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之农场大亨>第56章 蛋?
  “哥,为什么不给小鹿拿一根?”

  小鹿找到价值八万多块的野山参,地位在林小妹心中水涨船高。

  “它不会吃冰棍。”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它喜欢吃,咱们买的是奶油冰棍,说不定小鹿爱吃。”

  林泽朝小鹿招手,“过来。”

  小鹿欢快跑到林泽身前,林泽把手中冰棍递给小鹿,小鹿抬鼻闻了闻,小心翼翼地尝了一下,感觉味道不错。

  开始一下下吃着冰棍。

  “小鹿吃冰棍,不知道会不会拉肚子。”

  林小妹详细询问小鹿寻找野山参经过。

  林泽解释完后,问:“你们谁和小鹿玩过让它叼东西的游戏?”

  林小妹摇头。

  张大个大乐,“我和它玩过,可好玩了,我们那次玩了一下午,比踢足球有意思,林泽你不要和我们一起玩。保准你一玩就喜欢上。”

  林泽轻抚额头。

  找到了源头。

  亏你们两家伙玩得到一块堆去。

  张守富望着两株野山参说:“你不同意卖野山参,野山参上面带着泥土,打算种山参?”

  “嗯,种野山参有没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要说注意的地方,山参本身没有,它能在野外存活,就能在你家存活。它价值太高,种在你家被人知道怎么办?”

  村里是没有鸡鸣狗盗的人,但不能以超高的道德水准来要求向阳村。

  一旦林泽种的野山参被乡亲知道,在野山参的巨大诱.惑下,保不准哪个家伙头脑一热干出蠢事。

  他和儿子张大个自然不会动林泽的野山参,别人说不准了。

  林泽迟迟没有种下野山参,正是顾虑此点。

  野山参种在地下,外面露出的山参叶子瞒不了别人。

  村里不全是与林家交好的人,有一小摄像赵大宝家,他们如果得知林家有野山参,得成天想着怎么偷山参。

  不怕贼偷,怕贼惦记。

  千日防贼、日子过不过了?

  林家青鱼和甜瓜大卖后,乡亲不乏来林家串门的,进来林家必要看看林家的其它产业。

  林家小院,小院后的林地、鱼塘附近、瓜田等,是村里人时常踏足的地方,那些地方不能种野山参。

  林小妹嘟着嘴,“好麻烦,不如卖了一了百了。”

  “不能卖!”

  林泽想到一个种野山参的地方。

  林家玉米地!

  玉米地面积达八亩!

  范围极广,将两野山参种到玉米地,像两滴水滴到碗中,村里人如果不知道具体地点,进了玉米也很难碰到。

  村里几乎每户人家有玉米地,玉米是乡亲最熟悉的东西之一,没人对玉米感兴趣。

  如今半人多高的玉米秧是最好的掩护,有玉米秧遮阳,环境也适合两株野山参成长。

  缺点是玉米地种不长久,玉米总有秋收的一天,在秋收之前,林泽得挖出两株山参,改种其它地方。

  一种一挖,对野山参的根部损害不小。

  林泽细细思索一番,仍准备将野山参种到玉米地中。

  至于挖山参时破坏根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凡事哪能十全十美。

  在秋收之前,足够林泽做一些关于野山参的试验了。

  林泽把两株野山参放到阴凉处,等天黑进入玉米种山参。

  张守富说:“其实我和林小妹观点一致,希望你卖掉野山参,意外得到两株野山参固然是好事。你得知道那是运气,不长久的,你家中产业才是致富正道。”

  林看出张守富意有所指,问:“村中发生什么事了?”

  “倒不是大事,就是赵大宝家的青鱼苗安全成活,经过赵家悉心喂养,青鱼状况良好,长得很快。”

  赵广志在村中得意起来,逢人吹嘘他家青鱼如何如何,有时非要拉人去看鱼塘中的青鱼苗。

  村里人不懂养青鱼,看到鱼塘中青鱼苗成群游动,撒食时争相抢夺,十分欢实,大多夸赞赵家几句,赵广志得到村人夸奖,变得更加牛气。

  一度点名道姓的拿来与林泽对比,品头论足,直说得林泽的青鱼各方面比不上赵家的青鱼苗。说赵家要后来居上。

  赵广志说得次数多了,乡亲议论的多了,三人成虎,一些人信了赵广志的话,觉得赵广志家的青鱼界时会压林家一头。

  张守富听到不少类似言论,他每每辩驳,有一次碰到赵广志与赵大宝在他面前吹嘘,不懂青鱼的他哪辩得过赵广志父子。

  赵广志轻松地把张守富说得哑口无言。

  他为林泽说话不成,反助涨了赵广志的气焰。

  林泽听了张守富的解释,笑道:“随他说去,等到青鱼成熟,看谁的脸被打肿!”

  “你真的有把握?”

  “张叔你吃过我家青鱼,那种鲜味可曾在别的鱼种上品尝过?”

  “没有!”

  林泽放低声音说:“经过我精心培育的青鱼,比上次青鱼的肉质更佳。”

  张守富惊疑不定地望着林泽。

  上次的青鱼在他看来已经达到巅峰,还有上升空间?

  林泽没有多说,等到鱼塘新的青鱼成熟,再想五块一斤?没门!

  宾县青鱼市场已经打开,很多吃过青鱼的人正留恋着青鱼味道,是时候涨一波了。

  林泽、林小妹和张守富说着话,吃完冰棍的张大个和小鹿又玩起捡东西的游戏。

  猛地传来一声大叫。

  林泽三人转头看向张大个,只见张大个手里拿着一个鸡蛋朝几人跑来!

  “鸡蛋?”

  林泽站起身,张守富和林小妹也站起身,看着张大个拿着鸡蛋放入林泽手中。

  鸡蛋大小与普通超市鸡蛋类似,颜色淡了几分,白似雪,再淡下去,可能变成透明。

  林泽感受着掌心中的鸡蛋重量,不沉,大致与普通鸡蛋相若。

  “你在哪里捡到的?”

  张大个回头一指林地,“在一个乱草堆中捡到的。”

  林地中的一些小草被三黄鸡与乌鸡啄食一空,只有高大的草类被保存下来。

  因为午时太阳照射,阳光射入林地中,鸡群最喜欢张大个指的那片稍高些的草丛。

  鸡群常去的地方。

  “三黄鸡下蛋了?”

  “是三黄鸡的蛋!”

  乌鸡蛋和乌鸡一样,个头超小,一口吞俩不是事。

  掌中的鸡蛋除了颜色雪白,各方面与超市鸡蛋相同,正是三黄鸡下的蛋!

  张守富摸着下巴,有些难以相信。

  林家养的三黄鸡和乌鸡一只没损,一百八十只鸡全部存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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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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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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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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