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中山靖王决不当皇帝>第42章 狼妈妈养大的孩子
  前元三年春,公元前148年,汉景帝下令各路汉军开赴平叛前线。

  但是,当最后一支汉朝军队消失在视野之外的时候,这位还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的皇帝,对于能否战胜叛军,对于这场战争的最后结局,却还并没有真正的信心。

  后面的事实,也证明了在战争中,兵符的所用比不上将军的威望。

  将军的威望比不上共同的利益。

  漠北,匈奴王庭。

  自从暂时忽悠住军臣单于不跟姐姐同房后,刘胜也就放飞自我了。

  蓝蓝的天空,碧绿的湖水,棉花糖一样的白云,还有那可爱的雄鹰,都让刘胜欢喜万分。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沉沉黑夜,万籁俱寂,篝火旁,玉瑾和狼妈妈一坐一卧,她已酣睡,玉瑾却无半丝睡意。白日,玉瑾再次看到了匈奴军队——三年中的第一次。措手不及间,隆隆马蹄声惊醒了尘封多年的过去。

  玉瑾是现代意义上的狼孩,一次沙漠土匪的劫掠,让她失去了父母,失去了一切。

  年幼的她,跟一只失去孩子的产后母狼相依为命。受到亿万年基因控制的狼妈妈,并没有把玉瑾吃掉。

  她小心拽着玉瑾的衣领,回到了土丘下的巢穴,玉瑾就这样喝着狼奶,饮过鲜血。

  在一次用小悬羊救活一个汉人商贾后,玉瑾突然多了个爹爹。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找了个爹爹,可能是孤寂的生活让她太想找到同类。

  汉人老爹强迫她学他直立行走,强迫她学汉人说话,还非要玉瑾叫他“阿爹”,为此玉瑾没少和老爹打架,他却无所畏惧,每一次打架都是玉瑾落荒而逃,老爹又把玉瑾捉回去。m.χIùmЬ.CǒM

  折磨、苦难、煎熬,玉瑾不明白便宜老爹为什么要如此对她,他为什么非要自己做人?做狼不好吗?老爹和她说,玉瑾本就是人,不是狼,所以只能做人。

  当玉瑾开始学写字时,她想明白了几分自己的身世:她是一个被人抛弃或者遗失的孩子,狼群收养了她,把她变成了小狼,可老爹又要把自己变回人。

  “什么破梳子!不梳了!”玉瑾大叫着扔掉梳子,四处寻东西出气。

  折腾得他胳膊都酸了,居然还没有编好一条辫子,本来兴冲冲地想在湖边看自己梳好辫子的美丽样子,却不料越梳越乱,现在只有一肚子气。

  天高云淡,风和日丽,只有一头半大不小的牛在湖边饮水。

  小玉瑾鼓着腮帮子看了会儿黑牛,偷偷跑到它身后,照它屁股上飞起一脚,想把它赶进湖中。

  牛“哞”地叫了一声,身子纹丝不动。

  玉瑾不甘心地又跳起给了它一脚,它尾巴一甩,扭身瞪着她。

  玉瑾忽然明白事情有点儿不妙,找错出气对象了。

  应该欺软不欺硬,这头牛是块石头,自己才是那个以卵击石的蛋蛋。

  玉瑾决定先发制牛,弓着腰猛然发出了一声狼啸,希望能凭借狼的威势把它吓跑。

  往常她如此做时,听到的马儿羊儿莫不腿软奔逃,可它居然是“哞”的一声长叫,把角对准了自己。

  在黑牛喷着热气、刨蹄子的刹那,玉瑾一个回身,“嗷嗷”惨叫着开始奔跑。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骂固执蠢笨的人时会用“牛脾气”了。

  左面,急转弯,右面,再急转弯,左面……

  “牛大哥,我错了,你别追我了,我再不敢踢你了,我以后只欺负羊。”玉瑾已经累得快要扑倒在地上,这头牛却蹄音不变,嘚嘚狂奔着想要她的命。

  “臭牛,我警告你,别看现在就我一只狼,我可是有很多同伴的,等我找到同伴,我们会吃了你的。”蹄音不变,威胁没有奏效,玉瑾只能哭丧着脸继续跑。

  玉瑾大喘着气,断断续续地道:“你伤……了我,我……我……我阿爹会把你煮着吃了的,别再追……追……我了。”

  话刚说完,似乎真起了作用,远处并肩而行的两个人,有一个正是阿爹。

  玉瑾大叫着奔过去,阿爹大概第一次看女儿对他如此热情,隔着老远就大张双臂扑向他怀中,脑子一热,竟然不辨原因,只赶着走了几步,半屈着身子抱女儿,等他留意到玉瑾身后的牛时,急着想闪避却有些迟了。

  这时,阿爹身旁的同龄小孩儿一个箭步拦在他身前,面对牛而站。

  玉瑾大瞪着双眼,看着牛直直冲向刘胜,眼看着牛角就要触碰到刘胜。

  电光石火间,刘胜双手同出,握住了牛的两只角,黑牛愤怒地用力向前抵,蹄子踏得地上草碎尘飞。

  刘胜却纹丝不动。

  玉瑾看得目瞪口呆,脑子里唯一冒出的话是:他如果是狼,肯定是我们的狼王。

  阿爹抱着玉瑾避开几步,笑赞道:“常闻人赞国师是匈奴第一勇士,果然名不虚传。”

  那个少年侧头笑道:“一点儿蛮力而已,所能降伏的不过是一头小蛮牛,哪里能和先生的学识比?”

