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人生三十>第444章 熟悉的声音
  城市的夜晚,到处是流光异彩。

  旌阳市沉浸在一片灯的海洋里,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闪耀着令人眩目的色彩,层层叠叠的高楼彩灯闪烁,流光溢彩。

  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流如注,嘈杂的人声,飞扬的喇叭声给这座城市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陈彬对周围的一切置若罔闻,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行走。

  一对对情侣手挽着手,偎依着从他的身边走过,显得浪漫而温馨。

  想起自己与苏小红从认识到结婚,再从结婚到离婚,苏小红一直都在欺骗他,背叛他,与别的男人鬼混不说,还生下了私生女陈婷婷。

  整整骗了自己五年多的时间不说,还以陈婷婷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的名义上法院起诉,还侵吞他所有的财产,这令陈彬感到非常愤怒。

  想到这些,陈彬感到心里隐隐作疼。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来到了旌阳湖边。

  旌阳湖两岸,红、黄、蓝、绿的彩灯交替闪烁,建筑物倒影在清澈的水里,颇为壮观,甚是迷人。

  轰隆!

  一束束烟花直冲云霄,烟花在天空中炸响,散发出七彩的光芒,犹如天女散花,如梦如幻,如诗如画。

  “今天是什么日子?”陈彬拍了拍自己的脑门,突然想起今天是端午节。

  端午节,它是古老的传统节日之一,关于端午节的由来,说法甚多,诸如:纪念屈原说;纪念伍子胥说;纪念曹娥说;起于三代夏至节说;恶月恶日驱避说,吴月民族图腾祭说等等。

  每逢佳节倍思亲,尽管陈彬刚从乡下回城,但他还是想起了母亲,想起从小到大,他们一把屎一把尿地将他拉扯成人,供他上学念书,寄希望将来有出头之日,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没想到,他大学毕业后,在城里找到了苏小红这样一个女人,害得自己两手空空地回家,让乡邻们看不起,指自己的脊梁骨。

  幸好在乡下这近三个月的时间,与母亲和妹妹一家人在一起,有疯狗陪伴,要不然,他的生活就会枯燥无味了。

  “你们要干什么?放开我!”突然,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这声音夹杂着爆竹声灌入了陈彬的耳朵里。

  陈彬回过头去,即刻看见河堤上,有三个分别染着红、黄、蓝三种颜色,发型怪异,流里流气的小混子正扯拽着一名女生的衣服。

  过路的行人纷纷避让,生怕自己引火烧身,一个个均躲得远远的。

  “啊,怎么是她,”陈彬仔细一看,被几名混子抓住衣服的这个女人居然是苏小红的妹妹苏小冉,心里是一阵嘀咕:“她不是出国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曾经,陈彬送苏小冉去国外读书,苏小冉始终对他充满感激之心。

  虽然她是苏小红的妹妹,但她的性格与苏小红完全不同,尽管苏小红和她的母亲在陈彬落魄后,看不起陈彬,并处处刁难陈彬,但苏小冉始终把陈彬当成了自己的恩人,不但没有嫌弃陈彬,还偷偷地爱上了他。

  虽然苏小冉在陈彬面前的一番表白,却遭到了陈彬的拒绝,但她并不责怪陈彬,仍旧暗恋着陈彬。

  没想到苏小红将她介绍给赵启明,做了赵启明的总经理秘书,被赵启明玷污之后,就突然失踪了。

  陈彬曾四处寻找她,均毫无结果,后来,他从苏小冉的大学同学梁瑛那里打听到她出国了,这才放下心来。

  没想到今晚在这里遇见她,而且还被几个混子纠缠。

  苏小冉一边挣扎,一边叫喊道:“滚开,放开我!”

  “嘿嘿,哥们几个看上你了,”一名染着一头红发的小流氓坏笑着说:“如果你识相的话,就乖乖听话,今天晚上陪我们去一个地方好好玩玩吧……”

  “放开我,我不认识你们,凭什么陪你们去玩,放开我,你们几个臭流氓……”苏小冉继续叫骂道。

  “住嘴!”另一名头上染着黄发的小流氓举起拳头,大声吼叫道:“你娘的再叫,老子就打烂你这张嘴……”

  苏小冉一下被镇住了,再也不敢吱声。

  几个小混子见苏小冉开始有点胆怯了,便连拉带拽地将她往绿化带里走去。

  “啊?这帮家伙要干什么?”陈彬心一紧,一个箭步冲上去,像铁塔似的站在几名混子跟前,怒声呵斥道:“放开她!”

  “你他娘的是谁呀?”红毛见陈彬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心里很不痛快,但见陈彬身材高大、魁梧,心里有点胆怯。

  苏小冉一眼认出陈彬之后,大声叫喊道:

  “姐夫,救我!”

  陈彬对苏小冉宽慰道:“别怕,有我在这里,他们不敢把你怎么着,不敢动你一根汗毛,更不会把你带走的!”

  随后,他用一双犀利的目光审视挟持苏小冉的这三名混子,但见黄毛瘦得像一只猴子,红毛胖得像一头猪,蓝毛长得跟电线杆似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是一群乌合之众,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

  于是,他恶狠狠地对几名混子说道:“你们几个,听见没有,趁我还没有发火之前,赶紧将我妹妹放了,要不然,我就对你们不客气了。”

  尽管苏小冉曾经是陈彬的小姨子,可陈彬已经与苏小红离婚了,也就没有必要延续“小姨子”这个称呼了。

  “她是你妹妹?”拽住苏小冉的红毛似乎并不领情,回头看了她一眼,一脸讥诮地问:“既然她是你妹妹,你说说看,她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上班?家住哪里?”

  “就是啊,她叫什么名字?”黄毛和蓝毛跟着起哄。

  趁几个小混子将注意力集中在陈彬身上的时候,苏小冉与陈彬对视了一眼,然后猛一用力,挣脱那几个小混子抓住她的咸猪手,迅速躲到了陈彬身后。

  继而,她紧紧地抓住他的衣服,说道:“姐夫,我终于找到你了!”

  “小冉,你不是出国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陈彬皱眉问。

  黄毛见两人不但认识,而且还在他们面前表现出一副十分亲热的样子,眼看这只煮熟的鸭子就要飞了,顿觉一阵窝火。

  于是,他对陈彬大声喊道:“小子,如果你识相一点,就把这个妞给我们留下,如果你执意和我们作对,那就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了……”

  “你算什么东西?竟然在我面前说这种话?”陈彬狠狠地瞪了黄毛一眼,怒喝呵斥道:“你们几个混蛋,赶紧滚,要不然,老子就把你们扔进河里喂鱼!”

  “我靠,你他娘的找死?!”身材矮胖的红毛好像是被陈彬这句话激怒了,对另外两个同伴说道:“哥们,咱们一起上,打死这个爱管闲事的家伙,”

  言毕,他握紧拳头铆足力气,首当其冲地朝着陈彬扑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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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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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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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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