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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那曹焱得理不饶人,手持方天画戟,施展出一身本事,一连斩了十余人,将保护着大将军呼延实的亲卫队给杀了个干干净净,尤不罢休,竟然还想一路追踪下去,只不过到底还是耽搁了太多时间,哪怕是靠着火神子风驰电掣一般的脚力,却也一不小心就失去了敌人的踪迹。
实际上按说草原也不是什么好躲藏的地儿,虽然水草肥沃,长势高得足以遮住寻常牛羊,但马儿一路跑过,踩踏之下,自然就会产生一条道路,更别说马掌踩在这种湿*软的地面上,那更是一下一个印子,只要站在高处看,那是显眼的很,但呼延实就是凭空消失了,而且全无踪迹。
曹焱骑马很是追了一阵,可哪怕是靠着早年从蜀地和大漠里学来的追踪之法,却依然是一无所获,料想此人肩膀上中了一箭,行动不便,那本该是一路留痕才对,未曾想,竟是被其不知用什么办法给走掉了。
想来姜还是老的辣,呼延实此人不光是领军的水平不错,其他本事,也亦是不少。
既然怎么都追不上,那也就罢了,曹焱虽然觉得甚为可惜,但也不至于因此而心态失衡,能一战建功,当场诛灭敌方大将,本就是可遇而不可求之事,此事自古少有,而他能以一千未经训练的兵马,屠灭呼延实亲自带领的五千人马而自身的战损竟然不过一百余人,这已是一场可以拿来大肆吹嘘的胜利了。
趁着其他人打扫战场的时候,曹焱在一边继续看着面前的地图静静地思考着。
打扫战场是罗刹族们的传统习惯之一,毕竟沙漠里物资匮乏,像什么武器,甲胄一流,其实都是靠抢来的,他们自己哪儿有那本事开炉铸剑。
包括发现了刚才那一战侥幸活了下来,并且还没受伤的好马,他们也都当场合并在一起,让人牵走作为后续的替用。
虽是三军轮换,但马儿们长途奔袭,也有力疲之时,这自然就需要更多的马随时作为替补,争取更多的休息时间,况且马本身也是一种战时的应急食物。
看这些人的样子,就跟那没见过世面的乡野土匪一样,先将甲胄从尸体的身上扒下,然后也不管上面有没有血,直接就往自己的身上套,反正都只是普通的藤甲,无非是棉花的内衬外面加一层抗砍击的皮,就算他们身形高大,不比常人,却也能使用。
然后就是回收地上的箭矢,这种东西是用多少就少多少,这时候自然要尽量地收回,包括敌军身上的箭囊,他们也都一并拿了回来。
不过这种丢人的场面,也轮不到曹焱来操心,他要操心的,是整个战局的大势,更是接下来他们该如何做,要怎样去指挥。
伊华沙默默地走到了他旁边,沉默了几息之后,还是忍不住开口夸赞道:“将军先前真是神勇,若非将军您上去冲破敌阵,我们的伤亡只怕还要大些。”xiumb.com
曹焱听闻,却连头也不回,只是平静地道:“奉承的话便不要多说了,接下来要麻烦你的事,倒是不少。”
没办法,这些罗刹族虽然经此一战对他已经算是很佩服了,但碍于语言交流的问题,这路上要是缺了伊华沙,可真不行。
伊华沙不比普通女子,笑起来也不用掩嘴,显得极为豪放。
“将军哪里的话,都是我份内的事罢了。”
曹焱目光移转,吩咐道:“等他们收拾好了,便赶紧动身前去休息吧。”
曹焱将这三千人一分为三,分别承担着捕杀斥候,扰乱视线,追击骚扰的任务,三队分工明确,轮番上阵,给彼此留出足够多的休息时间,虽说看似高明,其实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手下可以动用的人太少,自然处处都捉襟见肘,很难称心如意。
伊华沙顿时有些疑惑地道:“我们不乘胜追击么?”
