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鬼仆神医>第三百四十四章 无情一剑
  姜浩轩终于上台了,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径直走向面前的武台。一个废了好大的力气挤过来的是一个女师妹,看到仰慕的大师兄已经在眼前,迈着步子就向姜浩轩冲了过去,看样子她这是要和姜浩轩来一个大大的拥抱了。

  姜浩轩就这么往前走,女子已经来到了他的身旁,刚伸出双手准备把他给抱住,一手拿棍棒的和尚冲了过来,一棍子向女子甩了过去,就像挑起一根细面条一般,棍子挑着女子的腰肢把她挑了起来,和尚扛着木棍边走边摇头叹气道:“师妹啊师妹,你还是好好看戏,莫要丢了三长老的脸啊!”

  众人哈哈大笑不已,只有坐在看台上的金寿成一脸阴沉之色,因为那女子是他的徒弟,也幸好金寿成脸皮厚,喝了一口茶,目光落在姜浩轩的身上,眉头一挑!

  只见姜浩轩,他目光落在武台上从未移开过丝毫,就是刚刚发生的事情也丝毫不知道一样,一把白玉长剑被他拎在左手,剑尖落在地面,一阵火花带闪电,地面上只留下头发丝细的一道痕迹。

  哪怕这痕迹就在你的脚下,你站着低头看去,因为实在太细也看不到什么。

  姜浩轩终于出场了,无疑问是最令人期待的几个选手之一。

  叶洛听到周围一些女子的大呼小叫,脸上冒出黑线来,撇嘴道:“什么东西,一辈子没见过男人一样。”

  沐程衣心思是有多么细腻,她知道叶洛这在嫉妒,嘴巴凑到叶洛的耳边,喊道:“老公老公老公……”

  喊了十几声她才停了下来,叶洛感动的稀里哗啦,要不是身体还有个糟老头子,真想将沐程衣给抱在怀里。

  “他还是个左撇子?”叶洛注意到姜浩轩是左手拿剑,那长剑通体如同白玉,很像是郑千欢所使用的那一把,但叶洛细看之下,发现这把白玉长剑与之相比要灵气许多。

  叶洛只是看了看,就感觉到这剑上有寒芒释放出来。

  “那是无情剑。”沐程衣对叶洛说道。

  “好一个无情剑,在他的剑里我看不到一丝生机,这哪里是一把剑,分明是在冰窖里拿出来的咸鱼吧!”

  沐程衣听到叶洛的比喻,不由娇嗔了他一眼:“老公,你看好吧,师兄不是一个咸鱼。在替道的弟子中,也只有一个悟色是师兄的对手。”

  “他的对手是谁?”叶洛并没有发现有谁站起来去应战,一脸纳闷道:“该不会,他的对手是还没有到场的郑千欢吧?”

  这可不太妙,叶洛可是说好的要狠狠教训郑千欢一番,怎能让郑千欢提前败在姜浩轩的手中?

  “悟尘师弟,这五号可是你?”就在这时,叶洛听到身后有声音传来,回头看去,看到说话的是坐在第三排的一个和尚。

  那和尚二十五岁左右的样子,浓眉大眼,看上去一脸的憨厚老实。

  在他的身边,另一个和尚正在打着瞌睡,口水都顺着下巴流淌下来浸湿了僧袍。

  看样子,这两个和尚是颖真方丈的徒弟,众人看到打瞌睡的和尚手中抓着一个五号号牌,无疑他就是姜浩轩的对手了。

  “老公,那个打瞌睡的和尚,是师叔的二弟子悟尘,另一个一脸憨厚的,是他大弟子悟生,他们两个人一个月之前是玄阶后期,闭关了半个月,想来实力更上一层楼。”沐程衣向叶洛介绍道。

  听到这里,叶洛不由抓住了沐程衣的手,心道幸好自己也参与了门派比试,不然要让程衣一人承受多么大的压力?

  “师弟,你该起来了。”

  “唔,好,好……”悟尘睁开眼来,但睡眼惺忪,一脸迷茫,看到众人都向自己看来,嘿嘿的傻笑了一声。

  悟生叹了口气,他这师弟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那就是太能睡,只好大声吼道:“师弟啊,你该开始比赛了!”

  “什么,开饭了?”悟尘眼睛一亮,闻声站了起来。

  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看台上的颖真很自然的捂住了自己的老脸,口中喃喃自语道:“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铁定输给姜浩轩没跑,等你败下阵来,看我不让你罚抄经文一千遍!”

  即便是一向憨厚老实的悟生,心里也有一些着急了,撇嘴道:“师弟,轮到你上台了。”

  “阿弥陀佛,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悟尘终于回过神来,“我的对手是谁?”

  悟尘道:“你的对手已经站在了台上。”

  悟尘放眼放去,不由妈呀一声喊了出来:“阿弥陀佛!怎么是这个家伙?坏咯坏咯,要输了要输了啊。”

  悟尘抬起脚步向武台上走去,第三局的两个人选终于站在了武台上。ωωω.χΙυΜЬ.Cǒm

  “比赛开始!”悟色道。

  他话语刚落,姜浩轩就拎着剑向悟尘冲去。

  他那只雪白无骨让女人看了都忍不住喜欢的手,并没有握在剑柄上,抓的是剑格,二十公分的剑柄笔直朝前,虎口朝向剑柄方向,小拇指下三尺有余的剑身指向他的身后。

  剑,通常就分为三个部分。

  剑柄,剑格,剑身。

  剑柄分剑首和剑把,剑首是起着平衡重心的作用以及装饰用。至于剑把,就是手持位置了。而剑身更是不用多说,要说一把剑最精美的地方,莫过于剑身与剑柄之间的剑格了。

  剑格,铸剑师设计最用心的地方,上面多镶嵌宝石珍珠,刻画山川大海,日月星辰,花草树木等图案。一个剑格,就能表达出一把剑的剑意内涵。

  姜浩轩持剑就是握的这个部分。

  叶洛看到这里就感觉有些奇怪了,疑惑道:“程衣,你大师兄好好的有剑柄不握,为什么要握着剑格?”

