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穿越者?”
“嗯。”
顾白水看了麻衣少女一眼,脸上满是礼貌的欲言又止。
“怎么?”
洛子薇眉眼弯弯,轻轻的笑了笑:“像我这种小修士就不能见过穿越者吗?”
“倒也不是不行吧,只是有些没想到。”
顾白水和洛子薇两个人走到了山脚下的路口,再向前便是通往洛阳的官道,。
不过天空上还飘散着蒙蒙细雨,所以路上也没什么来往的行人和商队。
少年和少女站在同一棵年迈的老树下,在老树茂密的树冠下,等待着外面的雨停。
两人都默不作声,看着淅淅沥沥的雨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青衣少年突然开口问了一句。
“谁?”
“你提到的那个穿越者。”
麻衣少女沉默了下来,听着耳边的雨声和蝉鸣,思绪似乎也飘回了很久以前。
良久,她站在树荫下轻轻的笑了笑,巧笑嫣然,干净清新。
“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啊。”
“李十一,是个很好的人。”
“他叫李十一?”
洛子薇点了点头,轻声说道:“他其实叫李年余,生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家族,枝繁叶茂,很是富足。这个名字是他的祖爷爷在他出生的那天给他起的,寓意是年年有余,平平安安。”
“不过他总觉得年余这两个字有点儿奇怪,总让他想起来一种能吃的鱼,所以他不太喜欢别人叫他的本名。他更喜欢别人叫他李十一,也是因为他是家族里那一代第十一个出生的子嗣。”
顾白水问了一句:“那这么说,要是他还有个弟弟就叫李十二?”
麻衣少女愣了愣,然后摇了摇头。
“他是没有弟弟的,因为他出生后不久就跟着自己的父亲母亲从长安搬到了洛阳。不过他的确是有个妹妹,生的很聪明也很漂亮,叫李絮。”
“李絮。”
顾白水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总觉得有点莫名的熟悉。
“嗯,其实李十一的家族很显赫,在整个洛阳城也是最有名的望族。”
“不过他其实很懒散很没志气,最大的乐趣就是躺在树下晒太阳,晒完一面翻一面。所以这人从小就没什么当纨绔子弟的抱负和理想。”
麻衣少女眨了眨眼睛,一边回忆一边絮叨着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
李十一的父亲是唐国的一位公爵,也是一名战功赫赫的盛唐将军。
年轻的时候曾率领着唐国的玄甲铁骑走过视野所及的每一寸土地。Χiυmъ.cοΜ
驱除蛮族,收复北漠,年少成名,终其一生也从未有古败绩,也因此被老唐帝赏赐了洛阳外一块很肥沃的领地。
而且唐国的这位将军并不是什么有勇无谋的匹夫,他生于庙堂之中,但更喜欢宫廷外的风景。
北方辽阔的草原、性格豪放的牧民;
南方的烟雨小镇、儒雅的文人墨客。
这一切世间有意思的东西他都想去亲眼目睹。
尽管他所经过的地方,都饱受唐国铁骑的战火洗礼不复过去的繁华。
“我爹说他一辈子遭了太多的杀孽,但其实他也别无选择,人的一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走上一条奇怪的路,没办法回头,只能随波逐流。”
李十一和我说,他父亲想让他做个平庸的人。
是平庸,不是平凡。
——
其实关于李十一父亲的故事,我和他都只是听闻过而已,锋芒毕露,煞气凌人。
但在我的印象里,洛阳李家的大家主好像一直都是一个躬着身子温和沉稳的老农。
他总是穿着朴素的麻衣短袖,习惯于早起看着朝阳晨曦,晨光穿过洒落大地,也热衷于打理自己那一块方方正正的农田和泥土,总是埋头在自家的农地稻田里。
李十一曾经告诉过我,他爹把自己的人生分成了两个部分。
前半生活在战场和马背上,轰轰烈烈嘈杂喧闹,但其实并没有太多值得记住的事情。
直到后来在长安城里遇见了他的母亲后,才洗尽铅华,选择安度余生。
——
“但我娘说她从来都不这么想,她觉得是在遇到了我爹之后,自己的人生才开始走下坡路。”
李十一跟我讲过很多故事,其中就有他父亲和母亲的爱情:
……
在世人的眼里,父亲是名满京都的年轻将军,也是高高在上的皇室子弟。
但在母亲的眼中,父亲只是一个没什么礼貌也没什么墨水的粗鄙武夫。
虽然父亲曾经在马踏江南的时候,将诸世家的才子都压得喘不过气。
不过母亲这么说也是有底气的,她那时候也是长安很有名的才女。也是因此,母亲才会被太祖爷爷赐婚给了父亲。
当年父亲北伐古国凯旋后,太祖爷爷在京都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招亲仪式,引来了无数名人才女前来参与。
不过后来父亲私底下悄悄告诉过我,其实最后的胜者早已经内定好了,是当年首辅右相的独女,和他也是青梅竹马。
只不过那位才女最后输给了母亲,一个来自商贾之家的普通民女。
“我至今还记得父亲说出这话时的语气和表情,确实有些……贱吧?要不然母亲也不会翻了个白眼,将他赶到书房过了一夜。”
反正最后首辅右相的独女输的心服口服,而太祖爷爷也很喜欢这个来自商贾之家的丫头。
至于大臣们和皇室的意见,太祖爷爷倒是和父亲很像,他们从来都不怎么在乎。
……
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太祖爷爷眼里来着商贾之家的小丫头,可能有些看不上他最喜欢的儿子。
而父亲当时连破五国,在辽阔的草原上杀敌千里,满身豪气,所以他也不怎么喜欢这个眼高于顶的毛头丫头。
实际上当时的他谁都看不上,就连举国欢庆的盛会,作为主角的他都只是走了个形式,敷衍了事。
但除了京都的人们,无论是北方的古国,还是南方的世家们,都在关注着这场盛会,世人都清楚这场盛会意味着什么。
父亲不敢拂了太祖爷爷的面子,母亲毕竟只是商贾家族的一个普通女子。
所以互相看不上的两个人最终还是决定“委屈”一下自己。
两人决定约法三章,但谁又说服不了谁。
于是他们打了个赌,谁赢了,就听谁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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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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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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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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