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之农场大亨>第110章 地瓜与黑猪
  林泽一些想到种地瓜,会自然而然的想到,在宾县卖青鱼时,一连卖几个月、也卖不出去的地瓜小贩。

  两相一比,一方是林泽想要种植的经济作物,一方是产量高、但宾县市场价格极低、竞争激烈的作物。

  “不好卖总比卖不出去好,这次随你小妹了。”

  “哥你做了一个明智的决定。”

  旁边几个乡亲一阵附和。

  “林小妹说得对。”

  “这年头不种地瓜种什么。”

  “还是地瓜好,保质期长,又能卖几个钱。”

  “唯一的缺点是宾县的卖地瓜的小贩太多,价格压到一斤几毛钱了。”

  “等到明年二零一五,价格或许能涨一涨。”

  “听说邻村那些种甜瓜和西瓜的,收了瓜,也是种地瓜的。”

  “林泽,你家种地瓜需要人不?”

  林小妹赶紧一口回绝,“不需要,本来卖不了几个钱,哪能再雇人种。”

  林泽说:“雇人。”

  “哥!”

  林小妹拉长声音,“种玉米雇人,种地瓜还雇人,这样下去咱们赚什么钱?”

  本来就是赚一个人工费,成本一上去,又是一大笔开销,结算时一算,说不定得亏钱!

  “小妹你一个人,种得了四亩地瓜?”

  “不还有你呢,咱们两人一点点种。”

  “我不想下田。”

  “呀!!”

  林小妹大力的摇晃着林泽,“咱们农民不下田,种什么吃什么?”

  林泽改口说:“我胳膊的伤没好,日常拿些不算太重的东西可以,过度劳累可能再度引起复发。”

  下田播种,面朝土地背朝天。

  弯腰、直腰……

  一天弄下来,腰疼。

  那种感觉很不好受。

  一天的农活干完,放一个大美女作陪,不带有心思搞的。

  林小妹不确定林泽的胳膊是真没好还是假没好,却不想让林泽犯险,那次林泽双臂被血浸红,两条胳膊表面布一层流淌不止的血液,吓坏了她。

  没有林泽帮忙,她一个人得种到什么时候。

  “好吧,雇人种。”

  几个乡亲一阵欢呼,“到时候找我,我天天闲着。”

  “找我家,我们两口子全帮你家种地瓜。”

  “我种地瓜速度又快又好,记得千万叫我一声啊。”

  种地瓜活累,赚得也多,像村中这类辛苦的农活,帮一天忙、能赚一百多一点。

  当然也必须尽力。

  提前一天通知好各人。

  天一放亮,起大早干农活,直到天色全黑,什么都看不到的时候停下,算是一天结束。

  有人家雇人不包午饭,林泽家却是包的。

  上次帮林小妹种植玉米,林家就包了午饭。

  一些简单的饭菜,吃得快、吃完继续干。

  村里大部人乡亲打小干农活,体格练出来了,林泽一直读书,林父林母不让他沾手。

  乍一下田即有林泽懒惰的关系,也有不适应的原因。

  这边刚说出雇人种地瓜,不到半个小时,三四拨人过来询问。

  林泽只好尽快确定下来。

  张家张守富和钱家大柱二柱是一定要加入其中的,另外又找了三四人,打算一两天种完。

  前来询问的乡亲带来另一个消息。

  关于赵广志家的。

  “赵广志把孙耀国家要出栏的黑猪收了。”

  林泽奇怪,“孙耀国的黑猪没有长成,估计得个把月,现在收购做什么?”

  赵广志家收购猪肉也卖不出去呀。

  “赵广志下了订金,又说通了大通杀猪菜馆的老板,孙耀国即使不想卖,也不得不卖了。”

  宾县大通杀猪菜是孙耀国出售黑猪的最大途径。

  孙耀国的黑猪有七成以上卖到大通杀猪菜馆,剩下三成才在宾县市场散开卖。

  猪肉不像青鱼,一年四季都有人卖,临村一些养猪大户月月出售猪肉不断。

  孙耀国的黑猪比普通猪肉瘦一些,价格高一些,成长的时期较长,在宾县市场对上普通家猪肉,不占优势。

  大通杀猎菜馆有两家分店,是宾县有名的招待特色菜馆,吃得下大量猪肉。

  赵广志走上层路线,从源头截住了孙耀国,孙耀国只得接受赵广志的报价,被赵广志扒一层皮。

  林泽家的黑猪出栏,目前有两个途径,一是仍去宾县市场散卖。

  另一个途径是卖给大通杀猎菜馆这样的饭店。

  林泽摸着下巴,思索着两种方案的利弊。

  他家的黑猪经过仙水培育,去市场卖肉是肯定卖得出去的。

  林泽相信以仙水改善的肉质,一定符合大众口味。

  只是卖猪肉的人多了,上涨空间极为有限。

  具有野猪血统的黑猪肉,本就价格稍高,要是再高一点,容易卖不出去。

  东西再好,超出了宾县市场的承受价格,没有多少人愿意买了。

  另一种是供给菜馆。

  的确是稳定了。

  可以全卖出去。

  价格要比市场价低不少。

  要看对方脸色。

  像孙耀国供给大通杀猎菜馆的黑猪,想卖多少钱,得和对方商量着,对方要是突然不收了,孙耀国一点办法没有。

  受制于人。

  林泽想来想去,觉得两种办法都不算好。

  林小妹忧愁的说:“赵广志准是看到咱们家的黑猎快要出栏,收购孙耀国的黑猪,打算狙击咱们家。”

  “是他狙击咱们、还是咱们狙击他,过程不重要,得看结果。”

  “孙耀国的黑猪比咱们家多,赵广志弄了那么黑猪,如果故意压低价格,咱们卖给谁去?”

  林小妹一下猜中了赵广志的打算。

  同样是黑猪,拥有黑猪多的人,拥有定价权。

  林泽如果压低价格卖,是能卖得出去了,正中孙耀国下怀。

  林家少赚了一笔钱不说,没了林家的黑猪肉,赵广志收购的黑猪成为市场独一份,占领宾县市场。

  狠狠恶心了林泽的同时,又可以多赚一笔钱。

  假若卖的价高了,谁会买?

  他们猪肉多,足以挻死林泽。

  赵广志方方面面算计好了,唯独没有算计到林泽拥有仙水。

  黑猪根本不愁卖。

  市场竞争不会落到下风。

  但林泽想多卖一些钱,就是一个问题了。

  在原本价格较高的黑猪肉上,再行加价、去宾县市场散卖还是卖给菜馆,都是做不到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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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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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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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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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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