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吧,书上又没有规定伪代码的格式,平时写惯了C代码,写着顺手,另外那些代码也不能算是严格的C代码吧,变量类型什么的,都是大致写了些,不那么严格,也没考虑容错处理。”
肖远答道,他写那些代码,一方面是为了描述书上那些习题的算法,另一方面也存了练手的想法,所以写的比较详细,当然这些他没必要和唐新宇解释。
“真没想到你写代码的习惯这么好,比那些在大公司上了好几年班的老程序员都好。”唐新宇又感叹了一句。
“习惯是需要养成的,如果平时不注意,到真正写代码的时候,就有可能把一些坏习惯带进去,时间长了,不仅不利于自己返回头检查代码,也不利于别人阅读,所以,我师傅反复和我强调这一点,让我无论何时都不要忘记代码规范。”
肖远原本他写代码的习惯也不是这么严格,后来他加入了BlackSkull,参与了他们一些团队的开发,那个组织对代码规范要求很严格,才让他逐渐改掉了以前编码不规范的毛病,养成了随时按照一定的规范写代码的习惯,这些他更不可能和唐新宇解释了,所以只好假借他师傅来搪塞唐新宇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没事了,我再看看。”唐新宇听了肖远的解释,心中释然,也有些感叹有个好师傅领着真是不错,能让人少走很多弯路。
这次唐新宇把注意力放到了肖远的伪代码内容上,因为肖远写的伪代码非常规范,而且程序的结构非常好,所以他阅读起来非常轻松,结合着辅导教材,他看了其中几段完整的伪代码,不得不再次暗中感叹。
虽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但是如果这个人是个草包,恐怕也做不出多大成就,当然这是一个极端,而肖远明显属于另一个极端,最起码在编程以及算法设计上,是个天才,解决问题所采用的算法,写出来的伪代码,大都充满了极高的编程技巧,有些地方如果不是肖远有着很详细的解释,他根本就看不懂,也很难相信,一个如果按照通常的设计思路,需要及时甚至几百行代码才能解决的问题,肖远却能用寥寥几行代码,使用一个很巧妙的递归或者迭代,就能实现。
有好几次,唐新宇都想打断肖远,和他探讨一下其中的一些奇思妙想,但是看到肖远专心在忙碌,就忍了又忍,直到发现肖远写报告用的竟然是全英文的时候,才又惊讶的打断了他。
“肖远,你写歌报告怎么用英语?”唐新宇很好奇的问道,这次就连姜华也停下了手里的游戏,转头看了看肖远写下的满屏幕的英语,笑道,“用英文看起来比中文专业一些,呵呵。”
“不是这个原因。”肖远连忙纠正道,他可不想让别人误以为他在装逼。
“那你为什么用英文呢?”姜华问道。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老师电脑上的汉字输入法用的很不习惯,还不如直接敲英文来得快。”肖远解释道,教师机上的输入法安装有一套五笔字型,还有就是系统自带的智能abc以及全拼了,五笔字型他不会用,智能abc他用着非常不习惯,更加不智能的全拼更是用着难受,所以干脆不写汉字,直接用英语来写了。
虽然作为一个华夏人,肖远很不愿意承认,但是又不得不承认,计算机的发源地在西方,最好的技术也在西方,世界上绝大多数高端的计算机技术资料,都是用英文写成的,更何况给他带来技术质变的BlackSkull也是西方的,所以,前世他学习计算机技术,阅读的英文资料比中文资料要多得多,在BlackSkull那些年,与组织内的人员交流技术,写技术报告,用的全部是英文,以至于从大学毕业后的几年内,他一直在用英文作为自己在网络上的主要工作语言,所以,他现在写英文技术报告,感觉比用中文更顺手一些,在表达某些东西的时候更加准确一些。
“你用英文写吧。”唐新宇听到肖远这么解释,摆摆手说道,然后有些不放心的凑了过来,想要看看肖远写的东西,在他眼中,肖远还只是一个高中生,英语再好,也顶多就是大学英语三级到四级的水平,用来写英文文章,水平显然不够,所以有些担心他写出来的东西不能看,词不达意。
但是唐新宇读了两段,心中的疑虑已经完全消失了,他好歹大学毕业时,也达到了英语六级的水平,虽然不敢说提笔就能写出来很好的英文文章,但是见识还是有的,他发现,肖远写出来的英文很流畅,很地道,完全没有大多数华夏人写出来的那种华式英语的感觉,如果不是亲眼,他都会觉得这是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写出来的东西。
对肖远写不好英文的担心消失了,唐新宇又有一个疑惑浮上心头:“这个家伙真的只是一个高中生吗,他的英语从哪里学来的,这种水平绝对超过了英语六级,恐怕很多英语专业的大学生都没这个水平吧?”
“肖远,你很厉害啊?”姜华在一旁感叹道。
“你也能看懂?”唐新宇觉得自己受到了打击,肖远是个妖孽,能写出这样的文章,也就算了,如果连姜华这个保镖也能很轻松的读懂肖远写的东西,会让他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大,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看不懂。”姜华说道。
“看不懂你怎么知道厉害?”唐新宇没好气的问道,心里不知不觉的舒服了一些。
“正因为看不懂,才觉得厉害吗,如果我都能看懂了,又算什么厉害。”姜华答道。
肖远呵呵笑了起来,唐新宇翻了个白眼,都不理会姜华了。
写一个已经存在于脑子里的技术文档,肖远并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快到中午的时候,就写好了,把文档用学校打印机打出来,交给了唐新宇后,和姜华离开学校,回家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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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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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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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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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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