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网游小说>我在柯学世界搞文娱>第67章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
  两天后,东京远郊的一个半山腰上一辆黑色的箱型车正在行驶。

  “柯南,没想到你把我也算上了啊?”

  林森在车内用力揉着坐在小兰腿上的柯南的大脑袋。

  前两天聊天的时候,林森听小兰说柯南擅自给他们报了个旅行团,林森当时也没多在意,死神一家没事就喜欢到处祸害,这符合剧情,但是没想到这次柯南竟然连自己都给算了进去。

  柯南卖萌解释道:“没办法嘛,这趟旅行团是要随机抽选成员的,多一个人多一点概率嘛。”

  林森加大了搓揉柯南狗头的力度,心说这种靠运气的玩意你填小兰的名字就行,就人家那独特的技能,安全的时候就是欧皇。

  后面传来了其它人聊天的声音。

  “哦?你喜欢《血字研究》啊?那可是福尔摩斯初次登场,最值得纪念的第一部作品。”

  “我最喜欢的是《红发联盟》。。。”m.χIùmЬ.CǒM

  柯南听到后排的声音,立刻躲开了林森的手,从小兰的腿上跳到座位上,转向后排座位举起手说道:“我!我!我最喜欢《四个签名》。”

  后面的几人纷纷露出温和的笑容,“哦,那确实是世界公认的名作啊。”

  “很了不起啊,小朋友,你认识很多字啊!”

  柯南继续憨笑卖萌,“还好吧,哈哈。”

  林森啧啧称奇,这柯南怎么变小之后越来越放飞自我了。

  几人也注意到了柯南旁边的林森,于是也笑着问向他:“这位小哥呢,你喜欢哪一本呢?”

  柯南也看向了林森,他还真不知道林森有没有读过福尔摩斯呢。

  林森笑着回答道:“我最喜欢的是《波西米亚丑闻》。”

  “哦哦,是爱琳艾德拉的登场啊。”

  撇了一眼柯南,林森说道:“其实比起福尔摩斯我更喜欢爱琳。”

  几人开始和林森讨论起来,林森虽然没看过福尔摩斯的小说,但是前世看过电视剧,和他们简单聊聊剧情也没什么问题。

  这群人似乎认为只要是福尔摩斯的读者就是同伴,对林森热情不少。

  然后众人的目光集中在了毛利小五郎的身上,然而毛利小五郎显然是不看侦探小说的,竟然说自己最喜欢的作品是《西方快车谋杀案》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答案。

  众人之前营造的欢快的气氛瞬间凝固,纷纷用鄙视的目光看向毛利小五郎这个异类。

  这旅行团正是原著中让人印象非常深刻的“福尔摩斯迷杀人案件”的福尔摩斯迷旅行团。

  要说为什么让人印象深刻呢,有的人因为福尔摩斯这个名字记住了这个案件,有的人因为服部平次的登场记住了这个案件,还有人因为工藤新一的身份被揭穿而记住了这个案件,但是林森不同,他是因为这集凶手过于奇葩的杀人动机才记住这个案件的。

  这起案件凶手是一个名叫户叶研人的大学生,他杀死了策划这次旅行团的老板金谷裕之,而且还想杀一个叫做藤泽俊明的乘务员但是没杀成,反倒是因为害怕暴露,杀掉了自己的女朋友大木绫子。

  原因竟然是因为他们两人自费出版了一本名叫《爱琳艾德拉的嘲笑》的小说,其中爱琳的行为不符合原著人物的性格,户叶研人不能接受,就给这两个作者发了刀片。

  换句话说,写同人的时候人设崩了,简称ooc。

  这个杀人动机就很奇葩,而且对同人作家很不友好,所以同人作家们还是好自为之,没准哪天就死在作品上了。

  没多久,众人的目的地到了,是一栋建在悬崖边的别墅。

  林森下车后看了一眼四周,昏暗的树林加上悬崖峭壁将别墅隔绝,下方海浪一下下拍打在悬崖上发出阵阵水花迸溅的声音。

  “就这地方,要是不发生案件都可惜啊。”

  林森心中感叹道。

  片刻后,别墅大厅中,身穿着福尔摩斯标志性的猎鹿帽和斗篷拿着一个烟斗的金谷裕之来到了众人面前。

  “各位贵宾,我在此衷心的欢迎各位,我是为大家策划这次趟旅程的金谷裕之,今天来到这里的都是经过我严格筛选的真正的福尔摩斯迷。”

  刚才和毛利小五郎一辆车的几人纷纷翻起了白眼,然后议论了起来。

  “真的是严格筛选过的吗?好像有个福尔摩斯的福字都不会写的外行人混进来了。”

  “什么?竟然有这种人吗?”

  “就是后面那个小胡子。”

  。。。。。。

  毛利小五郎听着觉得挺尴尬,而且被全员嫌弃的感觉挺不好,死鱼眼说道:“果然我还是走好了。”

  说着他就转身向大门走去。

  金谷裕之立刻拉住他,向众人介绍道:“这位就是这次的特别来宾,他正是足以和我们的福尔摩斯相提并论的毛利小五郎。”

  林森在心中默默吐槽一句“福尔摩斯风评被害。。。”

  这时,戴着眼镜的看起来挺帅气的户叶研人说道:“我认得你哦,毛利侦探,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过你好几次。”

  毛利小五郎顿时一脸得意。

  可是户叶研人接着说道:“你的头脑确实不错,只不过你根本就不是可以和福尔摩斯比较的料。”

  他旁边一身御姐气质的大木绫子也是附和道:“没错,在我看来,你可能连福尔摩斯身旁的华生医生都不如呢。”

  毛利小五郎顿时就怒了,柯南在旁边看似安慰实则补刀地说道:“算了啦,叔叔,对方是福尔摩斯也没办法啦。”

  然后只听“咣”的一声,毛利小五郎一拳锤在了柯南大脑袋上,“谁叫你参加这种旅行团的啊?”

  柯南头上立刻肿起了一个大包,小兰立刻担心地喊道:“柯南,你没事吧?”

  所有人一听“柯南”这个名字顿时围了过来称赞他的名字,而柯南就在人群中嘿嘿笑着。

  小兰看着柯南在旁边欣慰地说道:“我白替他操心了,平时的柯南都冷静得不像小孩子,看到他那么天真的眼神,我倒是松了一口气。他这么喜欢福尔摩斯,简直跟他一样嘛。”

  毛利小五郎看向小兰:“他?”

  小兰说道:“对啊,即臭屁又骄傲,热衷于推理。。。”

  她的话还没说完,一个熟悉的关西腔传来。

  “还是个大音痴,足球功夫一级棒,而且之前跟我比赛赢了之后就不告而别的工藤新一对不对啊?”

  林森转身看去,正是带着鸭舌帽一身黝黑皮肤的“大阪黑鸡”-服部平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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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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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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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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