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瑄被踹了一脚,身体重重的落在院中,喷出来一大口鲜血。

  “去死。”

  胖子追出房间,提枪刺向风正瑄。

  胖子的枪要比别人的枪长一些,但是也细一些。

  细长的枪。

  一寸长一寸强。

  长枪即将刺到风正瑄身前,一柄闪烁着青芒的长剑从天而降。

  不得已,胖子只好后退,不过在他后退之前,他将手中长枪一拧。

  枪头便射出来一道白芒。

  胖子的枪头,竟然还有暗器。

  六根细针一样的暗器,急射风正瑄。

  风正瑄眼神一凝,重重的在心口拍了一下,一口血箭喷出,将六根细针打飞出去。

  见势不妙,胖子转身就跑,但人刚跃上墙头,就已经被一脚踹了下来。

  福伯赶来了。

  福伯所在的会客厅离后院有点远,所以他比魏迟晚到这里一步。

  “大人饶命。”胖子大喊道。

  “你是谁?”

  魏迟从地上拔起剑,插入剑鞘。

  “凌虎。”胖子答道:“我是伏牛山六当家的,你放过我,我可以给你们魏家很多的钱。”

  “赎金,对,你放过我,我可以给你们赎金。”

  “很多赎金。”

  “六当家,不错。”

  魏迟蹲下身,拿出一粒丹药给风正瑄喂下,随后走向毕山林,在他伤口上撒上了一层白色的金疮药。

  做好这些后,魏迟走到凌虎身前,问道;“我想杀上伏牛山,有什么好的建议。”

  “你...”凌虎脸上出现了一丝惊惧的表情,“你想剿灭我们,这不可能。”

  “我问你,我想杀上伏牛山,有什么好的建议。”

  魏迟拿着剑鞘,戳了戳凌虎肥胖的胳膊,说道:“你再废话,我就先卸掉你的胳膊。”

  “不可能,我是不会背叛我们龙头寨的。”

  “有骨气,我喜欢,看来已经没有审问的必要了。福伯,你去将韩青冥带过来,我让他见识一下被蛊虫吃掉脑子的下场。”

  魏迟这句话是说给韩青冥听的,因为他早已发现韩青冥就躲在院外。

  韩青冥倒也是个奇葩,没人看管他了,他也不逃跑,反而跟着福伯来到了此处。

  韩青冥从凌虎撞穿的墙洞走了进来,嘿嘿干笑了两声,说道:“魏家主,我在。”

  “在就好。”魏迟点点头,说道;“等你见识到了他的惨状,我保准你会在蛊虫发作之前,自己了断。”

  “来,张嘴。”魏迟踢了凌虎一脚,说道。

  凌虎双手连忙遮住嘴巴,“我招,我招,你想要问什么,我都说。”

  “我们大当家跟飞花城城主有勾结,他最近正在打算绑架飞花城卢家家主的大儿子。”

  “你不用杀上伏牛山,你只需要在飞花城守株待兔就行了。”

  凌虎回答的又快又急。

  “倒还有些用处。”魏迟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将红色丹药收了起来。

  “可惜了。”魏迟摇摇头,对韩青冥说道;“不能让你看看被蛊虫吃掉脑子的下场了。”

  韩青冥干巴巴的笑了两声,心里已经开始大骂魏迟和把他派来此地执行任务的执事了。

  “行,今晚这先这样吧,福伯,你带毕护院跟风道长先去养伤,至于你们两个,就在院子里面相互盯着吧。”

  魏迟说完话,用剑在凌虎腿上点了一下,凌虎疼痛的大喊了一声,趁着凌虎张嘴的空当,魏迟直接将红色丹药扔进了他的嘴里。

  第二天天一亮,魏迟便赶往飞花城,在路上,魏迟更换妆容,恢复了二十多岁的样貌。

  身上也换了一件白衣,白衣胜雪。

  已经有几分西门剑神的气质了。

  飞花城的规模跟无虞城相差无几,都是偏远的小城。

  在飞花城与牛龙山之间,有一个大镇。

  大牛镇。

  镇上人声鼎沸,颇为热闹。

  虽然大乾帝国已经迟暮,背后暗流涌动,但表面上,仍维持着一片安定祥和。

  这可能就是暴风雨到来前夕的宁静。

  镇外,石头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杵着下巴,脸上的泪痕还没有干。

  看到魏迟骑在马上,小女孩直接跑到马前,张开了双手。

  小女孩眼神坚定,表情倔强的拦在马前,说道:“叔叔,我母亲进山采药了,她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

  “你能帮我进山里把我母亲找回来吗?”

  “父亲说,大侠都会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

  大侠...

  自己是大侠吗??

  魏迟摇摇头,从马上下来,蹲在小女孩身前,问道:“你母亲进山里多少天了。”

  “五天了。”

  小女孩眼中已经布上了一层水雾,“以前母亲两三天就会回来,但现在都第五天了,还没有回来。”

  “母亲在山里面一定是遇到野兽了,叔叔,你救救我母亲吧。”

  魏迟伸手捏捏小女孩的脸蛋,说道:“你知道你母亲都去哪里采药吗??”

  牛龙山很大,如果不知道具体的方向,找上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能够找到人。

  “我知道,母亲她一定是去草莽涧了。”小女孩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一样,急急的说道:“叔叔,我带你去。”

  “那好,我们现在就出发。”

  魏迟也是干脆的说道。

  一个普通农妇,在牛龙山待上五天,已经很危险了。

  “现在还不行,我要回去先跟父亲说一声。”小女孩用力的抓住魏迟的大手,仿佛生怕魏迟改变主意离开了一样。

  “叔叔你跟我来。”

  魏迟牵着马,跟在小女孩身后。

  小女孩的家很偏僻,房屋虽然破旧了一些,但是打理的井井有条。

  一院子的鸡鸭,在门口还拴着一条大黄狗。

  “喂,那个穿白衣服的小伙,你不是要进山里面去帮那个小丫头找母亲的吧。”

  隔壁墙头,一个肥胖黝黑的女人扶着墙头说道。

  “我跟你讲,她母亲已经抛弃她父亲,跟别的男人跑了吖。”

  “你胡说,你个死肥婆胡说。”小女孩从地上拿起来扫把就朝着胖女人扔了过去。

  “我可没胡说,我亲眼看到的。”胖女人继续说道。

  “死肥婆死肥婆。”

  小女孩向前跑了两步,从地上捡起来扫把,冲向土墙。

  “你个小崽子,跟你说了你还不相信。”

  胖女人将手中的瓜子丢向小女孩,随后人头一缩,离开了土墙。

  “你胡说。”小女孩将扫把丢了出去,泣不成声的说道:“我母亲是去山里采药了。”

  “哎呦。”胖女人叫喊了一声,随后喊道;“你母亲都已经两个月没有回来了,早就跟别人跑了,我亲眼看到的。”

  五天...

  两个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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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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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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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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