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有听说过。”
青影对社会上的事情不感兴趣,有时赫连锋会说一些,她一般左耳听右耳冒,没有留心过,李振海和一些临祁市曾经名人,不在青影的印象中。
黝黑青年李强长嘘短叹,以为有临祁市过来的人,可以和他好好讲三叔曾经的历史呢。
青影反问:“你一口一个三叔了不起,你给我说说,我这回认真听。”
李振海在临祁市曾经月多么了不起。
黝黑青年李强双手一摊,“我不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你还和我吹?”
“真不知道,我了解的是三叔喝醉酒时听来的,他清醒的时候从来不说,我只是大概猜到三叔曾经不凡,这不正想从你这位临祁市过来的人口中、亲口问问么。”
哪想这一位比他知道的少。
他超码根据三叔的只言片语,猜得到一些,眼前这位临祁市来,居然一点不知道。
李强曾经和五凌村人说过三叔的不凡过往,没有一个人信的。
只有李强自己坚信三叔曾经是一个大人物。
曾经偶然一次,他看到过喝醉酒的三叔,一拳打碎了石头,更是对三叔敬佩无比。
他曾经苦心求三叔教他搏击术,三叔央不住他请求,教了他几招,因为他身体素质不好,在三叔手上虎虎生风的招式,他耍起来像耍猴,没有丝毫威力可言。
最后不得不放弃那一打算。
但是一切行为,掩盖不了三叔在李强眼中的光芒。
这次是三叔几年来第一次与人交手,李强眼睛注视着场内,留心地看着一切,打算回去再和五凌村人讲,三叔不是一个废物!
场内的林泽和李振海静静对立,风从两人身旁刮过,树叶刷刷的响,日光照在两人身上,拉长两人的影子。
细小的尘土随风飞扬,在两人脚旁打着旋飞过。
两人没有注意到周围,眼中只有对方。
双眸相比,都看出对方的不凡来。
一股凛然的气势骤然从李振海身上轰然爆发,那股气势有如实质一般,像猎豹出击前的骇人之势,三黄鸡群和乌鸡群被那股凛然气势影响,本能的远离此处。
小鹿躲在树后,害怕的发抖,大眼睛没有放弃观看。
“好像有风吹来。”李强和旁边的青影身体发凉。
“大中午的,哪来的凉风?”青影也觉得有些冷。
风来的莫乐奇妙。
处在李振海近处的林泽感受最为明显。
如果说之前的李振海是一把不出鞘的利剑,此刻的李振海是一把精光闪闪的刀刃,沾着便伤、擦着便亡。
整个人散发出的威势,光是站在阳光下,便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
普通人和他对上,此种威势一出,普通人便会失去争斗信心。
这是一种狠辣之极的气势。
林泽心中暗想,李振海手中一定沾过不少人的血。
否则不可能有此锐意。
此情此景,林泽脑中没来由生出一个想法。
李振海的身手可能比之前的凌飞更加厉害。
虽然没有正式交手,近距离感到李振海的气势,第六感下意识的告诉他,不可大意。
必须尽全力,否则有可能会在交手中,被对方失手所杀。
李振海看着林泽不动如钟,心中暗暗称奇。
不愧是四招结束李强等人的强者。
在他面前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怯意?
这份胆识他生平少见。
算是一位杰出的人杰了,是年轻人中的佼佼者。
也就最多如此。
李振海在心中对林泽的判定不算太高,只比普通同龄人好上许多。
毕竟林泽太年轻了,身材瘦弱,肌肉不显,到了一定程度,身体素质是搏击的关键一环。
不要说什么以弱胜强,要是双方身手不相上下,又该以什么决定胜负?
唯有身体素质。
有的身体素质强悍的,硬扛对手攻击、身上不伤,反.攻对方一拳,对方会被打成半死。
这就是身体素质的巨大差异。
李振海脱下外套。
这件衣服是他在村中为数不多的外衣,不能在一场打架中毁掉。
一个满身伤疤的男子上身赤露在三人眼前。
青影后捂口惊叫:“他身上伤疤遍布,究竟经历过什么?太恐怖了。”
脸上的伤疤好似将人生生撕成两半,身上更有着大大小小、不计其数伤疤。
都是老旧的疤痕,遍布周身。
甚至一些要害部位也有疤痕在。
胸口几道疤痕交错,混乱的交杂在一些,触目惊心。
李强也是第一次看到三叔身上的疤痕。
“三叔以前不管多热、干什么,坚持不脱上衣,原来是因为他上身有如此之多的伤痕?”
李强咽了咽口水。
看来三叔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可怕。
那些年中,三叔到底在做什么?
李振海的身材因为常年好酒,身材有些微微变形,林泽依旧依稀看出李振海曾经的壮硕。
以前完全状态的李振海,可能是一个不下去凌飞的肌肉男。
回到五凌村,生活条件不好,营养跟不上,加上又好酒和缺乏锻炼,身体素质下降了许多。
除了身上的疤痕和凝结的变形腹肌,现在的李振海的确已经不如当年了。
李振海活动着双手,骨头间传出一阵“咔咔”声,“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要是有当年的好身手,解决你只需要用一招,还得注意力道,免得一招将你打死。现在嘛,可能稍稍费一点手脚。”
随着李振海的做起热身动作,全身肌肉流动,原本平平的地方鼓起,显出一种爆炸似的态势来。
手臂条条青筋交杂在肌肉之中,每一次弯曲或直伸,让人想到其破坏性的力道。
一套热身动作做完,“遇到你、我其实挻开心,村里人太弱,没人值得我出手,在如此偏僻的地方,难得遇到一个称职的对手,希望你稍稍经打一些,不要几招落败,让我失望。”
林泽听出李振海话中意思,相比于要回夹子,李振海想的是一拭身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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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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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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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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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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