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龙门虎婿>第290章大方的老板洪三
  苏雪的请求陈青川当然会答应,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陈青川除了忙碌工作,就是在准备给苏雪姥姥的礼物。

  这天,陈青川的余思敏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古玩小店。

  其实对于这事他也就是顺嘴闲聊时跟余思敏提了一嘴巴,说是苏雪姥姥快生日,他拿件古董去合适还是拿点什么补品去合适。可这话被余思敏给惦记在心里了,她提议补品,并且找到了一家小店,说是里面有不错的人参。

  对于这些东西,陈青川原本可以不必出来买的,毕竟他家里有的是,随便让老太爷拿点就行。但余思敏已经帮忙给找上了,陈青川也不好回绝了她的好意,于是就跟她走了一趟。

  只是没成想,这一趟还真就让他给走值了!

  来小店的途中,余思敏对陈青川表示,这是她同学父亲的店。

  “我同学老家在东北,靠近长白山的地方,是个老参农,也时常进山里去采野参,不过近些年年纪大了,所以就来咱们这边经营起了卖参的生意,不过手里还是有些好货的……”

  在余思敏的带领下,陈青川来到了小店内,跟店主洪三打起了招呼。

  招呼过后,余思敏提及陈青川的来意,洪三也就从后屋里拿出了个好货。

  用红木盒包裹着,木盒里面还有红绸子,打开后可以清楚看到人参上还系着根红绳。

  关于红绳陈青川还是清楚的,那是从老年间传下的习俗,因为人参形状好似人形,犹如孩童似的,所以参农认为这人参有仙气,是通灵的好宝贝,要是把人参从土里挖出来,那就仿佛冒犯了神灵,因为红色是吉祥喜庆的色彩,所以才用红绳把人参给绑上,代表着参农对人参的一种尊重,一种敬畏。

  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基于现实,因为人参多为野生,长在深山老林的背阴地方,很难被发现,所以参农一旦发现野生人参,并不着急于挖出来,而是等上好些年,等人参长大一点再去挖,这样也多卖点钱。而绑上红绳后,也就易于他们下次去寻找了。

  当余思敏向参农问起红绳的缘故时,陈青川在旁做起了这样的解释。

  店主洪三听到这个解释后,立刻向陈青川比划起了大拇指,“行家,这是真行家!”

  陈青川笑了笑,“不敢不敢,就是碰巧知道罢了。”

  洪三可不这样认为,这种知识可不是碰巧就能知道的,非内行人不可知,尤其是为了方便以后采参这一点,只有业内人才知道的,陈青川能知道这些,足以证明以前跟业内人是打过交道的,那么对于人身,他也应该是挺懂的。

  “既然你是行家,那我也就不多介绍了,这根参你看一下吧!”

  在洪三指向盒子里那根人参的时候,陈青川笑了看了眼。

  刚才他已经看过了,这根参于普通人来说的确不错,甚至说的上是昂贵,怕是得十几万才能买到,毕竟是牛头参,形如牛头,质地优良,的确是不错的。

  但对于陈青川来说,这样的人参他的确是拿不出手,怎么给苏雪的奶奶呢,代表不了诚意,要知道老家里数百万的人参都有好多,这根牛头参,实在是难以进入他的眼中。

  当陈青川表示再有价值一些的时候,洪三也就明白了,于是又取了另外几根不同档次的。

  看的出来,他存货真是不少,而且货色也极为不错,是个有货的好地方。

  但问题是,他取来的这些都进不了陈青川的眼,他最少也整根百万级别的才凑合吧?

  洪三连续拿了好多根,都没有从陈青川眼神中看到满意的色彩,这让他有些不爽。倒不是不爽陈青川,而是不爽这个事儿,他可是有名的参农,手里的人参竟然不能让陈青川满意,他还就不服这个劲儿了。于是下一刻,他就对陈青川说道:“你给我等着,我这就拿去!”

  收拾起原本的人参,洪三一头又扎进了后院,过了近十分钟后,他这才从后院出来。

  来到陈青川几千年后,洪三打开怀里的那团报纸,从里面取出了一根红绸子包裹的人参。

  看到报纸,陈青川就明白了,现在是真的有好货了!

  之所以越好的东西包装越敷衍,这为的就是防止被盗。一般小偷根本没那眼力劲儿,偷东西当然是按着包装好的开始先偷,拿破报纸包着的谁看得上眼,甚至都不会关注到。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随着洪三将报纸的打开,陈青川看清楚了里面那根人参。

  真是不错,好东西啊,龙爪参,因为其须像是龙爪子一样,所以才会起名为龙爪参。

  当年拍卖会上有人卖过,比这棵要小三分之一,都拍出了两百万的价格,眼下这根龙爪参,显然会拥有更高的价值!

  于是陈青川立刻笑呵呵地望向了洪三,“老板,这棵龙爪参你出个价,我花多少钱能请回去。”

  这个请字,让洪三再次确认了陈青川是个行家。

  都说人参通灵,所以业内人都说请,不会讲买字,怕玷污了人参的尊贵。

  “既然是行家,也是小敏的朋友,那我也就不跟你要虚价了,一口价,三百万!”

  旁边余思敏正在看着呢,听到这个价格顿时吓了一跳,她都不明白就是一根人参而已,怎么就能卖三百万了,在她眼里看来十几万的价值就不少了。

  只是陈青川却是对于这个价格非常满意,“老板公道,我现在就给你转账!”

  三百万的确公道,单以重量论这根龙爪参的价值也已经超过当年拍卖那根了,而且这人参是越大越值钱,可不是单纯以重量论的,所以人家要个四百万都不为过。

  眼下要价三百万,的确是很公道了,陈青川甚至主动加价三十万给他。

  接下来的时间里,在余思敏的目瞪口呆中,陈青川跟洪三做完了交易。

  交易完后,洪三要找盒子给陈青川给包起来,“我这有个好盒子,是前朝的时候一个古物,专门盛放人参的,你大方我也不小气,这个盒子也送给你了。”

  豁,这洪三的确是够大方的,前朝的人参盒子虽然不怎么值钱,可好歹也能卖个几万块呢!

  显然,他这是在对陈青川刚才的加价投桃报李。

  不过,眼下陈青川虽感谢洪三的大方赠予,却更惦记另外一件事情——

  “老板,据我所知,这龙爪参只是伴生人参,也可以说是副参,它的主参去哪里了呢?我也想一并请走,价格您随便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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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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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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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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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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