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毅神色带着几丝哀戚,“她告诉我,弟弟和我一样,出生就带有月牙胎记。我的在左脚,他的在右脚。”
边说边把鞋和袜子脱了,把左脚的脚板底展示给叶夏夏,上面的确有一个红色的月牙胎记。
叶夏夏盯了两秒点点头,转而问道,“要给你烧双鞋子吗?”
夏毅:???
他低头一瞅,才发现自己脱下来的鞋袜都凭空消失了,差点爆出不文明用语。
当鬼的就没有尊严的吗?他要是把衣服脱了,岂不是和世界坦诚相对?!
“习惯就好,光溜溜的鬼我见得多了,你只是露脚有啥好吃惊的。”叶夏夏打了个哈欠,解释道。
“小老虎,人生下来就是光秃秃一个,没道理死了就衣冠楚楚吧。所以……”
“等一下,小老虎叫的是我吗?我有名字的。”
“不要在意这点细节,你以后归我照看,给你起个花名咋了,你有意见?”
“……没。”
“那就好,咱们继续说。人死后身上的衣服会随之化形,据说是鬼的执念而成,一旦脱掉就会消失。
除非有人为鬼烧衣烧鞋,不然就得一直光着。”
夏毅禁不住咽了口唾沫,“那你快给我烧一身,衣服鞋子都烧几套,我换洗用。”
“你一只鬼还洗澡?再说了,换衣服谁欣赏你?”叶夏夏表情嫌弃,屎屁尿汗都没有的家伙,物欲咋这么重?
夏毅恼羞成怒,“你管我!”他孤芳自赏不行嘛!
“行吧,你要纸衣还是布衣?”
“还有区别?不都一样吗?”
“纸制品有效期一天,布衣球鞋有效期一个月,铁制品有效期一年。铁制品我找不来,所以你要纸制品还是布衣球鞋?”
“……布衣球鞋,别跟我说没有,我给你的一万绰绰有余了。”
“好嘞,金猪大人!你等我一会儿。”
叶夏夏在黑球上点了几下,夏毅就被收进了球里,空间的存在也要对鬼保密,才安全。
她左右打量几圈,见不到人或鬼了,就闪身进了空间,在战利品里找衣服和鞋。
不找不知道,一找就很尴尬,鞋子是有的,衣服只有她抢给大哥的那一套,其他都是相当完整的布匹。
明晃晃写着几个字:想要成衣啊?来量我,剪我,缝我啊!
于是,叶夏夏只提了一双鞋,就默默地退了出来,手工活稀碎的她,还是不要逞能的好。
她当场把鞋子烧了,才把夏毅重新放出来,“喏,你的鞋子,衣服回头找你弟拿几件烧给你。”
“找个鞋子还把我关起来,也不知道有啥勾当。衣服那些现在去拿不行吗?”夏毅边换鞋子,边嘀嘀咕咕。
叶夏夏挑挑眉,“哟,敢情你那鬼洁癖,比你的鬼命更重要啊?说不定找衣服那几分钟,你就被人灭了!”
“我出来时就感应过了,我的一魂一魄周围并没有姓吴的气息,也没感觉到别的恶意,应该没什么大碍,能支撑到我寻过去。”
“不对劲啊,按理说你被抽取魂魄的时候,就该被毁掉了,怎么还能残喘到今日?你且把因由过程详细说给我听。”
夏毅想了几秒,缓缓道,“那我从头跟你讲吧。”
给癞子团老大割完喉的几十分钟后,公安寻上了门,把涉嫌绑架强女干的几十个人都控制住了。
至于他杀人一事,在公安睁只眼闭只眼,证人不配合,上头给压力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竟高举轻放,如风吹过没有留下痕迹。
从那以后,他和霍渊明就再没接触过。
直到霍渊明与梁冰冰相恋,被夏家的人发现了,又特意提醒了他几句,他才找上门去,再次见到霍渊明。
十五年过去,男大十八变,两人都没把对方,和小时候那个同小黑屋的狱友,对号入座,自然是针锋相对,没啥好脸色的。
不过比起霍渊明的严阵以待,他就显得吊儿郎当的,压根没认真对付霍渊明。
夏毅觉得梁冰冰这个女人很邪门,但凡围在她身边的追求者,不出几个月,要么是身亡,要么是穷困潦倒,要么是被下大狱,反正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要不是两家的婚约没有摆在台面上,他估摸也活不了多久。
“虽说,我到底还是死了。”夏毅自嘲地笑了笑。
叶夏夏:“……”红颜祸水现实版?
梁冰冰太恐怖了,必须让孩子他爹远离,至少间隔一米,不不不,至少间隔十米!
夏毅惜命,兼之对梁冰冰无感,打心底希望霍渊明把人抢走,所以对付霍渊明之类的举动,都是做戏给夏、梁两家看的。
直到两个多月前的那天,他挑衅完霍渊明离开,路过鹤溪水岸。
全身上下突然就不受控制了,如同提线木偶般,眼睁睁看着自己径直走入了水中。
水淹过身体、脖子、嘴、眼睛、发顶,源源不断的窒息感和濒死感,很快就将他淹没了。
等他再回过神来,他已经死了,魂体附身在霍渊明身上,同时还获得了霍渊明的大部分记忆。
才发现,他一直在寻找的弟弟,原来就是霍渊明。
有些怨灵死后会附身在有亲缘的人身上,像双胞胎这种,哪怕是异卵的,几率都是常人的几倍。
叶夏夏眼底闪过了然,追问道,“怎么不告诉霍渊明你们的关系?他又是打哪知道你是当初那个孩子的?”
“我临死前,吹嘘地提了一嘴,说我十五年前把百人癞子团老大杀了,让他小心点,他就猜到了。呵呵,不愧是我的弟弟。”
夏毅一脸与有荣焉,笑得像个傻子,半响又淡了下来。
“告诉他我们的关系,让他知道他的亲哥哥死了,然后叫他伤心?我做不到。”他神色平静带着点苍凉感。
这种护弟魔真是够够的,没理智还膈应人!
叶夏夏木着小脸,“你不和他相认是你的自由。可你不告诉他实情,就是拦着他和亲爹娘相聚。这么做,哪怕你是亲哥哥,也太过了!”
“……我会告诉他的。”夏毅揉了揉鼻子,“此话暂且不提。我附身到渊明身上后,才发现,有人在用邪术对付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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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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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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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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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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