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爷也来了,我还没进杂志社之前就非常崇拜他,那个时候还是写手,徐颖姐就是我的编辑,有一次我托她给我要签名,这次她就超大方地带我去开会了,我在会议桌小角落里缩着,还悄悄做笔记,哈哈。这种小桌会议对于大佬们应该是舒适惬意的闲谈,但是对我这种辣鸡而言反而很干货,让我时时刻刻有种文化暴击的赶脚。
郑爷笑呵呵地说:“最后面那个小孩,新面孔啊。”突然被cue的我赶紧站起来,毕恭毕敬地跟偶像自我介绍。郑爷还是笑呵呵,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不错不错,很认真的孩子。”
我:!!!
我:受宠若惊.jpg
后面徐颖姐专门告诉我,郑爷之前读过我写的东西,我眨眨眼睛问她郑爷怎么说,徐颖姐笑,她人很温柔,一笑起来就格外温柔。徐颖姐点点头,说孺子可教。
周憬看上去也越来越忙,有一天我看到她同时赶两份报告,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帮其他组的新人。
“她是新来的,如果这份报告做不好,可能就要挨熊了,好可怜。”我想了想,并不觉得拉一把新人是这么理所应当的事情,年底了大家都忙得不可开交,我不想看她给自己找麻烦,而且就算这次你帮了她,谁还能次次帮她,如果不靠自己最后还是一样的结果。
周憬何其聪慧,只看了一眼我沉思的神情就懂了,于是好脾气地抬头对我笑,“我知道我知道,但是我只是想给她一个缓冲的时间,反正对我来说也没什么。”
那好吧。我无所谓地耸耸肩。周憬是个古道热肠的人,不仅热情,而且上头,和我不尽相同。总而言之我只是社畜罢了,替人干活这种事情,不在我的理解范围里。
但我也听说周憬工作遇到了小麻烦,大概就是很经典的有人栽赃什么的。其实没啥关系,因为周憬确实聪明漂亮还有名气,在很多方面过于顺风顺水,招人反感太正常了,或许有关系,不过我更愿意相信周憬的双商。
杂志社一带一的事情也落实了,一共选了四个新人,两个编辑一个助理还有一个画手。我太走运了,因为徐颖姐真的水平又高人又好。她能把枯燥无味的新闻和采访写得文采斐然,也能在很多细小平常的地方写出动人的文字,这些看似平常但是其实很难做到的细节。我很讶异她一面掌握了高超的技巧,另一方面还能保持对生活的灵气和感动,有太多是我想学的。徐颖姐好像连带学生都很有耐心,我一天到晚跟着她,又累又充实。m.xiumb.com
编辑的工作和写手是很不一样的。当写手的时候感觉约稿和投稿都还挺随心,想什么就写了,回来才发现访谈啊约稿啊分刊啊事情麻烦得很,好多板块之前在我眼里很细枝末节,工作之后发现都是需要人细心去做的。写手交不上稿就需要编辑顶上,有时不得不写自己不擅长的风格,或是做那些根本没有关注度的琐碎任务,包括审稿,太多太多都是之前不曾了解过的。毕竟这是工作,而且是我一直喜爱又向往的,能用自己热爱的事情养活自己已经太幸运了。
我还在拖拖拉拉地更公众号,虽然忙,但是也渐渐感觉到主编选我做这个好像不无道理。因为我之前的文风就偏向短小的随笔,放在主刊上太零碎,公众号这种随性的媒体正好。
徐颖姐跟我说,既然我是因为喜欢才做这一行,她跟主编都希望我不要被主刊的板块拘泥了风格。
哇,好感动。
年假的前一天杂志社聚会,周憬放假比我晚两天,欢声笑语里我有一瞬间想到周憬今天晚上下班回家只有自己,不知道会不会好好吃饭。
“楚恬好好干,跟同事们搞好关系。”主编好像看见我一个人发呆,笑着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吓一跳,赶紧端起酒杯来敬酒,说主编放心我会好好努力的。主编又叮嘱了我几句,大概就是让我好好跟着颖姐学,公众号上加把劲之类的。
再庞大复杂的人际关系,欢庆的时候也是其乐融融的,更何况能当文学编辑的人大都没那么可怕。过年了大家都开心,我看着平日里冷漠脸的聂云竹被一圈人轮着灌酒,一不小心笑出声来,没想到聂云竹一拍脑袋说了句啥,然后被灌酒的人居然就变成了我。
我:???
最后结果就是被聂云竹送回楼底下,洗完澡躺在床上看周憬工作。我自诩酒量尚可,可能是从小在男孩子堆里混的,并不像周憬一杯倒。本来有点头晕的洗完澡也清醒过来,心情颇好,遂倚着靠枕看周憬。
她一边打字一边絮絮叨叨地让我少喝,电脑屏幕将白色的光投在她白皙可人的小脸儿上,周憬光洁如玉的侧脸轮廓格外清晰,好像散发着淡淡的清辉,说不上来是谁笼罩了谁。
靠枕松软,我舒舒服服斜倚着,空调把室内温度维持在适宜的温度,薄被耷拉在身上。我又往靠枕上窝了窝,周憬转过头来看我,柔软的长发别到洁白的耳后,粲然一笑。
她好美。我想。真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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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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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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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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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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