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会很盛大,新娘却只是匆匆一现就下去休息了。
新郎和宾客们倒是见了面,可也不像想象中的那样。
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也有些得到了消息的。
临江民众崇拜冷锋,为他感觉惋惜,事后一些风声传出,也有人在婚礼当天见到了疯狂的方柔,民众心里对那下毒之人和周右恨之入骨。
原本好好的婚礼,就是因为他们的出现才会这样的。
冷锋和方柔为临江做了不少事。
在他出现之前,临江有放高利贷的黑心混子头,有贩卖灰色地带物品的败类。
混混隔三差五的收保护费,官府一些人吃着国家的公粮,却不做国家的事。
有些家底的人到能适应,那些底层民众就苦不堪言了。
自从冷锋来了之后,临江的局势大变,混混在街上会搀扶老人,会维护治安,会体恤民众,比起衙差更像衙差。
峰柔公司成立几年的时间,出钱出资修路建学校,给孤寡老人送温暖,让孤儿有了温饱之地。
这些临江人都是看在眼中的。
曾经有人说,临江就是一个小世界,一个让人向往的地方。
民众们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谁的心里都有一杆秤,要是没有冷锋,他们还会和以前一样。
现在的临江,说是夜不闭户都不为过。
尤其是冷锋的神峰会,只要得到名片的人,打了上面的电话,都会得到帮助。
所以他在民众的心里就是大家的神,临江的儿子。
他的婚礼变成这样,冷锋个人倒是没什么,他的兄弟们虽然替冷锋遗憾,也能接受。
反而是临江民众不能接受,谁的心里都很恼火。
只不过主人家都不追究了,他们就算有想法,也只能作罢。
至于周右,下场并不好,冷锋没有为难他们夫妻,只是交给了官府。
然而让冷锋没想到的是,临江的民众心中留下了遗憾,尤其是后来事情公开后,大家心里都在下着相同的决心。
但凡遇见外地人,都不会给好脸色,很是排外。
......
时间过得很快,冷锋等人离开临江的第五天,到了川东以北的大山中。
川东和黔南都是炎龙国内大山最为密集的地方。
古时候有人说,这里的村寨就是被群山环绕的,山的这边是张家,那边是李家,像个很远却是一个村子。
走东家串西家需要花费在路上的时间是一天几个时辰,所以这种地方的人都不串门。
当然,这种说法有些夸大了,但川东和黔南真的就是大山之内。
别看炎龙国发展迅速,什么都很发达,这些地方通车通路不过才十几年而已。
甚至有些地方才几年。
川东的普恒镇是方圆百里之地内的一个小县城。
这里的房子高不过五层,马路水泥凝合而成,街道两边的商店小铺淋漓,却感觉不到城市的氛围。
这个地方始终太落后了,冷锋等人在路上走了足足三天的时间,才到这里,还是开着私车过来的。
要是从最近的市区乘坐大巴的话,三天的时间还在路上呢。
不是他们不想快,而是快不起来,山里的路弯弯曲曲,上上下下,绕进山林中要很久才能出来,道路还很难走,遇到一些更为偏僻的地方,甚至还是泥巴路。
晴天还好,雨天更是难行。
普恒镇方圆百里之地,只有这个地方像样点。
不过也不能说这里穷,毕竟靠近鬼市,早年一些村寨等都已经搬迁。
普通人情愿出去流浪也不想留下来。
现如今还有一些古来的村子存在,不过人都不多。
冷锋等人风尘仆仆的来到这里,找了一家像样的饭店准备填饱肚子,却发现,街上的人很少,就算有人路过,也是行色匆匆。
“老板,你们这里发生了什么,这些人好像在怕什么一样!”
冷锋看向在刚好送菜上来的老板问道。
这话一出,烛龙等人都好奇的凝视饭店老板。
想象中的回答没有等来,端着菜的老板手一滑,碗里的菜汤洒了一桌。
只见他慌乱的四下看了看,陪着笑脸道:“不好意思诸位,我给你们换一个,什么都别问,吃完你们赶快走!”
话闭,拿着空碗逃也似的走了。
冷锋等人一愣,有些反应不过来。
老板原本是自己招待冷锋他们的,问话后,就让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过来送菜。
烛龙等人全都面面相宜,普恒县明显有事。
“别看了,吃好后我们找个地方休息,江尘是本地口音,出去转一圈!”冷锋道。
边说话,边往方柔的碗里夹菜。
众人点头,不在疑惑专心吃饭。
一个小时后,冷锋他们在饭店老板的指点下,找到了一个小旅馆,这几天一直都在路上奔波,无论是谁都很疲惫了。
方柔的脸色更是不好看,先找个地方休息两天在继续。
从普恒镇前往鬼市,前半段路可以坐车,需要两天的时间,后半段路只能步行,时间更久一些。
要是没有带上方柔,单是他们这些武者,行走起来倒是快,但是小媳妇在身边就不行。
江尘一人外出打探消息,整个小镇都处在诡异之中。
走在路上,看到远处好几个地方都飘着白帆,时不时的有炮竹的声音传来,江尘眉头一皱。
这普恒县的人口恐怕不足五万,怎么一天的时间中,会有好几家一起办丧事的呢?
“老人家,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好几家都在办白事啊?”
江尘一口的川东口音,在路上拉着有一个买水果回来的老人问道。
抬头看去,只见一身白衣的江尘变色白净,气质极好,微微一愣上下打量。
“小伙子,你是本地人?”
“是呢,早些年出去读书,就在外面工作了,家在鹰嘴崖,还没回去呢!”
江尘回应道。
老人闻言,微笑点头:“是啊,我的大孙子也在外面,像你一样,白白净净的,看着和城里人差不多了呢。
小伙子啊,快回家吧,不要在镇上逗留,最近不太平!”
“老人家,能不能说说看怎么回事,知道了,我也好避开一些,几年不回来了,这里和原来还是一样,只是那些人家.....”
“唉,这件事啊,我也不是很清楚,办白事的那些人家都是男人在鬼市路段上送客的。
前天晚上镇上就出事了,送人去鬼市的那几个都死了,是中毒!”
“中毒?不能啊,我在这里生活过,山里没有带毒的植物,因为鬼市的关系,也没人敢下毒啊。”
江尘不解,凭借记忆想起一些事情。
江家原本就在鬼市,他打小就在这条路上来回走,并没有听说谁中毒的事情。
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有人说是毒阎王来鬼市了,好像和里面的人有些摩擦,后来就出事了,具体的情况不清楚。
不但如此,有人还在街上看到眼睛嘿嘿,嘴巴乌青的人收过路费,样子可怕得很,所以没人敢出门,外面走动的就少了。
你快走吧,我也要回去了,不然家里人担心!”
老人话闭,提着水果就走。
江尘眉头皱起,又走了一些地方,他离十多年了,这是第二次回来。
第一次是被选中去边境之前,回到家里,父亲根本就不见他。
小镇还和以前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街面的道路干净了许多,也平整了许多。
冷锋他们还在等着,江尘没有浪费时间,也不打算再问。
这件事很怪,最近大哥再查毒阎王,而他也来了这里。
看来这一趟不会寂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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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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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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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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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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