瘴气是热带原始森林里动植物腐烂后生成的毒气,主要原因就是无人有效地处理动物死后的尸体,加上热带气温过高,为瘴气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其实瘴,并非一定就是“气”。
宋方勺《泊宅编》载:“虔州龙岗、安远二县有瘴,朝廷为立赏添俸甚优,而邑官常缺不补。他官以职事至者,率不敢留,甚则至界上移文索案牍行遣而已。”
中医中的瘴,指南方山林中湿热蒸郁能致人疾病的有毒气体,多指是热带原始森林里动植物腐烂后生成的毒气。
其实古代人对瘴气的认识非常有限,实际的致病的瘴气大多是由蚊子群飞造成的。大量带有恶性疟疾病菌的蚊子聚集在一起飞行,远远的看就像一团黑沉沉的气体。
人畜被它们叮咬过之后,便会感染恶性疟疾。
人们在电影中常常看到森林里乌烟瘴气过后,人就倒下了,实际上瘴气就是蚊虫群飞而成的,而这些蚊子能传播恶性疟疾。华府人称疟疾为瘴气,在意大利语当中,疟疾叫“阴风”,可谓如出一辙。
华府西双有几句民谣:“十人到勐腊,九人难回家;要到车佛南,首先买好棺材板;要到菩萨坝,先把老婆嫁!”
足以说明瘴气的厉害和恐怖了。
而瘴气发作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有形的,一种是无形的。
有形的瘴如云霞,如浓雾。无形的瘴或腥风四射,或异香袭人,实则都是瘴气。还有一种,初起的时候,但见丛林灌林之内灿灿然作金光,忽而从半空坠下来,小如弹丸渐渐飘散,大如车轮忽然进裂,非虹非霞,五色遍野,香气逼人。
人受着这股气味,立刻就病,叫作瘴母,是最可怕的。有些地方瘴气氤氲,清早起来,咫尺之间人不相见,一定要到日中光景,雾散日来,方才能辨别物件,山中尤其厉害。
所以居民晓起行路,必须饱食;或饮几杯酒,方可以抵抗瘴气,否则触着之后,一定生病。夏天甚热,挥汗如雨,但是居民终不敢解开衣裳,当风取凉,夜间就卧,必定密闭门户,这些都是为防有瘴气侵入的原故。
傻白甜居然一路狂奔进入了活人禁地的迷雾森林,这里传播疟疾的可不光光是蚊子什么的,这里的白色雾气本身在原始森林之中就千年不散,千年积攒下来的毒气可以让进入的人瞬间中毒而死。
可是现在她居然只是感觉到一点头晕和头疼,再加一点四肢无力,更严重的症状居然没有。
连她自己都觉得很神奇。
因为什么?
因为她喝了毒蛇的血?因为她杀死了狼王?
还是因为恶魔在她脖子上纹了一只绿血飞鹰?
反正一定是有原因的。
否则她早已经变成了迷雾森林之中的一具尸体。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蹲下身子,因为瘴气是向上飘的,距离地面越近的地方毒气越稀薄,她必须找到离开迷雾森林的方向和出路,否则她必死无疑。
暂时没事不代表接下来也会没事。
她的身体虽然进入丛林之后就像是升级了一样,但是身体升级不等于百毒不侵,她是个护士,才不会相信世界上会有真正百毒不侵的人。
那都是电影里编造出来骗人的,博人眼球的。
她也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种灵丹妙药吃了就可以抵御一切毒素毒气毒物入侵,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她要寻找出路,但是茫茫的原始丛林,到处都是白色的瘴气,根本没有路。她没有期内,屏住呼吸,闭上眼睛,开始在脑子里回忆自己跑进来的路。
她只要顺着原路返回就可以离开迷雾森林。
她现在完全有这个能力。
时间,关键是时间还来得及来不及。
她突然想到了刚才那场暴风雨。
是的,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救了她,延缓了她中毒和倒下的时间,因为暴雨倾盆完全压制了丛林中的瘴气。
原来是这样。
她自己根本就不神奇。
不过这却让她更加冷静更加理智起来。
跑进迷雾森林大概用了半小时,她加快速度原路跑出去20分钟可以做到,她在这20分钟时间内用雨水沾湿自己的衣服然后蒙在脸上,蒙在鼻子上。
到10分钟的时候更换一次,只需要更换一次,她就能活着离开迷雾森林。
那么接下来一个问题。
恶魔明明同样也进入了迷雾森林,恶魔为什么会没事?