  沐程衣笑道:“老公,其实这把白玉长剑跟了大师兄已经有十几年了。师兄第一次持剑只有十四岁,这把白玉剑又十分的长,握住剑柄师兄根本就挥舞不开,也就握住剑格了。这是他从第一次握剑时,就已经养成的习惯。”

  叶洛点了点头:“这就怪不得了。霸王刀刀身都有一米五长,但用刀绝对要比用剑容易的多。”

  姜浩轩不仅握剑格,而他手中的剑锋指向身后,只有他面对敌人的时候,他的剑锋才会指向对方,悟尘并不是敌人。

  “姜师兄,多有得罪了!”悟尘鞠了一躬,这一刻,他眼神放光,远远也没有刚才的嗜睡之意,看着姜浩轩握剑而来,深深了解姜浩轩是一个怎样人的他直接施展出武技来!

  姜浩轩是一个怎样的人?

  能一剑解决的问题,他绝对不用第二剑!

  悟尘先是真气护体,到时他怕姜浩轩的一剑落下来自己根本就没有机会躲避,他开始挥舞双拳,向姜浩轩迎了上去!

  他拳头金光绽放,挥出的每一拳都有佛音若隐若现。佛音洪亮,又如雷声阵阵,听在人们的耳朵里,如同撞钟似的直击心灵。

  叶洛听到这佛音,也知道悟尘施展的是一种强大武技。

  “大佛归西拳!”悟尘大吼一声,双拳同时向姜浩轩隔空打去,金色的真气在他的双臂之上迸发出去,凝聚成一个巨大的拳印轰向了姜浩轩。

  叶洛眼中闪过一抹震撼,这武技不俗,大佛归西拳,说的也不是大佛上了西天,也不是大佛送别人去了西天。佛不杀生,这里的大佛归西是普渡别人的意思。

  但别说,这武技气势惊人,还真是有一种把姜浩轩一拳给送到西天去的感觉。他反看姜浩轩,却见他面对这强大的一拳依旧神情自若,似乎,真正要送人归西的人不是悟尘,而是他。

  姜浩轩脚步不停,他的手忽然动了。

  他手臂一抬,剑尖从下向上劈了过去,当剑尖指向天际的时候,一道白色剑芒从剑中迸射了出来,直向面前轰来的巨大拳印而去!

  “轰”的一声,金拳被剑气切碎的同时,剑气也崩碎开来,金光四射,白光耀天,一阵青烟升起。

  众人不如屏住了呼吸。

  “不愧是地阶修真者。”叶洛一脸赞叹道,便闭上了眼睛,脑海中幻想出自己与姜浩轩打斗的画面来。以他现在的实力,绝对不是姜浩轩的对手,哪怕是他使用上了极之气……

  “老头,我若是遇上他,只能靠你了。”叶洛喃喃自语道,再次看向了武台,此刻尘烟已经消散,实际上,他不用向台上看去,只听周围那些替道女成员激情的欢呼声,也知道胜利者是谁。

  只见,武台上姜浩轩已经站在悟尘的面前,他手中的剑柄搁在悟尘的脖子上。若他是敌人,搁在他脖子上的就是剑身了吧。

  不,如果他真的敌人,他的人头已经在姜浩轩的脚下!

  悟尘吞了一下口水:“不愧是‘无情’一剑!”

  他感觉姜浩轩实在是太可怕,回忆起姜浩轩斩来的那道与金拳同时崩碎的剑气,实际上也是因为怕伤到自己,才控制了剑气的威力让其与拳印一同破碎!

  “还要打吗?”姜浩轩淡淡的问道。

  悟尘苦笑道:“多谢姜师兄留情,我认输!”

  “啪!”姜浩轩收了剑,背着双手一步跃下武台,白衣落地,灰尘不沾。

  他取得了比赛的胜利,原本就想离开的他看了坐在人群中的叶洛一眼,还是迈起脚步走到了位子坐下。

  他真的有一些不明白,叶洛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参加比试?

  这时,比赛过后就不知道跑去哪的万龙飞也回来了,他去洗了一把脸,在一个女人手中认输,这让他心里着实有一些气恼。路过叶洛和沐程衣的时候,他向两人投去一个歉意的眼神,他原本是打算帮叶洛和沐程衣多解决几人,好让他们获得冠军的几率大一些,想不到第一场就败下阵来,还是败在一个女人手中。

  叶洛笑了笑,他毫不在意。

  万龙飞走回位子上坐下,却是没有注意到身后一双眸子盯着他。

  金萱撩着额前的秀发,也不知道这个心胸狭窄的女人又在想什么坏主意了。只是,她看向万龙飞的眼神实在太古怪,隐隐约约,有一抹春情在浮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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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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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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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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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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