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腾格里的记忆>第114章 闯了弥天大祸!
  狗蛋不知道,王大河是不是存心偏袒自己,为了维护他班长的权威,才给他的作文打了满分。

  毕竟,班里的事情,都是狗蛋在做,好多该老师管的事情,王大河都交给狗蛋。

  狗蛋暗暗下定决心,假期里好好预习一下,不然,恐怕就让萧华给超过了......

  放假的时候,包娜一次给狗蛋借了好几本书。

  《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

  四大名著,狗蛋就差没看过《红楼梦》了......

  狗蛋对包娜十分感激。

  自己现在,可以不吃饭,就怕没书看。

  东子已经六年级毕业,他早早就坐了便车,回了乡下,帮母亲种地干活。

  马上可就是秋收的日子了。

  东子也十二三岁,已经长了大小伙,可以当大人使唤了。

  而狗蛋却整天捧着书看,再加上他考了全班第一,又是班长,父亲就没有舍得让他回乡下干活,怕影响狗蛋学习。

  再说了,狗蛋瘦鸡麻杆的,即便去了乡下,也干不了多少活。

  他对家里的贡献,还不如毛驴小黑......

  狗蛋就跟着父亲,两个人住在城里。

  他每天除了写暑假作业,就是如痴如醉的看书,都有些魔怔了。

  包娜借给他的书,他都看完了,只好再看一遍。

  父亲对狗蛋极其满意。

  他也不懂狗蛋看的什么书,只要看书写字,就行。

  这天是周六,中午吃过饭,狗蛋就给父亲说,要去找萧华玩一下午。

  萧华过几天,也要回乡下去帮他妈收麦子了。

  狗蛋学习这么好,偶尔说要去玩一下,父亲自然是答应。

  不过,父亲还是叮嘱狗蛋:“我下午下班就要骑车回家去,你带好钥匙,别弄丢就进不了门了!”

  已经到了秋收的时节,父亲周末,要和以前一样,骑着自行车赶一百多里路,去家里帮母亲干活......

  “嗯。”

  狗蛋趁着中午水利局的人都下班了,就去隔壁的电力局,找萧华玩。

  不一会,聂大民也来了,三个人就一起弹玻璃弹,拍三角,在垃圾堆里收集没有见过的烟盒......

  一直玩到了晚饭时分,狗蛋这才回来。

  水利局的人,早就下班了,又加上是周末,几乎没有什么人。

  狗蛋就回到了父亲的宿舍,房间里空荡荡且黑乎乎的。

  肚子早就饿了的狗蛋,不知道自己晚饭该吃什么。

  以往,吃饭的时候,父亲都会提着泔水桶,给他送一碗锅底里的剩饭。

  今天,父亲骑车回了老家,狗蛋也不知道,自己该吃什么。

  他便拿了钥匙出了门,来到了隔壁的大灶,寻找吃的。

  以前周末没人的时候,狗蛋也经常来父亲工作的大灶。

  进门就是一个很大的饭厅,摆着很多饭桌和竹片做的长条椅。

  灶房的门边,就是几个打饭的窗口。

  狗蛋进了灶房,寻摸了一圈,就在巨大的灶台上,发现了一个大搪瓷碗扣住的盘子。

  “哇......”

  狗蛋揭开大搪瓷碗,顿时就惊喜的低呼。

  原来,搪瓷碗下面的盘子里,是一盘木耳炒肉,上面还放着两个“刀把子”馒头。

  灶火里的炭火还没有熄灭,所以,灶台上的放着的菜和刀把子,还是热乎乎的。

  狗蛋不明白,父亲今天为何对自己这般好,居然给自己留了这么高级的饭。

  难道,是今天大灶上没有剩下饭吗?

  嗯,肯定是这样!

  狗蛋肚子饿得咕咕叫,就甩起了腮帮子,撂开了后槽牙,一阵风卷残云,就把一盘木耳炒肉和馒头,吃了个干干净净!

  他还用最后的一点馒头,抹着盘子底上的菜汤,把盘子也抹得干干净净。

  狗蛋这才满足的打了个嗝。

  木耳炒肉还真好吃呀!

  平常,父亲带着狗蛋的饭菜,不过是烩菜,面条什么的。

  从来还没有吃过这么高级的木耳炒肉。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在腾格里沙漠边的沙城,木耳可是高级货!

  狗蛋正在回味着美味的木耳炒肉,就见灶房里,进来了一个老头。

  他很瘦,几乎皮包骨头,都快撑不起那一身干净的蓝色中山装。

  他的眼镜,就像酒瓶底一般厚,都能看到一圈一圈的纹路......

  “你......找谁?”

  狗蛋胆怯的问道,像一个被当场抓住的小偷。

  按规定,他是不能来这灶房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尤其,他还刚刚“偷”吃了父亲留给他的木耳炒肉。

  “你是王大师的小娃吧?”

  老头笑眯眯的,满脸泛起了皱纹。

  “额......是的。”

  狗蛋嗫嚅。

  “唔,听说你学习不错,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老头看着狗蛋笑道。

  “是......”

  狗蛋不知道这个老头是什么人,居然知道自己每次考试第一。

  “你不要紧张,我是来吃饭的......”

  老头见狗蛋十分紧张,就安慰他,“我忙得顾不上吃饭,就让你爸给我留了些饭,他说,就放在大灶的炉台上......”

  “啥?”

  狗蛋顿时如同五雷轰顶,三魂走了两魄!

  原来,刚才的那盘木耳炒肉和馒头,是父亲留给这个老头的!

  自己居然天真的以为,是父亲留给自己的。

  父亲还得骑车去赶一百多里的路,哪里有心思给自己炒这里好的菜啊!

  自己咋就这么勺呢?

  现在,自己吃掉了这个老头的菜,明天父亲回来,肯定会打死自己的!

  想起父亲经常把东子揍得半死,狗蛋的沟子一松,眼泪就下来了。

  “你哭啥?咋了?”

  老头疑惑的透过厚厚的“玻璃瓶”,关切的看着狗蛋。

  “我......我......”

  狗蛋用袖子擦了一把泪,这才惶恐的说道:“对不起,我......我以为......灶台上的饭,是我爸留给我的,我......我把您的饭给吃了!”

  “这......这算个啥事,你哭个啥嘛?”

  老头一脸疑惑。

  “您......您不生气吗?”

  狗蛋惊讶。

  在他的理解里,水利局的人,都是看不起他们一家的。

  他连出门乱跑的资格都没有,更何况,吃了这个老头的饭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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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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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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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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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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