她基本可以确定恶魔要去的蓝面人部落必须要穿过浩瀚的迷雾森林,她虽然不知道具体有多大,但是根据之前的零星记忆,要走出这里至少还需要3天左右的时间。
问题是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在迷雾森林之中完好无损的活过三天么?
没有。
除非是当地的土著人已经对千年瘴气形成了天然的抗药性,但是即便如此他们生活的地方也并没有瘴气,他们的部落只不过是被迷雾森林四面包围而已。
所以他们那里才是净土,才那么原始。琇書蛧
她原路返回有很大可能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但是会彻底被恶魔甩开,彻底失去恶魔的踪迹,再也追不上。她会一个人孤魂野鬼一样游荡在原始丛林之中,没有任何外援,没有任何伙伴,没有任何的后勤补给。
她除了身上这身衣服和脚上这双鞋子,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连一把小刀都没。
因为恶魔把她绑在树上之前对她进行了搜身,所有的东西都搜走了,连一张女人巾都没有给她留。
就这样恶魔还说她应该感谢他,因为他没有把她的衣服也收走,算是给了她很大面子了。
她的确应该感谢他,感谢他没有收走她身上的衣服,更感谢他没有抢走她脚下的登山鞋。在这种地方如果没有了鞋子,光着脚根本寸步难行。
她需要尽快做出一个抉择,是选择赌命,继续顺着南方的方向追踪下去,还是原路返回,向北返回。
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的身体情况正在逐渐恶化,她头疼欲裂,开始想吐。
嗓子也干裂的像大沙漠一般。
她弯腰沾湿自己的速干衣,冲锋衣里面的速干衣,然后蒙在嘴上,她选择了原路返回,因为她要活命。首先要活命,然后她会不惜一切代价寻找绕过迷雾森林的路。
哪怕她要因此多走几百公里都无所谓,哪怕她要因此浪费三天五天甚至十天,也无所谓,她还是会继续向南,继续追钟恶魔的踪迹。
她不服,绝不会放弃。
可是嘭的一声。
她的身体突然撞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体,她吓了一大跳,赶紧滚起来防御,然后瞬间泄气,“恶魔……你怎么在这,不是早就走了么!”
恶魔看见他无奈又无语的样子,抬手摸摸鼻子,“我是回来给你收尸的,你还没死么?不过也快了,你熬不过一刻钟了,除非你有办法一刻钟之内离开迷雾森林,呵呵。”
恶魔神清气爽,脸不红心不跳,十分轻松随意,一点也没有中毒的迹象。
“哼……你休想,你死了我都不会死的!”
“但是你是怎么做到的?怎么……怎么才能不中毒……教教我……”傻白甜说话都开始吃力。
“因为……因为我天赋异禀百毒不侵啊。”
“不过我对你挺失望的,刚才你要是选择继续向南追踪说不定我就给你吃一粒小药丸,保你能顺利穿越迷雾森林,可是现在……我只会等着给你收尸……”恶魔眼里充满杀气和鄙夷,没有任何的同情和可怜。他甚至都没有问傻白甜是怎么从树上挣脱,又是怎么从红色食人族手里逃脱的。
他不问,也许他根本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看见了,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那些细枝末节,现在,是到了给眼前这个愚蠢单纯的女人收尸的时候了。
“给我……给我一粒药,要我做什么都行!”傻白甜突然扑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决绝的要求。
“我说了如果你刚才选择继续向南我就会给你了,因为我喜欢明知道是死也一往无前的人,而不是遇到了困难就想原路返回的懦夫!”恶魔的语气突然加重了许多,这一次傻白甜终于看清楚了他眼里对她的失望,是真的失望了。
“不,你必须给我一粒解毒药,因为我是你的妻子,法律上的妻子。”她强调自己的身份,打感情牌。
可是恶魔却眨眼间消失了,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句,“我一刻钟再出来,再见!”
他一刻钟再出来给她收尸,收尸是他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他觉得能给她收尸已经完全对得起她了,正因为她是他法律上的妻子,所以他才会在她死后给她收尸,在这个活人禁地。
换成别人?
哼,他连看都不会看上一眼!
啊……
“恶魔,你出来,我要杀了你!”
傻白甜气疯了,好像瞬间失去了理智,但是很快她又冷静下来,哼,想让她上当?想扰乱她的心神?
没门。
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解毒药,她还是要原路返回,越快越好。
她的命她自己做主,哪怕是这活人禁地,她也要活着进来活着出去!
恶魔?
恶魔又算得了什么?
她才不会死,她要亲手杀死他后才会死!
她发誓,对着她脖子上的绿血飞鹰!
对着这千年瘴气的,活人禁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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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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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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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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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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