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雨每天都会在店里,帮着一块打理生意,渐渐的身形消瘦看得陆凡很是心疼。
刘思超来到店里之后,看到陆凡和刘思雨两个人,前前后后忙忙碌碌的,也是等待着他们忙完。
一个西装革履的人坐在这奶茶店里,应该觉得格格不入,但是刘思超那天然的亲和力,让人感觉不到异样感。
刘思超不光是想来看刘思雨,他们这个店的运营模式已经在他的观察之下,被他摸的清清楚楚,陆凡忙完之后也是抽出空来招待了刘思超。
“你是不是觉得最近越感觉没有动力,经常心里觉得空落落的,有种提不起精神的感觉,但是又不想放弃。”
在寒暄了几句之后,刘思超也是直接抛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是本源,陆凡一下子被问住了。
扪心自问,他最近确实感觉到心里空落落的,只不过一直没有跟刘思雨说,因为奶茶店的方案,是刘思雨提出的,他就想坚持下去。
刘思超问的问题还是敏锐,陆凡没办法回避,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
“哥你就别卖关子了,想说什么直接告诉陆凡就行。”
刘思雨最近也是感觉到陆凡的不对劲,但是他们并没有多说什么,他相信陆凡自己能够调整过来。
“我观察过陆凡,看他的为人处事还有行为模式,发现他并不太适合做这种小生意,他是一个胸怀大志的男生,不能将他禁锢在这一个小小的奶茶店里。”
刘思雨想了想,确实他们在这个奶茶店里每天都很忙碌,虽然这些忙碌并不能叫做碌碌无为,但是原本的生活,已经失去了色彩生活的中心,不能仅仅只是工作,他希望陆凡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更主要的是,这里赚的钱并不多,你们前前后后开了一个月,赚的钱还不如陆凡一开始开采摘园一天的经济收入。”
他们开奶茶店确实是一时脑热,每天开店的收益利润也很是不错,一个月就能达到好几万块钱,这倒是已经是非常高的水平了,一个公司的CEO,可能一个月的月薪也仅仅只有这些钱。
俗话说得好,要比就比好的,不能比差的。
陆凡在开奶茶店之前,是和自己的父亲搞了一个采摘园的,而这个采摘园面对的客户都是一些公司老板以及地产大亨,格局就比这个奶茶店要高上很多。
而是农家乐,采摘园一类,主打的就是乡村自然,那些上流社会的大佬,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小众的感觉,往往在菜摘园里面挥金如土。
所以采摘园的生意每一天都会特别的好,而且异常的火爆,小小的奶茶店肯定比不了。
陆凡明白其中道理,但是他内心还是放不下去。
“这个奶茶店当初是刘思雨提的,我不想直接把它放弃掉。”
陆凡此话一出,让刘思雨内心觉得非常的高兴,又非常自责,他不想做陆凡的枷锁,高兴又高兴的,陆凡能够体贴她的想法,并且把每一件事都干得如此完美。
她握住了陆凡的手,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从他们坚定的目光之中,陆凡也得到了自己的答案。
“你奶茶店现在开的这么好,随便出出去转让的话肯定会非常的抢手,倒不如趁着最火的时候将他兑出去。”
有了刘思雨的话,陆凡也就不再束手束脚,他仔细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经过这段时间的奶茶店生意,他和刘思雨的关系已经越来越好,越来越稳定。
大男人确实需要放开手脚去干大事情,束手束脚的在奶茶店里干一辈子,也就是那么浑浑噩噩。
有一个理解自己的女朋友还是非常重要的,刘思雨就是她的红颜知己,陆凡下定了决心,一定要给刘思雨幸福。
竟然要把店兑出去,那么就不能随随便便的转手,这个饮品店的里面包含着陆凡和刘思雨的心血。
他们在里面投入了很多的精力,随随便便的给一个人,万一经营不善垮掉的话,心里肯定不会是个滋味儿。
所以将店铺兑给谁,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了。
“俺这里倒是有个好的人选,不知道合不合适。”
陆凡他们交谈的内容,泼猴一个门外汉也不见得听得懂,但是他知道这个店铺如果转让出去,既然转让给谁都是转让,那为何不给一个熟悉的人呢?
“猴子你有什么就说,但说无妨,毕竟人多力量大,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
泼猴很少提意见,但是每次提的意见,肯定是有他自己的道理,陆凡愿意洗耳恭听。
泼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俺就想着之前小青是店里的员工,对店里也是很是熟悉,她,家里什么情况,陆凡你也是知道的,不如就把店交给她经营,她正好上学,学的也是公司运营这一块的知识。”
泼猴是觉得只要是上过大学的人,都是非常有能力的,既然小青是专门学这一块的不是,说不定将店交给她,也可以让她做得更好。
泼猴的一番话,让陆凡也是觉得非常的有道理,茅塞顿开,对,要给谁不是给呢,既然要给就不如给一个熟人打理。
小青目前就是最好的选择,没有比她还熟的人。
本来还在干活的小青,一脸懵逼的被叫出来,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她目光呆滞,如同被一道惊雷劈得外焦里嫩一样。
这不就是天上掉馅饼吗?等着好好砸在她的脑袋上。
“这真的可以吗?这不太合适吧。”
小青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就这么白白的加一个店转手他人,他们老板也太阔绰了,出手太大方。
“并不是白白送给你,当然是有条件的,已经有这个店,必须要签一个合约,保证将它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如果让小青接受的话,小青必然会努力将它干了更好,自己的东西自己当然会爱惜,只不过这个店里是陆凡的心血,她是知道的,之前陆凡还那么帮助自己的家里,她不会轻易的索要的,所以她还是摇了摇头表示拒绝。
“我不要,要不行你就把它卖出去吧,卖了还能卖更多的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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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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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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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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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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