  玉瑾的老爹看女儿挣扎着要下地,就放下她来:“我所懂的不过是书上的死道理,国师早已经从世事中领会。”

  看到这个放羊老爹很不习惯跟自己一个小屁孩文绉绉说话,刘胜也就不再拽文了。

  玉瑾狐假虎威,对着黑牛踢着,那力道只能给黑牛挠痒痒:“让你追我!还追不追?追不追?踢你两脚,竟然敢追得我差点儿跑死。”

  放羊老头歉意道:“这是小女,性格有些刁蛮,给国师添麻烦了,快些给国师行礼。”

  刘胜摆摆手说道:“别见外,我就是来玩儿的。别那么拘谨嘛。”

  此时的刘胜,每天牛羊肉,肉蛋奶不缺,已经亭亭而立,成了身高一米一的美少年。

  只见他头发扎成马尾辫,目若朗星,肤似新瓷。

  年幼的玉瑾还不懂如何欣赏人的美丑,可那样的英俊却是一眼就深入人心的。

  玉瑾痴看了刘胜半晌,叫道:“你长得真好看,你是匈奴人中最好看的男人吗?不过于单也很好看,不知道等他长大时,有没有你好看。”

  刘胜:“你叫什么?”

  玉瑾妹子一笑两个酒窝,甜甜的:“小哥哥,我叫玉瑾~”

  刘胜舔了舔嘴唇:“名字真好听。不过你不能叫我小哥哥,他恶心了。叫我郎君吧。”

  玉瑾的阿爹哪能想到刘胜这么没溜,对他高大上的印象瞬间崩塌。

  不过刘胜实力加身,最不在乎的就是别人的看法。

  他就喜欢别人想弄死他,却又不能为力的样子。

  玉瑾低着头:“郎君,你也是阿爹收留的狼孩儿么?”

  刘胜看着玉瑾长得秀秀气气很好欺负的样子,心情大好。

  其实是玉瑾默认了刘胜是狼群中的狼王,那刘胜对她予取予夺,自然就不会反抗了。

  文绉绉的老爹也不摆谱了,头也不回走了,走之前留下一句话:“小人这就给国师做饭,希望国师吃饭后,速速离去。”

  一道闪电,划过乌云翻滚的天空,轰然一声,惊雷骤起,大雨滂沱。

  真是天公作美啊,刘胜脱下貂皮大衣当雨伞,拥着玉瑾向远处牧民帐篷跑去。

  大雨倾盆,雨点打在地上,水滴不断溅到玉瑾崭新的小牛皮鞋上,她有些心痛,如果弄湿了鞋子,自己又要挨揍了。

  不过此时她也顾不上这些了。

  玉瑾总想离刘胜身体远一些,她小美女一个,在认定的狼王身边,不由自主的紧张。

  刘胜老司机一个,总悄咪咪的靠近,两人一个想远离一个想靠近,走的路自然斜了。

  突然玉瑾被路上的一块凸起的石板绊了一下,身体不由的向前倒去,刘胜很自然的搂住了玉瑾的腰,防止她跌到,可是对玉瑾来说还不如跌到呢。

  第一次被男人搂住自己的腰,玉瑾整个身体都僵住了,呼吸都忘了,脑袋晕乎乎的,耳朵嗡嗡的,连刘胜的说什么都没听见。

  刘胜也被这青春少女的娇羞迷住了,可惜了,俩人都是小破孩儿,啥也做不了。

  此时此刻,刘胜多么渴望快快长大啊。

  姐姐、侍女、小狼女,还有各种各样的美人儿,都只能远观,不可亵玩。

  实在是,太特么折磨人了。

  就这样俩人顶着大雨,顺着河边跑着,牧羊犬自觉地把牛羊赶进圈中。

  玉瑾感受到刘胜眼里的炽热,娇羞地低头躲避刘胜的目光。

  俩人在一处大树下躲避着大雨,至于雨天躲避雷击的警告,刘胜早就抛到脑后了。

  玉瑾红着脸低声说:“国师,我们快快回家吧。阿爹说过,下雨天躲避在树下,会被雷劈的。”

  刘胜:“别叫国师长,都把我叫老了,说起来你比我大不了几岁。叫我郎君或者哥哥吧。”

  玉瑾没敢叫,只是默不作声。女孩子沉默就是左右为难,这个时候就需要男生强势一些。

  刘胜直接不容置疑的说:“外面到处都是泥水,我背着你回家吧。”

  草原美丽的风景在雨中朦朦胧胧,烟雨如烟,周围山上过来的风吹斜了雨线,风大一些,就把雨吹成了烟。

  刘胜第一次发现漠北的景色如此让人沉醉。嗅着玉瑾秀发中一阵阵的清香,那不是洗发水的香味,也不是什么胰子香草香水的味道,就是少女天然的体香。

  有人说女人的体香是化妆品腌入味了,那纯属胡扯,作为老司机,通过鼻子能清晰分辨出女人的味道,甚至通过这细微的差距判断是否是黄花大闺女。

  而嗅觉这东西,只可意味,不可言传,任何文字也无法精确表达,任何调香师也调配不出少女体香,为了保持权威性,自然就说不存在这种香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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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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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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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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