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要当农民>第402章 我也无能为力
  这样的结果让不满意,相当的不满意。他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毕业之后并没有从事医学相关的工作。而且就算是他也替人治病,可是用的是投机取巧的办法,不是真正所学的医术。面对这样复杂的情况,他也有点束手无策的感觉。

  国家已经研究了很多年,对于这个地方的水、土、空气都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都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在神水不起效果的情况下,刘文宗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夏叔叔,看来我也无能为力了。”刘文宗无奈地说道。

  “你都没能力解决,那不是毫无希望了?”夏建军有点儿不相信。要不是刘文宗不答应,他早就给刘文宗弄到国家最高医学研究机构研究医学去了。在整个西南地区有着神医之名的刘文宗对此也无能为力,国家研究了那么多年也没有什么好的方法,难道就只能这样了吗?

  “我再仔细查一查,总归是有原因的。”刘文宗说道。

  “恩。这样吧,我找个人陪着你查,我继续调研去。”

  “行。我要仔细看看,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刘文宗看着周围茫茫大山,心头感觉有点儿不舒服。第一次觉得很无力,这让他很不习惯。

  刘文宗离开了,就把刘文宗留在了这个叫做麻雀栏的寨子里。因为夏建军并没有以官方身份过来,所以刘文宗在这里没有人招待,只好自己找地方住了。

  好在这里的村民都比较热情,也听说刘文宗替寨子里一个老头子看了病,虽然没看好,但总归是来帮助他们的,所以对于刘文宗提出的住下来的要求,好多家纷纷都说家里有地方住。

  刘文宗还没做出来选择,一个老人发话了。“到我家去住,我家房子多,家里也有人照顾。”

  见那个老人说话了,其他人也就不说了。刘文宗对这个老人有点儿印象,因为他就是和夏建军攀谈的人,而且也是说的最多的。但是他并不是村长,但眼下看来,在这个寨子里的威望,还是挺高的啊。

  刘文宗也没意见,跟着老人朝他家行走的时候,两人简单的聊了聊。这个老人叫做丽昆,今年七十九岁了,以前就是村长,在村子里算是年龄大的了。因为这里很多老人都活不过七十岁。

  丽昆家住在寨子里的中间地带,家里房子是当地特色和现代化结合在一起,主建筑是三间瓦房,左右却是木制的小楼,看起来有点儿年头了。

  刘文宗从进入兰明市开始,东部那边还能看到平方和二层小楼,但是到了这边,瓦房都不多,但部分都还是保留着他们本地的木制或者泥土构造房子的特色。

  进了家门,丽昆就大声喊了一句:“来客人了。”

  他的喊声刚落,瓦房里走出一批人迎了上来。领头是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边站着一个中年妇女,身后站着五个大小不一的人,应该是他们的孩子。

  丽昆介绍了一下,中年男人是他儿子,叫做丽天昂,名字还挺给力。中年妇女是丽昆的儿媳妇,也就是他丽天昂的妻子,叫做李芳,很普通的名字,但长相还挺周正。

  他们身后,年龄最大的,长得还挺帅的小伙子是丽昆的孙子,今年二十岁,叫做丽明明。丽明明身边的一个男孩子叫做丽华华,今年十六岁。丽华华身边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叫做丽美美,她身边还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叫做丽天宇。

  认识了这一家人之后,刘文宗被热情地迎进了正屋里坐下,端茶倒水递烟拿吃的,热情地刘文宗都有点儿不好意思。

  不过,当丽昆说他的四个孙子现在就一个小孙子丽天宇还在上学时,刘文宗真心被惊讶到了。这个村子里的孩子几乎都上到小学以后就没办法上了。因为中学在镇上,走路过去要走很长时间,如果路上发病了,死了都没人知道,所以除非有条件的人能搬到镇上去,否则上完小学也就算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除了丽天宇和他父亲丽天昂还留在正屋,那个李芳带着另外三个孩子去准备晚饭了。刘文宗也没事,就继续和丽昆聊天,聊一些以前的事情,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

  丽昆倒也是谈兴很浓,把他所知道的情况都说了一遍。按照他的说法,这种怪病持续了好几辈了,差不多从清朝中期就开始有了。就是莫名其妙的突然间就有了,没有啥征兆。

  这么多年,当地人因为这种病死了很多人,同样的也因为这样的情况,当地人被越传越邪乎,到最后女的嫁不出去,男的娶不到外地人,只能和附近人通婚。

  刚开始还只是一些大人有,发展到现在,大人小孩全部都有,就连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都有。其实,这种病如果小心一点,一般不发作跟正常人一样,发作了只要不是出于危险地带或者身边有利器,一般也不会有事。

  可关键是这个病症限制了他们的个人发展啊,一个个都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孩子上不了学,大人们赚不了钱,日子能好过才怪了?

  刘文宗陷入了沉默当中,这种病竟然出现了几百年了,真是够长的。这么长时间都没人能治疗,看来这里面可就蹊跷了,估计应该有其他原因吧。

  对于刘文宗来说,实在不想把这种事情扯上鬼鬼神神的,可是这种情况却又让他无法不把这种现象跟鬼神扯上关系。还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就能够很清楚地告诉他,鬼神这东西还真有。

  晚饭很丰盛,摆了一大桌子菜。这个李芳的厨艺很到位,饭菜很香很好吃,刘文宗在一家人殷勤的招呼下,吃的是肚子溜圆。

  吃过饭,李芳开始给刘文宗准备住宿的地方。作为客人,自然要住在瓦房里,所有他们便把丽美美的小房间收拾出来给刘文宗休息。

  他们收拾房间的时候,刘文宗却离开了丽昆家,在寨子里转悠起来。天色还没黑,过往的村民看到这个来村里的医生在转悠,都微笑着和他打招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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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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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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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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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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