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伸手搀扶起罗建川,让他不必客气,早些回去休息吧。
跟罗建川道别后,吴胜走向路旁的停车位,把他的夏利车给开了出来。
当罗建川看到吴胜开的是一辆破旧的夏利车,脸庞瞬间布满惊愕诧异之色,在他看来,就算吴胜是开着直升机都不为过,可他的座车却只是一辆破旧的夏利。xǐυmь.℃òm
这一幕让罗建川让起古人的一段哲理名言: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吴胜驱车返回苏氏集团员工公寓,却发现钟欣红没有回来,却是在桌上给他留了一张纸条。
吴胜拿起纸条看了看,见钟欣红晚上有任务,就不回来过夜了,冰箱里有做好的饭,让他回来自己热下。
如果是平时,吴胜肯定会担心她的安全,给她打个电话。
不过现在他觉得完全没有必要,钟欣红的身边有西姆在跟着他,那可是一头实力达到三阶左右的狼人,别说寻常悍匪,就算是筑基期初段的高手也未必能够对付得了他。
吴胜收好纸条然后回到浴室去冲了个热水澡,然后回到卧室去睡了一觉。
翌日清晨。
吴胜醒来还是没有发现钟欣红回来,于是摸起手机给她发送一条短信。
钟欣红回复的很简单,只有一个‘安’字,但这足以令吴胜不必担心她的安全。
又趴在床上眯了会儿,直至闹钟响起,吴胜才从床上跳起来,麻利地穿好衣服,把冰箱里的饭拿出来热了下,吃完之后他开车前往公司。
来到公司后,吴胜第一件事就是去保安部巡查。
保安部的员工要比其他部门的职员早半小时上班,因为他们肩负着整个公司的安全,需要提前半小时对公司周围进行巡查,排除任何危险因素。
看到吴胜走进保安部,穿着笔挺制服的董锋立即让众保安站好,然后向吴胜打敬礼,并且向其汇报全体保安部成员,除了有十人休假外,全部到齐。
如今的董锋已经是保安部副大队长,因为大队长的职位挂在吴胜身上。
即便如此,在吴胜不在的情况下,董锋就是保安部的一把手,负责保安部的一切事务。
董锋原本就是长丰帮的帮主,对管理手下颇有一套心理,所以他把管理帮派的经验用在保安部,效果极好,而且他把帮派那些陋习都给去掉,按照公司的规定和章程来办事,深得萧雅沁的赞许。
本来刚到保安部的时候,董锋和其他手下一样都只是普通成员。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董锋很快展现出他与众不同的实力,尤其是在处理掉几起针对苏氏集团的危机事件后,萧雅沁大力赞赏他的英勇事迹,并且破格把他提拔成保安部副大队长。
看到董锋和他的那些兄弟都步入正轨,吴胜露出满意表情。
之后吴胜让他们解开,去各自的岗位上巡逻,却把董锋给拦住,问他对公司的生活还习不习惯。
董锋看向吴胜的目光充满着感激,身体站的笔直:“吴先生,真的很谢谢你,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我的那些手下也很知足,苏氏集团的员工福利好,工资也高,还免费给我们提供食宿,我们已经非常满意的了!”
吴胜抬手拍着董锋肩膀,笑嘻嘻地说道:“满意就好,苏氏集团女职员不少,有时间你再给自己寻觅一个对象,像你这样的帮派老大,魅力肯定爆表,你不要害怕年龄大,要对自己有信心……”
“这个……”
董锋见吴胜突然把话题转移到这上面,黝黑的脸庞难得地露出羞愧之色,支支吾吾地说道:“谢谢吴先生好意……我……我已经找到女……女朋友了……”
见董锋竟然已经找到女友,吴胜露出八卦表情,连忙凑过来问道:“真的啊,你可真行啊,下手挺快啊,快让我瞧瞧,对方是谁,哪个部门的,漂不漂亮?”
董锋见刚才还是正经严肃的吴胜转眼间变得这么八卦,露出尴尬无语的表情,但他还是从口袋里摸出钱包,将一张合影照片递给吴胜,有些幸福和不好意思地介绍着:“她叫冯艳,是销售部的,长的不是很漂亮,但性格挺好的,也不嫌我的年龄比她大……”
吴胜拿着两人合影看着,见这个吴艳虽然不是很漂亮,但相貌端庄气质挺好,两人看起来相差有十岁左右,但看合影中的她却丝毫不介意,反而抱着董锋的脖子,露出甜蜜幸福的笑容。
吴胜问董锋跟冯艳是怎么认识的。
董锋告诉吴胜,有次冯艳出去跟一位客人谈业务,萧雅沁让他负责保护冯艳的安全。
业务谈妥之后,两人在回来的时候遇上车祸。
当时冯艳伤的特别重,董锋也伤的不轻,但他还是强忍着疼痛抱着冯艳去医院抢救。
“后来我就每天去医院探望她,还给她送花……”董锋神情极为尴尬,吞吞吐吐地描述着两人的发展经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发现我喜欢上她了,有次员工聚餐,我和她坐在一起,喝了点酒,我们就……”
后面的事情董锋没有说,但吴胜却是能够猜到后来发生的事情。
吴胜把照片还给董锋,笑嘻嘻地说道:“这样就对了,遇到喜欢的人就要勇敢表白,不要怕被拒绝,否则就是‘错过这村没这店了’,行了,你去干活吧,等你们什么结婚,可要记得请我喝喜酒。”
董锋小心翼翼地把照片塞到钱包里,神情激动地点头道:“一定,到时候我一定请吴先生好好喝一杯!”
看到董锋和他的那伙手下都已经适应了公司生活,吴胜露出欣慰满意之色。
在公司转悠一圈后,吴胜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提前下班,跑到梦幻酒吧去喝酒。
这一喝就是一整天,直至吴胜觉得没意思要起身离开时,却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酒吧。
出现在吴胜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韩浩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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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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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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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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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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