曹焱小心翼翼地收起地图,贴身放好,然后才抬起头,解释道:“哪儿有那么简单的事,你要知道,咱们的优势,是在夜里,可不是在白天,想那呼延实既然还是逃了回去,那自然会对咱们倍加防备,好处是在短时间内,他们不会匆忙动身,咱们现在还有充足的时间休息。”
罗刹族在夜里,那是天生的优势,长得黑,很难被人看见,偏生自己的视力还好,这一来二去的,那绝对是夜里用来偷袭的最佳人手。
行军作战,自然不必以己之短,攻敌之长,那样是赢不了的。
伊华沙点了点头,笑道:“全凭将军做主。”
她也知道,以自己的能力,来操心这些也没用,反正曹焱怎么说,她怎么做便是,更何况曹焱本就已经深深地折服了她,她虽是混血,但是在大漠之中长大,罗刹族女子崇拜强者,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一种情结。
曹焱摆摆手,道:“先走吧,回去养精蓄锐,今夜咱们有的忙了。”
一战大胜,其他的先不说,也算是补充了一波物资,毕竟他们从黄沙县出来,为了不给那边添太多的负担,也没带多少充饥的食物,这次劫了一趟辎重队,又带回去了上千匹战马,短时间内,吃的反正是不用愁了。
伊华沙转头回去吩咐大部队准备撤离,然后熟门熟路地将一伙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赶马,另外一部分负责善后。
毕竟土地刚下了雨,十分湿润,大部队进军的痕迹非常明显,这样赶着马,肯定需要一部分人来殿后消除痕迹的,虽然在大漠里需要干这种事的时候很少,但不代表他们就不会,要知道,他们本就是游猎劫持过往商贾立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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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边,呼延实也的确是聪明,跑了没多远,便直接弃马逃生,还给马屁股上来了一刀,催促着它一路狂奔而出,而他则自己一个人步行往另外的方向逃。
一路上呼延实是专往草深的地方钻,并且一路都在布置陷阱和能够迷惑与干扰对方判断的东西,就这样一直跑到了夜里,筋疲力尽的他,才终于是迎面撞上了来搜寻自己的人。
这五千人,到底还是被逃走了一些,急匆匆地回去了大部队后,将情况一报告,其他人自然是心急如焚,忧心呼延实的安危,赶紧差人出来沿途寻找,却又怕被那可怕的敌人伏击,整个搜查过程进行的极为小心,各部队的人互相都不敢离开太远,这就导致速度极慢,一直到了夜里,才终于是找到他。
呼延实被人救回帐篷里的时候,已经几乎虚脱,动弹不得了。
最可怜的是军中还没有医生,但却箭不能不取,最后还是让一个手稳的亲卫来,先用刀子在火上烧红了,用酒喷了一口,再割开肉,小心翼翼地将箭头从骨缝里取出,整个过程那是触目惊心,饶是呼延实这样铁骨铮铮的汉子,竟然也被生生地痛晕了过去,当然,这也有他心神和身体都已经透支的缘故。
取出箭头之后,又撒上药,再用针线缝好了伤口,最后用绷带绑好了,才算作罢,但终究不是常与针线活打交道的人,这手法粗糙,看那血淋淋的样子,只怕比不穿线也好不了多少。
之后呼延实就一直陷入了昏迷之中,没办法,他哪怕身子再强壮,肩膀上挨了一箭,又跑了一整天,还要四处布置陷阱,劳心劳力,再到之后的割肉疗伤,那是真的撑不住了。
但就算这么努力了,活不活得下来,都是两说,全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可哪怕活了下来,这条肩膀,大概也是废了。
更让人担忧的是,这四万多人马,能否抗住曹焱的猛攻,也还是一个问题。
失去了呼延实这个主心骨来发号施令,整支队伍便几乎陷入了停滞之中,哪怕他们知道前线吃紧,自己这边必须尽快抵达,却也没办法,主帅亲自出击,结果都是重伤而回,这时候谁还敢走?
白天很快便过去了,一到了夜里,曹焱的兵马便继续出动,一晚上四处奔驰,接连挑阵,他知道自己手里的兵马不多,故而从不与对方正面作战,就依靠骑兵的脚力,以及罗刹族们在夜里的优势,先远远射箭射一轮,然后再找机会,反正只要占得好处,便一触即退,毫不贪功,绝不给对方缠住自己等人的机会。
就这样,敌人只要一休息,他就带人过来,敌人一要追,他马上就跑,敌人想跑,他反过来又去追,弄得几路人马是草木皆兵,就连休息也休息不好,人人都是带着疲惫之色在赶路,而且路上还将大部分人都提前散播出去,作为斥候巡游,但曹焱这人就跟山里的猴子似的,绝不会给你看到他的机会,但往往你一不注意,他马上就跑过来从你身上啃一口肉下来。
其实这样的作战方式,本身就发挥出了罗刹族特长的东西,他们厉害的就是游掠,而非攻坚,四处骚扰,打打秋风,占尽了便宜。
而这边呢,拿曹焱反正是毫无办法,可以说,除非呼延实醒过来,不然这边根本就没有战术思维能跟上曹焱的人,无怪他心高气傲,一心要压过谢厚胤这样的人,着实是有真本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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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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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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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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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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