是忍住了。

  她于是自己搭帐篷,自己生火,自己去打猎,去抓兔子,去抓鱼。

  成功率不是很高,可是也能维持生存。

  一天出去总也算是会有收获。

  又三天过去,男人丝毫不提及走出森林回到外面世界的事情。

  而她记得很清楚,男人在进来之前外面还有事情要处理。

  第四天一早,男人再吃鹿肉大餐,甚至在喝酒,食人族自己酿造的粮食酒,食人族不吃人却种麦子,这很滑稽,但是却很现实。

  女人忍不住开口说话,“你要在这过一辈子么?当食人族的王?”

  男人看看她,“我在等你开口,你不开口我就一直在这住下去,你早开口我们早就回巫县了。”

  他很气人,从未改变。

  不过过去现在还是未来。

  女人冷哼一声,“是么,不过我不着急,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丛林生活。这里生存也不是那么艰难,况且很单纯,没有外面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男人撇撇嘴,“是么,那你就继续在这里过你世外桃源的生活,我先回去了,再见。”

  ……

  “你不是决定留下来做原住民了么?跟着我干什么?”男人已经走过几座大山,已经走出食人族的势力范围,女人紧紧的死死的跟在他的身后。

  “我在打猎。”女人不服气,不低头,找了个傻子都不相信的借口。

  “你还是胆子小根本不敢一个人在丛林里生存,对吧?说出来,没人笑话你,因为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男人脸上的鄙夷更浓,女人却根本不在乎。

  进入森林之前她脸皮薄,很容易就脸红就羞涩。

  现在?

  脸红是什么?

  羞涩是什么?

  她的字典里再也没有这种虚无又无聊的东西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如何生存下去,如何打猎,如何防御,如何杀野兽,如何逃跑,如何杀人。

  她真的变了,完全变了。

  她本来就对自己的脸蛋不怎么上心,现在更是基本完全忽略了,每天有空就洗洗脸,没空根本连脸都不洗了,也不在乎脸上的道道伤痕划痕。

  她现在除了一头用衣服布条扎起来的黑色长发,其余的部分已经根本分辨不出性别。

  野人,这两个字来形容她最为恰当,合适。

  “你出去以后就接手黑衣社吧,黑左病了老了,该退了,退了还能留住半条残命。尽管那也活不了多久了,但至少也算是一个善终。而在黑衣社要辅佐你的不是别人,是方雪,她一直都算是黑左最得力的几个干将之一。”男人坐在山坡上一边喝水一边吃鹿肉,一边给女人布置出去以后的任务。

  “黑衣社是什么?杀手组织?暗黑组织?黑左是老大?头领?方雪也是暗黑世界的人?”女人很好奇又很吃惊,因为她从未听过黑衣社这个名字。

  但是冥冥之中又觉得熟悉,又觉得很酷,内心突然产生了一种没理由的向往和冲动。

  “当今亚洲第二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组织,里面的杀手多以世界各地退役的女特种兵为主,当然华府人占据大部分,名声在暗黑世界也算是有一些,只是周围强敌环伺有些风雨飘摇。”男人简单扼要的解释。

  “哼,我知道了,方雪那个贱女人一直缠着你是想让你接手黑衣社是么?因为她很清楚你才是那个坏人中的坏人,才是能够领导一个杀手组织走向新的辉煌的坏蛋!”女人一下子全都明白了过来。

  “这种小组织我不会接管的,所以交给你,回到巫县以后你自己去摆平这些事。”男人云淡风轻却说一不二,好像他说的话就是圣旨,女人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权力和能力。

  “对不起,我是个护士,我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护士。我不会做贼更不会做杀手,你死了这条心吧。”女人很坚决,很决绝,誓死不从的模样。

  “我也是个医生啊,谁说你接管了黑衣社你就是个杀手了?那是不对的,你接管黑衣社以后你还是护士,一辈子都是护士。咱们可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丈夫是治病救人的医生,妻子是白衣天使护士,还有比这更有爱心更完美的夫妻组合么?”男人的思维总是很奇怪,但是他却不打算做丝毫的让步。

  女人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他一向这么霸道,在他跟前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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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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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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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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