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一月以前发动进攻之后,他们在这座天心山山脉面前打了足足一个月!
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攻下来。
不仅没有攻下来,因为地势险峻的原因,印军士兵的伤亡率也很大。
上校实在是不想回忆,每一次攻上前方的阵地,那座原本毫无动静的阵地就会突然冒出一阵突兀的号声,随后一个个浑身漆黑的人就从战壕中钻出来,手中喷射出的弹幕一次又一次的将他们打下来。
即使用再多的炮弹轰炸也没用,因为印军士兵的战斗意志已经完全消亡了,只要一听到对方的号声,或者是阵地上依旧有枪炮声,他们就会退下来。
直到今天,因为粮食的短缺,以及上面实在等的不耐烦了,才下令使用一次重炮。
大口径重炮的威力确实不容小觑,现在整座天山防线基本已经被攻破,就剩下面前这一座最要紧的阵地,一线天阵地。
“上校,立即组织人发起进攻吧,这一次已经给他们申请了重炮支援,如果依旧畏缩不前,那就全部军法处置。”将军冷冷的盯着面前焦黑的土地下令道。Χiυmъ.cοΜ
“将军,我手下的士兵太久没有吃东西了,再让他们歇一会吧,这里的海拔实在太高了,又没有足够的粮食,体力消耗实在太大了。”上校犹豫了一会,但是还是开口道。
“上校,我希望你能够搞清楚,这是命令,”将军有些不满的盯着他,“况且,那些首陀罗,死了就死了吧,你到现在还不清楚甘布帖大人他们的意图吗?”
望着上校疑惑的眼神,将军摇了摇头,“上校,你应该也明白我们现在的处境吧?回不到国内,只能待在这,就像无根之水一般,就算现在再怎么强大,到头来也会被活活耗死,因为我们没有根基。”
“粮食现在也越来越少了,在华夏有句话说的很好,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学会开源节流,开源就是去寻找新的渠道,节流呢,就是减少消耗,而我们这些高等贵族是不可能减少消耗的,那么,也就只能从这帮贱民身上节约了。”
看着将军似笑非笑的脸色,上校的心一惊,确实,不管怎么样,高等贵族婆罗门和刹帝利是不可能节约的,那么只有从首陀罗身上,甚至是吠舍这一等级的人去节约了。
而节约的方式呢?最简单的方式自然就是死人了,毕竟他们现在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啊,足足有五十万军队待在这!
上校想到这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么想的话,一切就通了,对面的武装人员数量最多也就几千人,五十万大军怎么可能花一个月都打不下来?真实的原因还是想把这些多余的人给消耗掉吧?
“想明白了的话,那就赶紧去组织进攻吧,如果今天还没有办法把这里打下来的话,那么,说不定要被消耗的,就是你们吠舍了。”将军的话语在上校的耳边响起,让他惶恐之际又下定了决心。
首陀罗的命确实不是命,牺牲就牺牲吧,总不能为了他们把自己牺牲了,要知道,作为一名吠舍,能够爬到现在这个位置,已经属实不易了,可不能就这么牺牲掉了。
“遵命!”
(注:本书中一切为虚构,这个印国只是作者菌虚构出来的,真实的现实生活是没有这种的,法律也是废除种姓制度的,大家都是平等的哦。)
……
一线天阵地。
唐易正在费劲的拖着自己的伤腿爬到一棵不断燃烧的枯树边上。
原本流血的伤口,在这种严寒的天气下,也早已凝固了,他已经知道自己的结局了,走不掉了,没有办法走了。
既然如此,那就在死前让自己舒服些,找个火堆慢慢烤吧。
高原上的战场,火是很难着起来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氧气稀薄,风大,当然,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植被实在是少的可怜。
之所以有这一簇火,还是因为印军的炮弹太密集,再加上这里很幸运的有一根枯树,所以才能点燃。
但是就连这一点火焰都快熄灭了。
好在,唐易这时候总算是爬到了这棵枯树的边上,他一边打着哆嗦一边将手和大腿往火堆靠,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受伤带来的体温流失比他想象中的严重,呼啸的冷风刮得他的眼睛几乎快睁不开了。
他转过头看了看旁边战友的尸体,这个是嘴巴上一脸胡子的夏尔巴汉子,那个手里一直抓着枪,即使死了也不放的是门巴族的汉子,还有……
他重新将头扭过来,看不下去了,心里面太难受了,这里面的全是和他朝夕相处的战友,此刻看到他们一个一个的都倒在自己身边,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想和他们待在一起。
只是突然感觉没有那么恨自己的阿公了,当初他一直不愿意撤退,每天的伤亡都是与日俱增,说实话,他心里面是很怨恨的,但是现在不恨啦。
他也理解了,阿公以前是参加过几十年前那场战争的,他的战友也有留在这里的,阿公不想走,或许和他现在一样,只是想和他的战友待在一起。
他突然想喝一点阿妹酿的青稞酒暖暖身子,他现在真的好冷啊,可惜早在半个月前,存货就已经全部喝光了,至于剩下的青稞,当粮食还不够,哪里会舍得用来酿酒?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山下突然传来喧闹的嘈杂声,他梗起脖子往下一看,原来是熙熙攘攘的印军正在集合准备进攻了。
他自顾自的笑了笑,看来这就是要到为国捐躯的时刻了。
然而他突然看见了掉落在一旁的一个小物件,那是大队里面夏尔巴汉子的鹰笛,他一伸手将其捡了起来。
根据西藏民间传说,雄鹰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会冲向太阳,直到化为灰烬,因此,在地面上很难见到它的尸骨,偶尔因为气候极端恶劣,雄鹰会没能飞过雪山而冻死、病死,人们才有机会拾捡到鹰的尸骨,这在当地是极其幸运的事情,有缘获得鹰骨的人,都是有神灵庇护的人。
而鹰骨,就是制作鹰笛的材料。
唐易这辈子还没有吹过鹰笛呢,没想到在这生命的最后一刻居然还能吹响这根神奇的笛子。
“呜——”
悠扬的笛声与子弹高速旋转的声音之中,唐易似乎看到了天空之上,竟然真的有一只只巨大的雄鹰向他飞舞过来,随后一朵朵洁白的花朵在空中绽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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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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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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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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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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