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话说你的剑呢?”
哲平满脸不好意思:
“之前大战的时候断了……
现在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于是南宫万和派蒙,跟随着哲平一起,返回了反抗军的营地。
随着前行,三人逐渐进入了一片诡异的雷雨地带,与其外的晴朗地带明显泾渭分明。
南宫万不禁回忆起了前世那小日子过得不错国的福气岛核电站……
在进入营地之前,三人经过了一个很大的骨架,按头骨来看,应该是蛇骨。
进入营地之后,看着雷云中那不时劈下的雷电,派蒙直接一阵心悸:
“你们反抗军真厉害,一个个站外面生扛雷劈……
你们以为你们是我老公哥哥啊……
诶,对了,老公哥哥,你以后发誓说‘被天打雷劈’,小蒙可就不信了哦……”
南宫万脸上一阵黑,尼玛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啊,看来以后糊弄老婆得想办法换个说辞了!
三人直接奔向营地中央那个最大的军营,在军营门口处见到了反抗军的首领——
五郎!
令南宫万感到意外的,五郎居然是只柴犬的半仙之兽……
见到五郎的那一瞬间,看着他那毛茸茸的耳朵和那条尾巴,
南宫万不禁心里有了小小触动,思念起了远在璃月的“椰羊老婆”甘雨……
哲平对五郎进行了一番详细到位的阐述过后,五郎转目看向了南宫万和派蒙两人,微微闭了闭眼睛:
“嗯……咳咳。
你们应该已经听说了,反抗军当前的目标是击败幕府军,推翻眼狩令。
这并非是什么轻松的工作,每个踏入战场的人,都有牺牲的可能。
说说你参军的理由吧,反抗军不能容许没有战斗意志的人参军,我个人也希望你能考虑清楚。”
南宫万从思念中回过神来,愣愣的看着他:
“你刚才好像是说战斗意志的吧?
来来来,亮血条吧!”
派蒙顿时吓了一跳,连忙拦住他,然后转头对五郎说道:
“那个,关于第一百颗神之眼的事,你有听说过吗……”
五郎顿时神色严肃起来了:
“你是说第一百颗神之眼的【狩眼仪式】吗?
虽然发生在稻妻城,但我们这边也有所耳闻。
据说仪式出了些乱子……
真是奇怪,明明那位雷电将军都亲自出马……
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件事,难道是有什么情报吗?”
派蒙顿时得意非凡:
“厉害吧,这个就有点儿不巧了哈,是我老公哥哥干的哦!
他可是在仪式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跟雷神干了……
一架哦!
我们还把第一百颗神之眼的持有者给救走了呢!
你刚才问我们参军的理由,不知道我们单纯看雷电将军那老娘们儿不爽算不算?”
巴尔藏身在领域空间内虚弱地打了个喷嚏,缩了缩脖子,
尼玛都是之前那“南人”,把老娘的雷元素之力给吸取了大半,
害得老娘虚弱了这么久,都还没恢复过来……
五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啊?”
派蒙更加自豪了,继续显摆道:
“怎么,你不信啊,现在我们还被幕府军通缉……
所以才找到你们这里的!”
五郎还是有些觉得不可思议,思忖了一会儿,方才说道:
“说起来,近期作战的时候好像确实从幕府武士身上拿到了悬赏令。
【金发外来者南宫万和会飞的神秘宠物派蒙】……
原来说的就是你们吗?”
派蒙顿时不依道:
“谁是【会飞的神秘宠物】啊!?
我可是老公哥哥最爱的小老婆好不好?!……”
五郎顿时尴尬地向两人行礼道:
“失敬失敬,两位的现状我了解了。
我代表反抗军,正式欢迎两位的加入。
珊瑚宫大人目前并不在反抗军营地,我们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不过珊瑚宫大人临行前留下过嘱托,让我们一切照常即可。
我想先让哲平带你们熟悉一下反抗军的环境,之后再拜托你支援前线作战,可以吗?”
南宫万点点头,比了个“ojbk”的手势:
“没问题的啦!
为了反抗军,我们就风风火火闯九州吧!”
哲平兴奋地连忙表态道:
“我这边也没问题!
啊,我以前就是后勤部队的,这种事对我来说已经轻车熟路了!
一定会让你感受到我们反抗军的热情的!
首先我们去看一下伤兵营吧,我有些朋友还在那里。
上次我答应过他们,如果有新成员的话,让他们也见一见,
这样大家以后就是并肩作战的好朋友了。”
这时天上一道雷电落下,派蒙连忙躲闪开去,大喊道:
“哲平,你说的热情不会就是这雷电吧?”
南宫万却是直接迎雷而上,伸出一根手指将其接住,脸上还露出了舒爽的神色……
嗯,之前经历过巴尔的领域大半雷元素的洗礼后,这种自然界的雷电对他来说也就只是毛毛雨了……
自然也不可能让他再次露出那大白腚……
不知不觉,他再次震惊了五郎及众反抗军军士一把,
大家直呼“神人”到了,随即有人喊道:
“南神威武!”
之后大家纷纷跟着喊了起来,“南神威武!”顿时响彻了整个营地!
南宫万郁闷地挠了挠头……
尼玛,爷姓南宫,不姓南啊!
爷是南宫万,更不是那隔壁的“江南”,好不好……
但这货总算有点儿高手的风范了,呃,没有和大家计较……
应该也算吧!
两人跟随哲平来到伤兵营,两名伤势较轻的珊瑚宫军士连忙强撑着爬起身来,
迎向三人,其中一人轻轻咳嗽着向哲平问道:
“咳咳……这两位就是我们的新队友吗?”
而另一人则是十分骁勇好战的样子:
“嘿嘿,看上去很强的样子啊,等我伤好了,我们可以切磋切磋。”
咳嗽之人连忙打断他道:
“停停,哪有一上来就要和新人干架的,再说你那伤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好不了。”
南宫万却是轻轻抬了抬手,问两人道:
“诶嘿!你们的名字真有意思!
好记好记!
你叫‘嘿嘿’对吧?
你叫‘咳咳’,还是叫‘停停’,
或者全名是‘咳咳停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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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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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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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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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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