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志强骑着自行车,后面跟着呼啦啦的一大群小伙子,到了江家门口,就看见江家所有人都站在门口等着他呢,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迎接他,其实江家是在等他那400块钱的彩礼。

  白志强听过江淑珍的一些诉苦,自然知道他们家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也想快点把江淑珍接走,所以没有半点磨叽,走到江父面前,从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

  江家一群人看见后,眼睛都直了,江父表现得仿佛不太在意,把钱递给旁边的江母,江母自然知道他的盘算,接过钱后就转身回屋了,进门后就开始轻点数量。

  等数了三遍也没有出现错误后,江母满意地把钱又重新包了起来,出门就去找江父了,两人嘀嘀咕咕了一小会儿,江父朝白志强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

  装作一副很看好女婿的样子,走上前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以后我把淑珍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待她。”

  白志强知道江父只是客套话,但也强忍着不适回道,“岳父,我会的,那我现在把淑珍接走了。”

  江父这时也不再拦着了,让出一条道,“就这个房间,你去接吧。”

  江父说完话也不再管他,同江家人一起回了堂屋。

  几人一进屋,立改在外人面前的表现,直楞楞地盯着江父身穿的衣服,见他从口袋里摸出钱袋后,都想上前去摸一摸数一数。

  江父也不吝啬,自己看过数完一遍后,就交给江家老大,江家老大把钱捏在手里,一点也不想传给江家老二,这么多钱啊,可真厚呢。

  江家老二见大哥数了半天也不给自己,顿时有点等得不耐烦了,用手去推江家老大。

  江家老大也知道这笔钱不可能都是自己的,依依不舍的把钱递给了老二,就这样轮了一圈,不过也只有江家的所有男丁而已,女人现在都在外面忙活呢。

  这边白志强还没敲门呢,江淑珍就已经把门打开了,两人四目相对,都很高兴。

  白志强这个二傻子不知道抱人,只是小心翼翼的牵着江淑珍的手,来到自行车面前,江淑珍看着这辆自行车,有些好奇,她只是见过,但从来没有坐过,更别说骑过了。Χiυmъ.cοΜ

  见白志强是骑着自行车过来的,而且这自行车一看就是白家自己买的,心中又多了几分甜蜜,对自己的婚后生活也多了几分向往,至少白家不穷。

  江淑珍也知道因为彩礼这个问题,白家人肯定不怎么喜欢她,但就算对她再差,她也能忍,毕竟就算再差,也比呆在江家好。而且现在白志强喜欢自己,白母看在儿子的份儿上,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使坏。

  江淑珍坐到后座,小心翼翼的扶着白志强的腰。等到了白家就看见外面有很多的酒席,因为江家离白家还算有点远,现在接亲回来也快十一点了,大家都坐在座位上等着12:00开饭。

  座位上的人看见白家儿子接到新娘子了,也都凑热闹去看。凑热闹的有很大一部分人想要巴结白家,都纷纷夸赞这个儿媳妇长得还不错。

  白母虽然因为那三百块钱的彩礼,所以不喜欢江家那个丫头,以至于以前都没见过,今天接亲还是第一次见面,白母见到人后,感觉长得还算周正,虽然只穿了件红色上衣,但贵在收拾的也挺利索,江母也点点头,模样倒配得上她儿子。

  要是他儿子娶个丑的回来,她每天看着也都受不了。

  江淑珍被送进屋内后发现,这屋内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一个柜子,还都是旧的,倒是被子是水红色的,上面绣了两只鸳鸯和一大片的牡丹。窗户上贴了几张红色的喜字。

  虽然很简陋,但江淑珍心里已经很满意了,相比于在江家自己住的杂物间,这间房子既宽敞又亮堂,已经好了不下10个档次了。

  白志强这个大老粗自然不知道里面的学问,他心里觉得结婚不就那样吗,办个酒席热闹热闹过后就行了。

  等到了晚上客人都走光后,白家加上江淑珍5口人才坐到座位上吃饭。江淑珍虽然今天才过门,但基于江家人不咋喜欢的缘故,就识趣的一直呆在屋内,现在等客人走光后才出来,帮着江母一起忙活晚饭,虽然饭都现成的,但还是主动去添饭摆菜。

  白父倒是没说什么,白母哼了一声,心想还算勤快,也不枉花了那么多钱。

  一家人吃饭还算愉快,等江淑珍二人到了屋内,白志强就先按耐不住了,本来就20几的人了,平时也同龄人看过一些小黄册子,现在终于有一个实践的地方了,自然是猴急的不行。

  两人一番云雨后,白志强就更爱江淑珍了,不现在是他媳妇儿了。

  到了后半夜白志强还亲自去打了水进来,给江淑珍擦身用,算是真放心尖上了,这个年代的男人都有些大男子主义,在家都是说一不二的,这种端水的活自然也不会干,他们认为都是娘们儿干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江淑珍就醒了,以前在江家这个时候她已经起来煮饭了,虽然现在嫁人了,但生物钟仍然没有变,而且她也想好好表现一下,让白家的其他人也都接受她。

  江淑珍轻手轻脚的起了床,穿好衣服后就到了厨房去煮饭,她不知道白家平时早上是怎么吃饭的。就按照她在江家的做法,煮了一锅菜粥又烙了几个饼子。

  等白母起床后就看见正在厨房烧饭的江淑珍,不禁有些惊讶,毕竟新媳妇儿刚进门第一天就起这么早,还在做早饭。虽然有的人家也有,但那都是恶婆婆所为。

  白母可不想自己变成恶毒婆婆,自己的二儿子还没有娶妻呢,连忙把江淑珍支开,“你进屋再睡会吧,这里我来。”

  江淑珍本来就是刷好感的,怎么可能就这样走,麻利的把锅里还在煎的饼翻个面才对白母说,“没事儿,反正我也睡不着了,在这儿帮妈一起弄早饭。”

  白母见她拒绝后,也不再说了,她也想轻松一点,两个人煮饭,总比一个人煮饭来的快。

  看到锅里面还在烙的饼,烙好的一面刚好翻了过来,外表金灿灿的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白母虽然不待见江淑珍,但凭着这做饭的手艺,她也就没说话。

  后面的日子里江淑珍见到什么活就抢着干,半点都不躲懒,白母说什么她就干什么,表现得也没有一丝怨言。

  就算之前白母因为彩礼而不待见她,逐渐相处下来,对她的态度也好了很多。后面江淑珍怀孕生了个儿子后,那态度简直是180度的大转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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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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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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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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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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