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庭若市,灯火阑珊,在子时宵禁之前,这座老城还是一样的繁华热闹。
一个消瘦的人影顺着老城墙的角落匍匐而出,然后颇为狼狈的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尘土。
这个灰头土脸的年轻人正是穿墙而过的顾白水,他在洛阳城外特意等到了天黑,才寻了一处没什么人的角落偷偷的潜入了城里。
“在这洛阳城用个土行术怎么这么费劲?差点儿把我挤在墙壁里。”
顾白水恼火的摇了摇头,飞扬起的尘土让他不自觉的咳了几声。
按理来说顾白水是仙台境的大修士,土行术信手拈来,在地下行走个三五百里都不是什么难事儿。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遁入洛阳城墙里的时候,感觉好像掉进了泥泞的沼泽里一样,寸步难行。
要不是顾白水咬牙拼命的往外拱,他很可能会被卡在石缝里,光荣的成为城墙里的一具枯骨。
“那玩笑可就开大发了,仙台修士被墙挤死,会被其他修士笑几辈子吧。”
顾白水拍了拍自己的双手,然后探头看向了远处的洛阳城街道。
街道上人来人往,灯火通明。
一个个走卒小贩在街边叫卖,正对面的古朴酒楼里,一个长须折扇的说书人正口若悬河的讲个不停。
那说书人兴致来起,眉飞色舞,看上去颇为投入的样子。
顾白水抬了抬眉头,没有想太多,便迈步走向了街对面的酒楼。
不过他没钱,所以也没要什么茶水瓜果,随手捞起了个小板凳,和门口那些打凉听书的懒汉们混在了一起。
说书人此时恰好讲到下一个章节,喝了口手边的茶水润了润嗓子,然后继续的讲了下去。
他所讲述的故事,楼外那个新来的青衣少年恰好听过,只不过没听给他讲故事的人讲完。
“唐境之南,洛阳城中有一少年郎,出身皇室,剑眉星目,天资卓越。”
“他的父亲战功赫赫,权倾朝野,母亲才貌双绝,名满长安。少年韬光养晦二十余载,寂寂无闻,不问世事。”
“太祖入云雾后,大陆短暂的进入了荒芜的时代,而后野花盛开,群星璀璨。”
“少年一日乘风起,直入云霄上,行走于星光之中,引领着百花盛放的年代。”
“未央碑榜首之名、北征古国的屠城凶将、南方世家的解碑者。云雾之外,少年冠绝于星空之下。”
说书人声调顿挫,若有深意的说道:“这位少年便是洛阳城传闻里的谪仙人,李十一。”
“李十一这人生在洛阳城中也在洛阳城长大,只有每年太祖陛下寿辰的时候才会去长安城祝寿。”
“所以他虽是太祖嫡孙,但从未居住在皇城过,不像其他的皇子公主那样常伴在太祖左右。不过据传闻言,在同一辈皇室宗亲里,太祖陛下最亲近的,反而是他这个常年在外的小孙子。”
“时常听宫里的人提起,太祖陛下常念叨自己生的这些儿女没一个像他的,大皇子儒雅沉稳,二皇子煞气凌人。其他的皇子虽说大都文成武就,各有自己的长处,但却没一个人能像他这样独一无二的。”
“大臣们也是无言以对,因为太祖陛下的确是很了不起的人,不然怎么配得上千古一帝的名号呢?”
“太祖陛下也曾言说,闷不吭声的李十一很像年轻时候的他自己。但也不是最像的,只能排个第二位。因为李十一前面还有一个让太祖都很无语的少年,那个家伙比李十一更像太祖陛下,因为他比李十一无赖无耻的多。”
“不过太祖陛下不喜欢那个小子,人总是不喜欢更年轻的自己,而且那混蛋小子还拐跑了自己的宝贝女儿。”ωωω.χΙυΜЬ.Cǒm
“很多人都不清楚太祖陛下嘴里的那人是谁,因为除了杜首辅之外也没人敢提及此事。那是一段历史,一段很微妙很隐秘的唐国历史。”
……
“大臣们那时候更惊异于太祖陛下对李十一的评价,因为他们从那个终日懒懒散散游手好闲的少年身上看不出任何特殊的地方。”
“皇子公主中天赋绝佳的大有人在,太祖陛下怎么会觉得李十一能比得上年轻的自己呢?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不过很快,太祖陛下离开了长安城,去往了云雾深处。”
“再过不久,李十一一个人来到了长安城,在未央碑上铭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也开始了自己堪称波澜壮阔的传奇一生。”
……
说书人话毕,街道尽头的拐角处也响起了阵阵的打更铜锣声。
子时将近,洛阳城的居民们也应该各回各家,准备宵禁了。
人影起起落落,有客人意犹未尽的咂了咂嘴,也有小厮开始收拾那些空出来的瓜果盘杯。
不过这时候,悉悉索索的人群里伸出了一只干净的右手。
一个坐在板凳上的青衣少年皱了皱眉头,对着台上的说书人突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李十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大厅一寂,起身的客人们也颇为好奇的转过了头,等待着台上说书人的回应。
按理来说,一日书一日完,讲完今天的故事,说书人就不会再多说任何言语。
但不知道为什么,台上的说书人今晚好像有些不一样,他沉默了许久,然后慢慢的叹了口气。
“以我所知,李十一是个……老好人。”
顾白水愣了一下,又问道:“这又怎么说?”
说书人看了他一眼,用桌边的抹布擦了擦自己的堂木。
“曾有言之,李十一其实很小的时候就远比同龄人聪慧,所有的功课和科目都信手拈来,一点便通。”
“不过故事里李十一自幼童长成了少年之后,便没了小时候的灵性,整日游手好闲比夏日的阳光还要懒散。”
说书人抬了抬头,对台下的顾白水问道:“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
顾白水摇了摇头:“不清楚。”
铜锣声远,台上的说书人却默默的把桌子上的一本老书翻了一页,然后用食指敲了敲自己的堂木,开始了今夜的最后一段说书。
“南方的洛阳城中,也有一个少年,胸无大志,喜欢躺在柳树下的树荫里,静待着日出日落,花谢花开。”
“在他的眼里没有什么大唐的凶神武将,只有个整天受气不敢还嘴的老农,老农造了太多杀孽,上了年纪向往着平凡的生活,希望儿女平安。于是少年决定做一个平凡的人,种种田混混日子,把自己收敛成了一粒尘土。”
“也没有什么大唐首屈一指的才女,只有爱臭美和唠叨的娘亲,娘亲她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能走在朝阳中,被世人仰望。但少年已经答应过老农,选择了平凡的一生。”
“不过好在……”
说书人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台下的那个少年却接过了他的话头,补完了他没说出口的话。
“好在他还有个妹妹,一个……乖巧懂事的妹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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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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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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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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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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