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什么性格,两人已经是了然于心。八千里路的生死,八千里路的山水,足以让两人心有灵犀。
翻过最后一座大山,两人终于看到了大名鼎鼎的中兴城。
那是一座宏伟的巨城,长长的围墙将人族保护在其中。
这城墙高百丈,宽十丈,城墙头上,有无数人族修士镇守。
一盏巨大的命灯虚影悬浮在中兴城上方,不分日夜地照耀着。
这是人族先贤发明的聚光阵,上古时期,人族的生存环境,比此时更艰难、更困苦。
那时人族被异族称为两脚羊,只不过是圈养的血食罢了,而且除了异族的屠杀,还有那神秘无比的诡异。
为此,人族先贤披荆斩棘,不断强化自身,最终开辟出了一条完善的修行之路。
搬血、开脉、五脏……
这些修炼境界,都是人族先贤历经千辛万苦才探索出来的。
其中,让人族有了立足之地的东西,就是这聚光阵。
也不知是人族哪一位天才,居然想出了此等绝妙的阵法,他们将人族的命灯光芒串联到一起,组成了巨大的命灯。
至此,人族有了面对大规模诡异或者异族冲击的底气。
经过无数年的发展,人族才有了现如今的光景。
“鼻涕虫,你知道中兴城红花亭在哪儿吗?”
“在北门,小瞎子,我们先回家好不好?送信这种事慢慢来,我姐又不会跑。”
王白仁嘴角撇了撇。
“今天已经是八月初八了,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最近几天要拼命赶路?”
“嗯?今天已经是八月初八了吗?在山里的时间太久,我都忘记年月了。”
“你什么都能忘,你就是不会忘了吃。我觉得应该再给你加一个贪吃鬼的称号,每次的猎物都被你吃了大半。”
“略!”
袁宁吐了吐舌头,经过三个月的磨难,袁宁已经不再像先前那样爱哭鼻子了。
“那行吧,我带你去。”
说完两人就向中兴城走去,此时他们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就算袁家的人站在面前,恐怕也不会认出这是袁家二小姐。
……
一棵两人合围的红花树静静矗立,微风一吹,红花漫天。
红花树下有一座小小的凉亭,而一个白衣女子,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她已经在这站了14年,每年八月初八她都会来这里。
14年前,有个男人告诉她,若是有一天自己死了,一定会派人送信到这红花亭。
又或者自己哪一天恢复了实力,也会来到这红花亭。
就因为这一句话,袁飞燕在这里苦等14年。
夕阳逐渐落下,袁飞燕失望的心中带着几分窃喜。
她失望的是,自己心中的那个男人没有来。她窃喜的是,今年又平安地度过了一年,他没有出事。
“姐!”
正当袁飞燕想要离开的时候,一道呼唤从远处传来,只见一个半人高的小乞丐跑来。
袁飞燕驻足观望,足足两个呼吸,才认出那是自己的亲妹妹袁宁。
两姐妹紧紧相拥,袁飞燕眼中含泪的笑道:“你个傻妮子,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呢!”
“下次不要再去找什么水月洞天了。我一定会提高自己的医术,将你和爹爹的病治好。”
袁宁从袁飞燕怀中抬头。
“姐,我找到了灵泉,我的病治好了,爹爹也有救了。”
听到这话,袁飞燕眼睛一眯,但很快神色就恢复了正常。
“是吗?那这真是个大好消息。”
“你们两姐妹聊完了吗?聊完的话,我可就要说话了。”
袁飞燕松开了袁宁,她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少年,从自家妹妹回来的时候,这个少年就伴随左右。
袁飞燕微微一笑。
“好俊朗的少年,多谢你送我妹妹回家。”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她回家的,而不是她在半路上捡的我呢?”
“我的妹妹什么性格我是知道的,她自小被养在家中,尚未见识过外面的腥风血雨。”
“万峰林距离中心城有8000多里,如果没有你的护送,她走不回来的。”
“真聪明,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琇書網
王白仁罕见的夸奖了一句别人,因为在他的听觉视线里面,他几乎感受不到袁宁姐姐的存在。
“好了,你们两个小家伙一路走来,肯定受尽折磨。先回家洗漱一番,好好休息一下。”
袁宁就要领这两个小家伙回家休息,但是王白仁却叫停了。
“等等!”
“这些事等一下再说,我大叔叫我带一封信给你,你应该还没有忘掉他吧?”
一直从容自若的袁飞燕,脸上出现了慌张的神色。
她强颜欢笑道:“你大叔是谁,说不一定认错了人呢?”
“陈峰!”
听到这个名字,袁飞燕只觉一阵天旋地转。
无力的身体险些摔倒在地,也幸好有一旁的袁宁搀扶。
“没错,我就是你大叔要找的人,袁家大小姐袁飞燕,你把信给我吧。”
王白仁从怀中拿出了信件。袁飞燕颤抖地去拆开信封,可是试了几次,都无法拆开那脆弱的信封。
打开信封,里面就只有一张白纸,白纸上写着一句话。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
一滴滴血泪沁湿了纸张,袁飞燕好恨,她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快一点,她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果断一点。
这世间哪来什么十全十美之事,若是自己愿意舍去一些东西,说不一定还能见他最后一面。
此时的袁飞燕万念俱灰,袁宁赶忙说道:“姐,人死不能复生,你要节哀呀!”
袁飞燕木纳的摆了摆手,她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
她一步步走向王白仁。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你和你的大叔是什么关系?”
“不太好说,我是我大叔捡回来的,他养了我14年,但他一直不让我叫他爹。”
袁飞燕点了点头。
“我知道啦,多谢你送我家袁宁回来。如果你不嫌弃,以后就叫我姑姑吧。”
“好的,姑姑!”
袁飞燕将两人带回了袁家,袁家得知自家二小姐回来,全家上下都欢欣鼓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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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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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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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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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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