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蒙继续往下说着故事。
“生于原野,长于森林的孤狼从未接触过人类的文明,尽管曾隔着果酒湖偶然嗅到淡淡的酒香,但却并不能完全理解这气味所代表的东西对于人类有何意义。
‘这家伙或许和鼬鼠是同类,他早就发现了我,现在正放毒屁逃命呢!’
孤狼这样想着,忍着熏天的酒气,稍稍加快脚步,在醉汉身边的阴影中观察着他。
狼是谨慎周全的野兽,但喝醉的人不是。
酒令人昏沉晕眩,有时却又会让人格外敏锐地察觉到风向的细微变化。
也不知怎么的,醉汉发现了一直跟随左右的孤狼。
或许是因为孤狼被醉汉的酒气熏得晕头转向,再也顾不得脚下松针断裂的声响,才会失态被猎物发现。
‘你是谁,你也在这里找厕所吗?’醉汉揉揉惺忪的眼睛,问道。
‘人类,你又是谁?身上如此臭烘烘的!’狼耸耸鼻子,呲着牙,威胁般地答道。
听到孤狼沙哑的嗓音,醉汉非但没有畏惧,反而来了兴趣:
‘朋友,虽然我不知怎么惹到了你...不过我们蒙德人的老传统是喝酒最忌无聊,趁着今夜的月光,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了。‘
说罢,他打了个醉嗝。
孤狼本想不顾这些醉话,一口咬断醉汉的喉咙。
但闻到刺鼻的酒气,它便难以提起胃口,于是不情愿地答应了下来。
‘哼,转念一想,我也不是那么饿得慌.不如听你废话一番。’
醉汉伸个懒腰,惊动了几棵小小的蒲公英。
然后,他开始了今夜的故事。
相传在遥远的荒原上,有一条独狼游荡。
它曾是狼王,曾经率领自己的部族寻觅家园,捕猎与战斗...那时的生涯在它的身上增添了数不尽的伤疤。
它带领自己的种落越过原野,途经古老的宫阙废墟,穿越魔怪与仙灵的领地。
荒原是残酷的,随着狼王日渐老去,群落随之渐渐流散。年长日久,整个种群只剩下了一条衰老的孤狼。
传说中的荒原是没有神的土地,这里只有古老的魔神留下的鬼魂残迹,与往日仙灵空空如也的宫廷。当孤独琇書網
的老狼经过一座灰色宫殿时,一阵乐声吸引了它。
'我从未听过如此悦耳的鸟鸣或虫叫,甚至忘记了腹内空空之苦。'
于是,狼步入灰色的厅堂,踏过遍生的杂草,又途经破碎的石棺,其上旧主的肖像依然清晰可见。
走进一方内室,孤狼遇到了奏乐的少女。
她的肌肤如同灰烬般苍白,眼眸低垂,纤细的手指抚弄着脆弱的鲁特琴弦,正在弹奏一首早被遗忘的哀歌曲调。
狼坐在苍白的少女面前,一时间忘记了饥渴与孤独的滋味,静静倾听着少女无声的歌唱:
'往日秋夜的蝉鸣,是放逐者的吟唱,是人类最早的歌。'
'他们失去了一切形与神寄宿的家乡,只剩下歌与回忆。'
'最后的歌者,最初的仙灵,弹奏着终曲,坐在天使的厅堂。'
森林中游戏的小小仙灵也被她的歌声吸引,纷纷向她致上敬意。
'那是什么歌?’
狼不解发问,它听得懂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音符;但她的语言是它从未听过的,与任何生灵迥异。
‘是仙灵的歌。’
苍白的少女轻轻答道,
‘在久远的曾经,这是我们为蛮荒的人类作的歌,但如今却用来叹息我们自身的命运。’
于是,狼跟随少女的旋律,笨拙地应和起来。
狼的声音苍凉破碎,充满了悲哀。
‘你在唱什么?’苍白的少女问道。
’这是我们的歌。’狼回答。
’真难听。’撩拨着鲁特琴弦,少女不留情面地评价道,
’不过,你可以和我一起唱。’
就这样,狼与少女的合唱回响在旧日宫阙的厅堂之中。
据说今日的冒险家们在经过此地时,依然能够听见特异而和谐的音律回荡。
’就这样?’
孤狼有些失望地舔舔嘴唇,
’不如我为你讲个故事。’
于是,孤狼清清嗓子,开始了自己的故事——
传说蒙德最初的酒,是在北风呼啸的年代酿成的。
在冰霜列王相争的年代,冰暴中飘摇的先民将野果粗酿成酒,为了躲避冻疮的痛苦,也为了增添直面冰霜的勇气。
在那个时代,冰雪依然覆盖蒙德大地,蒲公英也尚未探出头来。
据说在蒙德,第一个发明酒的人是一位冒失鬼。
在冰雪围困的部落中,冒失鬼为艰难耕猎的部族看管粮食。
毕竟,尽管冰天雪地之中人迹罕见,但还总有些耐寒的小动物会打通隧道,从地下冒出来偷吃地窖中的粮食。
因此,部族总是需要有人巡查存储粮食的洞穴、堵上鼠类打出的地洞,或把盗窃粮食的鼠辈抓个现行,为族人增加餐食。
在那个时代,阴湿的洞穴总需要格外细心看护,否则堆积其中的食粮便有可能变质腐朽。
但也有些时候,潜藏的小小生灵会给人们施加一点小小的恶作剧。
趁着冒失鬼又一次玩忽职守,风的精灵化成狐狸模样,潜入成堆的野果之中,令酵母滋生,将之催熟发酵。
而冒失鬼腹中空空,前来取食野果,正被发酵果子的醇厚感迷醉。
于是用兽皮将之榨出浆来,所以为酒。雪原之中发明酿酒的冒失鬼也是最初的醉鬼。
传说他是第一个因醉酒而迷失在梦中的人。在他最初的醉梦中,他化成了一头孤狼。
在很久以后、或者很久以前的某个时代,他与其他群落的同类拼死撕咬、与风雪中的人类竞夺食物,又与最初的仙灵相遇。
群居的人与群居的狼,都是无法忍受孤独的生物。而新酿出的酒,令他们的梦互相连通。
但他们对待梦的态度却截然不同。
只见过风雪的人向往孤狼驰骋的荒原,而孤狼却对于人类的欲望心生恐惧。它无法理解为何人类会迷醉在危险的幻觉里,从中寻找希望。
而更令狼忌惮的是,在人类的梦中,他再也无法辨清自己究竟是那头孤狼,还是一个怀有狼灵的凡人。
于是,孤狼誓言远离人类的毒物,隔绝酒的诱惑。
因为狼并不是风的子民,它们的家乡并不属于酒和牧歌。因此,狼离开了人类的领地,转而在荒野与山林中的酒香罕至之地安家。
’这就是你们称之为酒的东西,与狼的渊源。’
孤狼得意地对醉汉说道。
一转头,却发现醉汉在柔软的松针床上酣睡已久。
孤狼无奈地喷出鼻息,将这坨酒气熏天的家伙丢在一旁,自顾自离开了。”
派蒙伸着懒腰说:“呼呼,醉鬼故事说完了,累死我了,怎么样?”
...
见荧没出声,派蒙看向她,发现她已睡着,胸口上下起伏着,嘴角还挂着晶莹液体。
“气死我了!”派蒙往火堆添了一把柴后,飞向荧身旁躺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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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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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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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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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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