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姜沙所料,沈京执的确在跟人吃饭,不过不是程宁,而是来凑数的莫叶。

  莫叶本来跟方如意约好一起包饺子,结果却被提溜过来给沈京执治伤。

  “没想到沈大人竟有被当成梁上君子的一天,真是十分有趣,在下从来不知您有这般在乎自己的容貌,大年都要将在下唤来。”

  莫叶在小小的不满之后,脸上显露出好奇之色。

  毕竟沈京执虽然美的雌雄莫辨,但是却是个十分反感别人夸赞自己外貌的奇人。

  姜家小姐似乎不止一次触了雷点,却还是全须全尾快活自在的活着,总觉得不太符合国师大人睚眦必报的性子。

  沈京执虽然年少有为,出名甚早,幼年时却颠沛流离,尝尽苦难,因此养成了偏激执拗的个性。

  莫叶是江湖名医的传人,因为年少时受过程宁的恩惠,在师傅死后孤身一人投奔了程宁,成为了平反大军的一员。

  其实他靠着医术也能不愁吃穿,不过是因为不甘于安逸的生活,想给自己找点事做罢了。

  他会给沈京执看诊,一个是程宁的意思,一个是好奇一个曾经当过药人的小家伙是怎么一步步成为了朝廷大员,更被授予了国师的荣耀头衔。

  倒不是羡慕之类的,只不过是觉得这人真的对自己够狠,也愿意为了自己的野心付诸行动,莫叶作为心无大志的人觉得很佩服。

  沈大人因为这张脸在小时候吃过不少苦头,总觉得别人夸赞自己是在提醒过去的不快。

  沈京执闻言冷笑着,“不过是为了朝廷的潜规则,除了武官之外的人脸上有疤,是对圣上的不敬之为。”

  莫叶哦了一声,再次庆幸自己没有听师父的话去找老熟人,让人把自己弄进太医院。不仅要扮成老头子,还要小心别弄伤自己的脸,真麻烦。

  方如意都说脸上有疤叫男人味,那应该没毛病。她虽然是个暴力女,但是审美还算靠谱,不然怎么会觉得他是个好男人。

  “这个药是我自己配的,每天早晚各涂一次,不出三日就能好全。不过麻烦大人忌酒忌发物,在下告辞。”莫叶处理了一下伤口,就迫不及待溜了,脚下步履轻快的很。

  方如意说要给他做饭吃,三年来头一遭的事不容错过,就是有毒他也能想办法解除!

  沈京执看见莫叶脚底抹油的样子,在心里暗笑他的没出息,三年了连手都没摸牵过,还有什么好得瑟的!

  他冷哼着把药搁在袖中,正打算自己煮点面条加蛋度过自己的生辰,却听见“砰”的一声房门再次被撞开,一抬眼就看见程宁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走进来。ωωω.χΙυΜЬ.Cǒm

  程宁手上端着一碗云吞面,散发着腾腾热气,夹带着新鲜肉蛋的香气。

  “饺子如意她们在包还没好,我和钱阿姐两人分工一道给你做的长寿面,快尝尝!”程宁脸上带着笑,沈京执下意识要拒绝,程宁已经把筷子塞在他手里。

  “好歹你的生辰是在大年初一,怎么也要喜庆点吃点好的吧,快点快点,凉了就糊了,磨磨唧唧的。”程宁还在唠叨。

  沈京执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干巴巴说了句“多谢”,就夹了一筷子面闻了闻,然后开始慢条斯理的开动。

  如果不是程宁从前世记忆里知道沈京执以前是个平民家的遗腹子,真的会以为他出身十分高贵,因为他的礼仪不像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整个浑然天成的优雅,反正是程宁学不来的。

  程宁就喜欢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怎么爽快怎么来。这点他倒是很佩服姜家那位京城名美,吃东西的食量很是可观,偏偏那下巴依旧尖尖的,不过比起自己喜欢的阮家小姐还是差点意思。

  不过他方才过来的时候才路过姜府,看见那位姜小姐也在门口送客,穿着一身红衣配着红底白边的斗篷,倒是十分耀眼夺目。

  他装着无意提起这事,就看见在一旁默默吃面的沈京执悄悄支棱着耳朵在听他絮叨。

  好家伙,一开始直接无视自己说的好多八卦,一听到姜小姐耳朵就突然恢复了听力。

  这家伙是真的又狗又别扭,喜欢就大声说出来嘛,偏要说自己讨厌人家想搞死人家,真是搞不懂这位未来的异姓王什么心思。

  前世等人家死了才真相大白,非要在世人面前装作喜欢另一个人的模样,何必呢。

  程宁突然叹了口气,他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刚病死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再次回到了平反成功前,忙急忙慌就逃跑,再次找回自己曾经的一个个伙伴。

  要不是还有自己前世的记忆支撑着前行,他程宁不一定有过去一腔孤勇的劲儿再次跟老天斗。

  程宁又想起什么,转头拍拍沈京执道:“话说我想起个事,今天路过姜府的时候,我看见傅达仁那老匹夫抓着姜小姐的手一个劲说胡话呢,看来是……”喝多了。

  程宁话音未落,沈京执已经从窗口跳了出去,迅速没了踪影,只留下一碗吃了一半的面条。

  “嗬,这还说自己不在乎,口是心非的家伙。”

  看来今晚上傅达仁不一定能安心睡个好觉了,明天茶楼里说书的八卦材料又又又拿到了第一手,真是高处不胜寒啊。

  还是不要告诉沈京执姜小姐直接把傅达仁一板砖敲晕了,不然对姜小姐的名誉有损。

  虽然姜小姐斗战圣尼的名声已经让许多上层色魔闻风丧胆,但是在国师大人眼中她还是个软绵绵傻乎乎的少女呢,还是不要耽搁寡王的脱单之路好了。

  程宁顺手抓过桌上的一把瓜子磕得十分畅快,静静等着第一手资料的出现。

  这瓜子五香味还挺浓的,好吃。

  而此时已经冲出去来到姜府临近的街口的沈京执,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表现的太过激烈了,就像一个被戴了绿帽子的愤怒丈夫。

  可是他跟姜沙目前的关系就是虚与委蛇的“世叔”与“世侄女”,外人根本不会多想两人有什么特殊关系,沈京执也没有生气的资本。

  突然莫名开始反感这个世叔的身份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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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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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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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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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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