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前后两者都有些夸张,陈元秋是有点天赋的,在厂子前面摔了两次之后,大概是心疼新车,终于能稳稳当当走上一段路了。
宋晓月当即拍板道:“可以了,我们走吧。”
陈元秋其实对自己不太自信,但这会儿太阳已经落山了,如果他们再不走,可能到天黑都回不到家。
他只好硬着头皮道:“好,我们走。”
他先学的是新的自行车,宋晓月却把借来的让给他骑,他还担心自己不习惯,没想到一上去就稳稳当当的上路了。
宋晓月知道很多关于学习的定律,其中有一条叫降维打击。
就是先学习困难的,再反过头来学简单的,两相衬托下,简单的就非常容易学会。
她将所有东西放在新自行车自带的筐里,踏上自行车,先骑了一小段慢的,很快适应了这辆堪比未来山地自行车的大二八杠,轻松的蹬着踏板走了。
陈元秋原本走在前面,回头一看,宋晓月已经稳稳当当的跟了上来,很快和他齐头并进。
“快点儿,一会儿走不到家就天黑了。”
陈元秋应了声,更加用力的蹬自行车。
两人就这样你追我赶,在太阳的余晖下,骑着两辆自行车朝家的方向归去。
陈元秋再怎么努力,也是个第一次学骑自行车的新手,现在的路都是毛坯路,起伏大,他上坡下坡速度会慢很多,所以当两人回到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村民们三三两两的正返家。
路过大队的时候,他们碰上了一群知青,其中为首的正是副本三位男主角之一的曹易北,看到宋晓月骑着的新自行车,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两人也停下来和他们打招呼。
“曹知青。”
“陈同志,宋同志,你们这是……”
“刚从镇上回来呢,你们下工了。”
“嗯。”曹易北扛着锄头,即便灰头土脸,也比周围的人惹眼许多,大概是头顶主角光环,这么黑的天,大家都灰扑扑的样子,他还是亮着的。
“那你们赶紧回去吧,都一天了,肯定也累了,阿秋,我们走了。”
陈元秋和他道了别,跟上宋晓月的步伐。
两人都没有注意到,知青队伍里还有人在看他们。
曹易北回头看了一眼两人离开的背影,转过头来的时候,听到后面的议论声。
“那个女同志听说是镇上的,本来也是要下乡的,现在嫁给村里男人,就不用了。”
“陈家在二队好像挺厉害,二队的队长是那个陈元秋的四叔,他家兄弟也多,分的粮食也多,嫁给他也不亏。”
“而且陈同志长的也俊。”
那个让他无比烦躁的女声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嫁了个乡下泥腿子吗?”
队伍里有人立刻上升到思想层面,反驳道:“同志你这话就不对了,大家都是无产阶级,是平等的,你怎么能因为自己是城里人就高人一等呢?”
“林知青说的对,亏你还是高中生,说的什么屁话?你现在不也每天在田里劳作吗?城市户口就高人一等了?要不是农民辛辛苦苦的种粮食,你早就饿死了。”
“……”
他们的声音将那个女人堵的说不出话来,她哼了一声,跑远了。
曹易北身边的人摇摇头:“自从她那一次磕到脑袋,真的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曹知青,你可千万别和她扯上关系,我妈说像她这种嫌贫爱富,朝三暮四的女人,娶进门来就是祸害一家子。”
曹易北:“……”
他冷冷地丢下一句“我和她没关系。”也加快了步伐。
宋晓月俩人对那群知青没什么兴趣。
他们忙着夫妻双双把家还呢。
他们先去还了自行车,菊婶子还想留人吃晚饭,宋晓月赶紧推拒。
“我们回来的已经很晚了,还没去家呢,家里人估计等急了,今天谢谢婶子。”
“邻里之间,不用说这种客套话,既然你们还没回去,那我就不留你们,天黑了,慢走啊。”
“嗯,谢谢菊婶子。”
两个人出来,宋晓月再次踏上自行车,让陈元秋上来的时候,他有些犹豫。
“我走着过去吧,也没几步,天太黑了,你骑慢点。”
他是觉得宋晓月辛苦了一天,他坐上去肯定要增加负担,就不想动。
“上来,赶紧的。”
宋晓月其实还真没觉得太累。
她上辈子有段时间一直混在山地自行车俱乐部,有时候在一些高危地带骑自行车,神经绷得很紧,骑车的过程惊险刺激,过后却是身心俱疲,经常累的她不想动弹。
现在这种,顶多算锻炼身体。
他们骑着自行车回到家里。陈家人听到动静纷纷跑了出来,借着微光,看着那辆自行车。,一个个都激动无比,跑过来又是摸又是看,还看到了他们买的东西。
“这是什么?”陈玉迪闻到饼干的香味,立刻十分惊喜地大喊:“饼干,三叔,你们买饼干了!”
“嗯。”
宋晓月对他道:“拿进去一会儿分大家吃。”
陈玉迪开心的抱着饼干进去了。
其他人拿下剩下的东西,当陈元春从那筐里拿出一包烟的时候,有些傻眼。
“老三,你们怎么还买烟了?”
陈母瞪着眼睛看着他们。
宋晓月道:“这是我和阿秋给爹买的。”
又把桃酥给了陈母:“妈,我买了几斤饼干,这两斤桃酥你们就留着自己吃,补补身体。”
在最艰难的那三年,饼干这种东西,只有城里的老人和小孩才有机会吃到,每个月能买的也非常少,村里人更是几乎见不到。
现在虽然好了些,但这也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陈母手都有点不会动了。
其他人羡慕嫉妒,但东西在陈母手里,他们也拿不走。
有了这两斤桃酥,陈母觉得他们给陈父买烟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了,至少对他们还是公平的。
她将桃酥放到桌上,又看看陈玉迪守着的那一袋饼干,是对众人道:“先吃饭,其他的吃完饭再说。”
大家便开始吃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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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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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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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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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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