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后我竟成了万人迷>第六十章 圈里共同的弟弟
  上一章我们讲到莫安妮通过朋友圈知道了苏景办了一个聚会来庆祝自己考上京大,但是请了她的‘情敌’花亦晓却没有请她,这一点无疑是让莫安妮感到十分气愤的。

  怒气冲冲地便要去那个地方找他们算账,为此她立刻私信了那个在现场的‘圈内共同好友’,询问了地点,还嘱咐他不要告诉苏景,防止他会来阻止自己前去‘抓奸’。

  但是请花亦晓来聚会而不请莫安妮的这件事情也不能完全怪苏景。其实不是苏景想要请的花亦晓,

  苏景本来是只请了花亦暮一个,但是没想到花亦晓他也不请自来了,还找借口说自己是充当司机的。

  当着众人的面,他也不好直接跟花亦晓撕破脸皮,只好表面‘笑嘻嘻’,内心‘喵喵的’的假意答应了。

  但是苏景属实也没有想到他莫安妮的圈子会有重合,他们居然有共同好友。所以也就造成了莫安妮看到的朋友圈里面会出现‘花亦晓’的身影的原因。

  不过为什么苏景不两个人对都请呢?因为他还没有搞定好这两个人。他现在还不想这么早就让花亦暮和莫安妮见面,

  所以没有办法,他们两者只能选其一,最后,百般思索之下,苏景便选择了请花亦暮,而不请莫安妮,

  一来他们这个聚会都是男孩子,所以即使这件事被莫安妮知道了,他也好解释说这是他们男孩子的聚会,带一个女孩子去可能不是特别方便。

  还有一方面就是,苏景也不想自己和莫安妮之间的‘暧昧’关系被他的这群‘狐朋狗友’知道,

  要不然他们还不知道会在他的小暮暮面前说些不中听的东西,到时候就更加百口莫辩了。

  虽然现在准备同性婚姻已经合法,社会上也有不少模范的夫夫,

  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偏向于异性恋的,所以他和花亦暮之间的关系可以跟莫安妮解释说是兄弟情,

  但是他和跟莫安妮之间就很难跟花亦暮解释说是普通男女关系了,

  毕竟莫安妮对他的爱意实在是太明显了一点,是个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

  (巧了,花亦暮估计就不是那个明眼人,他在情感方面一向很迟钝,估计是看不出来的。)

  这边聚会上,整个包间里洋溢着愉悦的氛围,他们丝毫不知道马上即将上映什么大戏。

  男孩子们三五成群结队在一起,其实很多彼此之间都不是非常熟悉,但是作为同一个圈子里面的,多多少少还都是能互相叫得出名字的。

  这些人也不都是苏景的朋友,很多都是一个请一个,或者是一个人‘拖家带口’地来,看上去人很多,但是苏景‘真正的朋友’却没有多少,

  里面有很多苏景都不太认识,他们这些人也都不认识苏景这号人,这次同意来这个‘无名氏’的宴会,主要是冲着花家小公子——花亦暮的名号来的。

  花亦暮自身成绩的优秀,长相的出众,再加上花父在圈子里的故意吹捧,还有就是花亦暮已逝母亲的名气都让他的名字几乎是传遍了整个圈子。

  虽然花父从来没有提起过他这个小儿子是谁生的,是什么来历。

  但是随着花亦暮的渐渐长大,他遗传了他母亲温琴的外貌就完全显现了出来,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要是见过温琴的人远远看一眼,就能知道花亦暮是谁生的。

  后来时间一长,大家也就都已经心知肚明,心照不宣了,但是碍于花父他们都没有在明面上提过。

  温琴当年‘贫困学生白手起家创业’的事迹,加上她出色的外貌,强硬的手段和性格让她红遍了整个商界,成为不少大佬的白月光和妻子的人选,这也一度让一众名媛们嫉妒得红了眼。

  但是很可惜的是她早早地就和花父结了婚,据说后来还是难产而亡,虽然他们在后来的十多年里一直没有那个孩子的消息,但是在他们的印象里是有这个孩子的存在的。

  温琴走后,公司的股份一度下跌,但是为了不让温琴的心血白费,他们这些爱慕过温琴的人硬是站在了同一个战线,一起帮助花父治理公司,把在破产边缘徘徊的公司拉了回来,结果就成就了现在的‘花氏’。

  也算是一定程度上的‘为他人做嫁妆了’,不过现在好了,温琴的孩子还在,还那么优秀,以后说不定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所以在这一层层的‘滤镜’之下,花亦暮的名声在圈子里变得非常响亮的,直接就多出几个‘爹’,成为了全民富二代们的‘弟弟’,简直就变成了‘别人家的孩子’的典型代表人物。

  所以他们这些小辈们还是非常想和他们父亲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弟弟’交个朋友,搞好关系的。说不定这样还能得到他们父亲的夸赞。

  不过花亦暮本人喜静且低调,平日里几乎不会去参加他们小辈之间的聚会,玩得好的也就那么几个,他们都没有怎么见过花亦暮的真容。

  倒是见过不少次顶着‘花小公子花亦暮’的青梅竹马加至交好友的名号出去‘搞事情’,结交朋友的苏景,

  这一点苏景他们两个父子俩还是很想的,苏父也是经常顶着‘京城苏家人’的名号出去‘招摇撞骗’。

  而圈子里见多了的他们对这种人向来不是特别愿意搭理,但是又禁不住和‘花小公子花亦暮’近距离接触的诱惑。

  虽然说想找花亦暮最好最方便的其实是去找花亦晓,一来花亦晓毕竟是花亦暮的哥哥,是一家人,也就是‘大舅哥’的关系等于是。

  二来,花亦晓的名声也显一些,结交花家的花亦晓总比结识这个不知道哪个角落里来的人好,也更有信服力一点。

  但是,花亦晓这个人是真的不好惹,简直是弟控的要命,谁要是在背后说他弟弟的坏话,他就能立马扑过去,给人家身上直接就撕一块肉下来。

  那画面简直不忍直视,就像一只疯狗一样,让人退避三舍,不敢靠近。

  他的疯是在这个圈子里面出名的,曾经就有人当着他的面直接嘲讽他说他就是‘花亦暮的一条狗’,

  谁知道他竟然没有生气,而是直接走上前去,拍了拍那个人的肩膀,语气狂妄地说了一句,

  “老子就是,怎么样,不服?”

  自那之后他们这些人也就不是特别敢惹他了,更不敢在他面前提起他弟弟花亦暮的事情。

  就像现在,花亦暮因为人多吵闹,自己一个人坐在一个离音响最远的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地喝着牛奶,xǐυmь.℃òm

  花亦晓则是冷着一张脸就在花亦暮的不远处坐着,用眼神拦截这些想要一个劲地想往花亦暮这边凑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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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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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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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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