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看来,这有点没心没肺,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担忧和忧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本来家里的气氛已经够压抑了,要是自己再和大哥二哥一样,那这个家就真的死气沉沉了。
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何乐却异常的成熟。该懂的她都懂了,不该懂的她也懂了。就比如她知道如今二哥心里是怎么想的,也知道大哥挑着全家的重担。
正因为她什么都知道,所以她做了一个决定,准备辍学。她算过一笔账,要是自己不上学了,每年能省下来近六千块,要是自己再去帮大哥卖卖烧饼,说不定还能赚一些。
到时候这些钱,不仅能够供二哥上学,还能还债。毕竟母亲住院之后,家里欠了不少外债,这些钱一天不还清全家人心里就一直不会舒坦。不上学的事情,她打算等母亲病好一些之后再和大哥商量。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去说服大哥,得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契机。
这天她刚从学校回来,大哥还未回来,二哥一个人坐在椅子上看书。她蹦蹦跳跳的跑到二哥身边,瞄了一眼二哥手里的书,做了个鬼脸:“二哥!”
“你回来了?”何俊放下手里的书笑道:“给你留了吃的,在锅里你自己去热一下。”
“好嘞。”
何乐放下书包走到灶房,掀开锅盖之后里面放着几个热腾腾的馒头。用筷子夹了一个起来,从一旁的红木柜上拧开一瓶豆瓣酱沾了一下猛地一口咬了下去。
她早就饿坏了,在上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她肚子就咕噜噜的叫个不停,老师在讲台上讲的很多都没有听进去,全被肚子给打扰了个干净。
两个馒头下肚之后,她才满足的吐了口气。从灶房出来之后,她问道:“二哥,你今晚就别去医院了吧,我去好了。”
何俊微微皱眉:“你去做什么?你好好在家睡觉,别去给妈添乱。”
“我想去看看妈,我都好久没见她了。再说了,你很快就要高考了,就好好留在家里复习呗。”
听到何乐这么一说,何俊顿时有些犹豫了起来。的确,虽然在医院也能看书,但是却经常会走神,毕竟在医院那种公共场所,时不时就会有人走动,而且还不能读课文。背东西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的默念。
见到二哥的犹豫,何乐继续开口说道:“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添乱的,大哥那边我也会和他说的。你啊,就好好的在家里专心复习。”
何俊思索了片刻之后,又看了看自己的何乐,最终点头同意了。
见二哥同意了,何乐心情顿时大好。晚上的时候,何乐整装待发,到点之后就带着一本小说,高高兴兴的去了医院。
来到医院见到大哥的时候,她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自己为什么会过来的原因,无非就是二哥要高考了,要复习之类的。
这个理由无往不利,母亲和大哥瞬间就理解了。就这样晚上守夜的事情落在了何乐身上,她先是和母亲聊了一堆杂七杂八的琐碎事,紧接着又说家里的近况。等到母亲听的有些疲倦的时候,何乐就会拿着盆去开水房接水,用热毛巾帮母亲洗脸。
做完这一切之后,已经夜深了。而在这个时候,何乐变得和白天有些不一样,呈现在那张稚嫩的脸上的是一丝疲倦,外加一些忧郁。褪去了人前的“懂事”,这时才回归到真正的自己。
每当这种时候,她都会拿起自己最喜欢的那本《傲慢与偏见》一页页的开始阅读。这本书已经不知道被她看多过少遍了,书皮都快有些脱落了。
这本书是之前大哥在书店门口卖烧饼的时候捡到的,当时拿回来之后,二哥先看了一遍,接着就放到了柜子里。在何乐上中学的那年,被她从柜子里翻了出来,只是看了几页便被书里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她不关心这本书的大环境,也不知道作者简·奥斯汀在英国的影响力,她关注的只是那户姓班纳特的家中的五个女儿,以及书中那位高富帅达西先生和活泼的伊丽莎白小姐。
每次翻开这本书,她总是能找到新的乐趣。虽然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但是她却看不厌。就好似在玩找茬游戏一样,每次翻开就是新游戏的开始。
有时候她也会幻想自己穿越到书里,和伊丽莎白交朋友,和达西大呼小叫。
这种幻想是她唯一放松自己的方式,在幻想中她可以左右任何事情,也可以让自己没有任何束缚。可每次这种幻想游戏过后,残酷的现实就会让她有些喘不过气。
别看何乐开朗,其实她的心却是非常敏感的。记得母亲刚住院的时候,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梦中哭醒。还有大哥和二哥对自己的好,一不小心就会触碰到她那颗敏感的心,每到那种时候她鼻子总会变得特别酸,但是脸上却洋溢着笑容。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学会不给别人造成负担,知道了如何去调节自己的情绪。这些东西要是放在一个成年人身上或许算不得什么,可何乐今年才十四岁啊。这是多么懂事又多么令人心疼的孩子。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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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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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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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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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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