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她做经理这件事,一开始酒店里还有很多风言风语,不过现在那些风言风语早就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对何乐的敬佩。
她不仅为酒店做了很多贡献,也为员工们谋取了不少福利,比如员工宿舍的环境、员工食堂的饭菜等等都是她提议改善的。
虽然她如今是总经理了,但是她之前也做过基层员工,非常明白下面的人需要什么。
俗话说,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人不配财,必有所失。这个道理很多人懂,但是能做到这点的人就少之又少。
从坐上总经理的位置那一刻开始,何乐就知道自己和冯添是彻底撇不开关系了。一开始她害怕见到他,有时候甚至还会躲着他,到后来那种害怕被冯添的细腻取而代之。
虽然何乐很不甘心,可是不得不说冯添的确是一个优秀的男人。无论在经商上面,还是在为人处世上,都不是何乐可比的。
和冯添在一起,何乐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时候她都觉得冯添是指引自己的一个长辈,不管什么难题到了他哪都能够有最好的解决方案。m.χIùmЬ.CǒM
比如说有一次,一家和酒店签了协议的公司,挂了不少账一直都没有结算。何乐去找对方结算的时候,经常吃闭门羹。为了要回欠款,何乐下了不少功夫都依然无果。
最后她找到了冯添,对方只不过给她出了一个主意,很快事情就有了结果,不仅钱要到了,对方公司的老总也对何乐有些刮目相看起来。
冯添出了什么主意呢?很简单,他让何乐去找对方公司的客户,然后帮其宣传公司的产品。很快这件事被欠债公司老总知道了,于是亲自接见了何乐,还把欠的酒店费用全部结清。
何乐当时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后来才慢慢明白,原来欠债公司怕何乐去客户那边胡说一气,怕影响到自己公司的声誉。虽然何乐什么坏话都没说,可欠债公司害怕啊,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何乐没事就跑到客户那边,谁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来?这完全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为了不让这点小事影响到自己公司的合作,欠债公司自然得把这件事给解决了。
按照冯添的话来说就是:“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很多,每经历一次何乐就成长一次。冯添除了有家室,年纪大之外,其他方面着实比较优秀。渐渐地何乐也被他这种优秀给吸引了。
有时候她也会胡思乱想,想着会和冯添结婚生子。可每当有这个念头的时候,现实就会时刻提醒她这是不可能的事。
先不说冯添会不会因为她而抛妻弃子,就自己哥哥那边要是知道了这个事情,肯定不会允许。
在这个问题上,何乐很矛盾越想越难受。为了逃避这个问题,她尽量就不去想,而是把心思都放到了工作上。
本来按照道理来说,何乐如今成为了酒店总经理,工资也非常可观,加上冯添时不时的“关怀”,她已经存下了一笔不菲的积蓄。但是她却不敢把这些钱都打回去帮助家里还债,因为她害怕。
一个农村女孩,出来四年,一下子拿回去这么多钱,想想都觉得可疑。别说大哥会怀疑,就是换作自己也觉得有蹊跷。
有钱不能够帮助家里,这对于何乐也是一种煎熬。这种隐瞒她也不是打算隐瞒一辈子,她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以后摊牌做掩饰。
自己优秀了,能够独当一面,也就是摊牌的那天。她会告诉家人,你们的妹妹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坐上总经理的位置,凭自己的能力赚到了这么多钱。
…………
自从和何乐在一起之后,冯添来南京的次数越发频繁,甚至他都想把总公司转移到南京来。可想归想,但是现实是不可能让他这么做的,家庭是他永远甩不开的羁绊。
和何乐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冯添都觉得自己年轻了不少。无论是精力还是心态,都好似一下子回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
他觉得何乐一定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他小心翼翼捧在手心,舍不得让她受一点伤害。
还是和往常一样,他开着车来到了酒店门口,一束包装精美的玫瑰花放在了副驾驶。今天他准备带何乐去一家新开张的饭店吃饭,那里的老板是自己的朋友,位置也已经预留好了。
当他开门下车的时候,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何乐面前,两人有说有笑。那个男人看上去应该比何乐大不了几岁,整个人神采奕奕,样貌也十分俊俏。
一股醋意莫名的就涌入心头,他皱起了眉毛,心怀一丝怒气走了上去。
看到冯添忽然出现,何乐眼底闪过一丝诧异,眼神也变得躲闪起来。
看到她这幅模样,冯添心里更加生气。
“小乐,你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啊。”那个年轻男子脸上带着微笑,丝毫没有察觉到朝这边走过来的冯添:“本来还怕你在这边过的不好,没想到你都做上总经理了。这让二哥我很惭愧呐……”
“二哥,你这说的什么话呢。”何乐一边应付着忽然跑来看自己的何俊,一边冲冯添使着眼色。
眼看冯添怒气冲冲的走过来,何乐一咬牙率先迎了上去:“冯总,您怎么来了?这是我二哥何俊……”
听到何乐的介绍,冯添先是一愣,紧接着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很快换上了一张和蔼可亲的笑脸:“原来你就是何乐的哥哥呀,你好你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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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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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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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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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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