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许多年来,随着他年龄的增长,求学之路让他越走越远,和外公相聚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他怎能不知,外公的年纪是一年比一年大,容颜是一天比一天老。他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就觉得两句最让他刻苦铭心:“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作为孙子的他,他生怕哪一天自己出人头地了,想带外公去享清福的时候,外公却等不到他了,他不想哪一天只能空对着坟头说声抱歉。生而为人,不止于抱歉,所以生而为人,应竭尽全力去努力。他早已经过了,只要桌上有鸡就一定要吃到鸡大腿的年纪,他现在到了只要桌上有鸡,就一定是吃鸡肋的那个人。
现在的他,不仅有了钱还有了产业,要说还缺什么,那就是亲人的陪伴。当然了,外公也是如此。他知道外婆去世的早,他没有见过,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他也没有见过。他从小能一直陪在他身边的,也就只有外公一个。
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见到外公了吧,上个学期他一次也没有回过家,暑假的时候本来是想回一趟家的,可是看到招聘女婿的广告,给的报酬还不错,刚开始还以为是骗子,但他反正也是身无分文就准备试一试,没想到是真的,却在高雅家做了两个月的上门女婿。汗,不过是在家做家务的下人而已。
到最后一分钱也没要,也没有去看望外公,就又开学了。这一开学,自己的身份地位却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趁着这次小长假,他一定要和外公同塌而眠,彻夜长谈。
他坐在车上,恨不得立马就能到家,然后扑在外公的怀里,像小时候一样趁机摸摸外公的口袋,是否还有桃子、花生之类的零食。
不过他也在想,爸妈是不是早已经告诉自己的外公,其实他们很有钱了呢?如果是的话,那就更好了,也省去了自己向外公解释的麻烦了。不然的话,任自己如何说,只怕外公都不会相信,还会说自己在外面学了一身吹牛皮的本事,会被人瞧不起之类的话。
在路上行驶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镇上,从镇上到村里还有几里的路程,是没有客车的,乡下人多半都有自己的代步工具,不论是摩托车也好还是自行车也好,像苏振他们这么困难的,不管风风雨雨,也只能靠步行。
不过这么多年了,几里路对于他来说也不过是像散步一般,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已经进村了。
路上确实见到了不少的熟悉的乡亲父老,在路上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向村人们打听起自己外公的状况来,可是别人都说不清楚。想想也是,外公平日里也不怎么出门,也很少和人来往,别人不清楚也是情理之中,这也更加地让他加快了脚步。
好不容易回到了自己所住的组里,到得了自己住了二十多年的破屋前,却发现门口是一把锁。
苏振顿感奇怪,心说难道外公下地去了嘛?可是这个季节,应该是属于闲月啊,因为稻谷应该已经收割完了,就算是种油菜,也还要一段时间吧?难道是在菜园子里?可是朝菜园望去的时候,那里却已经是一片荒凉。
他不由得更加的疑惑了,往日里外公不论是家里家外,都是收拾的紧紧有条的,难道是最近外公的身体不好了?
想到此处,他心里就有些紧张和担心起来,于是朝相邻的王大伯家走去。
站在王大伯家的门口,苏振以洪亮的嗓音兴奋地喊道:“王伯,王伯在家吗?”
接着就走出来一个打扮时尚且十分年轻漂亮的姑娘,她盯着苏振看了一会儿,皱起了眉头:“苏振?”
苏振一眼就认出这姑娘了,可不就是王伯和江婶的小女儿王文怡嘛。
说起这王文怡,虽然比苏振小一岁,但是两人从小的时候就是经常在一起过家家扮演夫妻的,在童年的时候那友谊还是十分深厚的。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价值观的改变,王文怡在上了高中之后就对高中苏振有些疏远了。
在校友们的面前,王文怡都有些耻于说苏振是自己同乡,更别说是邻居了。放月假的时候,王文怡也故意在县城里多玩一会儿,就是不想和苏振坐上同一辆车。
上了大学之后,两人学校不同,见面就很少了,有时候苏振回想,要不就是王文怡没回来,要么就是王文怡正好出门去了。没想到今天还真就碰巧她在屋里。
算起来,两人至少也有两三年没见到了,所以王文怡看到苏振的那一刻,还有些没认出的样子,甚至还有些惊讶。
“小点,你在家啊。”
小点,是王文怡的小名儿,小时候苏振都是这么叫她的。
可是此时的王文怡的脸上似乎有些不悦,冷冷地说:“我这么大了,别叫我小名了以后。”
“哦,好的。文怡。”苏振只好叫她的名字。
“也别这么叫,我俩的关系没那么亲密。”王文怡又冷漠地说了一句。
“那我该怎么叫你呢?我总不能看到你叫‘喂’吧。”苏振苦笑道。
王文怡想了想,说:“叫我全名吧。”在她看来,苏振这种土了吧唧家里有穷的打屁的人,就连叫她的名字都不配。
“恩,王伯和江婶在家吗?”
苏振其实早在上了高中之后就知道王文怡已经对他不像是小时候那样友好了,此时见她一见面就刁钻自己,也懒得和她多说了,便直接问她父母在家不在家。
“他们去买猪饲料了,还没回来,你有什么事吗?”王文怡问道。
“也没有什么事,就是我刚回来,看我外公不在家,门也锁了就过来问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苏振这话一问出来,王文怡还没回答,就听到一阵三轮摩车声响,回头一看,只见王伯和江婶拖着一大车的猪饲料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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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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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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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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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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