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一天,着实是不一般的一天。从早晨起,太阳刚刚升起有三尺高时,那轮火球就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似的,凝结在东边彩云环绕的碧穹中就一动不动了。田间劳作的农夫们,在一个“早晨”的时辰里,几乎吃了几天的十多餐饭了,那悬在天边的太阳仍然不肯挪动一下,真不知道这一天的时间突然间变得那么长了。习惯于在田间劳作的农夫们,也终于感到了难耐的疲惫和惊恐,他们谁也不知道这老天到底是怎么的了。
天呈异象,难道会有什么重大变异出现?仿佛末日来临一般,看似安逸祥和的人界,却呈现出一片恐慌。
翼龙国的国王九洲子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玄华殿上急得团团乱转。眼看得距离战神选拔赛的日期越来越近了,一天的时间突然变得这么长,这选拔赛得拖得什么时候举行啊?
此值幻世大陆历53240年,当时凡界共分有一百多个大小国家,翼龙国位处东土,地据龙脉,天占吉位,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是其中占地面积最大的国家。一些边远小国早已经对该国的国土垂涎已久,三年前竟结成联盟,并向翼龙国下了挑战帖,说给他们两年的时间,让翼龙国挑选出一位战神,与他们几个国家选出来的武士比武,如果翼龙国的战神被打败了,翼龙国得割出一片国土送给他们,赢了的话,他们就俯首称臣,连年向翼龙国朝贡。
九洲子在接到挑战帖后,立即向全国张贴出榜文,命各地官府帮忙选拔能人勇士,到时赶赴都城参加擂台赛,好从中挑选一名骁勇善战的战神。同时他还许下重诺,如果挑选出来的战神,能打败那几个小国的武士,他将把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倚妆许配给他做妻子。
但就在离战神选拔赛的日期只有几天工夫的时候,老天突然作了怪,好好的一天时间竟拉得比几天都长,那太阳凝结在东方的天空上,好像永远不会动了似的。九洲子顿时心生不详之感,暗忖这是不是那几个小国里藏有什么大魔头,故意施出这一幻象,蛊惑人们的视觉,到时再借机发难,说他们翼龙国错过比赛时间,好从中要挟?
这么一想,九洲子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当即传来大臣,说距离与那几个小国武士比武时间将到了,尽快向外张贴出榜文,战神选拔赛时间提前,就在今天中午举行。
榜文张贴出去后,一下子把巴陵城的城主急坏了。
如果说人们都巴不得太阳能很快在天上正常运行起来,那么唯一的只有执金吾眼下最希望的是太阳永远悬在天边不要动了!
执金吾正是巴陵城的城主,在他接到从国都传来的榜文时,脸都急白了。“不行,我再也不能拿迷离的性命开玩笑了!”执金吾喃喃地自言自语,蓦地向家人狂喊起来,“快,拿我的映龙神镜,去将医圣白天请来!”
迷离是执金吾的儿子,从小喜欢习武,长得高大威武,英俊潇洒。他在得到国王要举行战神选拔赛的消息时,近一年来一直刻苦习武,盼能一举夺魁。谁知半个月前,他在城外护城河边正习武时,突然晕倒在地,从此一直是昏迷不醒。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迷离竟然半边脸发青,半边脸发红,上身高烧不止,下身犹如冰铸。为此,执金吾不知请了多少医生,但所有的人都诊断不出他是得了什么怪病。最后,执金吾迫不得已又去请医圣白天,可白天说他给迷离治病可以,但他要他以神镜来作为报酬。
白天虽定住在巴陵城,却是翼龙国最著名的宫廷御医,他的医术相当高超,但开价也非常惊人,一般人是无法能请得起他的。而映龙神镜是执金吾家族中的祖传宝物,祖宗早有遗训,人在镜在,镜失人亡。执金吾岂敢轻易将祖传宝物送于他人?可眼看战神选拔赛就到了,他再也顾不得许多了。执金吾知道,儿子一直深爱着国王的女儿倚妆的,这次战神的选拔赛他是志在必得,还说什么娶不到倚妆,他必将自绝于人世。他只有这么一个独子,如果他连儿子都没了,再贵重的宝物留着又什么意思呢?
有了映龙神镜,白天很快来了。
执金吾忙不迭地将白天这个驼背老头引进了儿子的卧室。
掀开重重帐帘,雕龙画凤的红木床上,迷离依然是半边脸青,半边脸红,昏迷不醒地躺着。
“倚妆……”昏眯中,他还是没忘了念叨着倚妆的名字:“我……我好喜欢你,我一定要夺得战神这块牌子,打……打败那几个小国的武士……没……没有你,我无……无法活在这个世上……”Χiυmъ.cοΜ
“迷离我的儿啊,医圣来给你治病来啦,他一定会治好你的,你也一定能如愿地参加这次大赛的!”执金吾心疼地看着儿子,老泪纵模地说着。他心里清楚,凭他儿子练就一身的高超武功,要想夺得战神这一金牌是根本没问题的。问题是,现在他病了,而大赛的时间又迫在眉睫了,眼下要紧的是要尽快治好他的病。执金吾一转身,不由得紧紧地抓住白天老头那一双枯瘦如硬柴的手,苦苦地哀求,“白……白先生,求求您啦,你一定要帮我治好儿子的病啊!”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刚才还大迈迈的那个白天老儿,在仔细地检查了迷离的身体后,一张老脸刹那间间变得一片灰白:“对……对不起,城……城主,恕老朽无……无能,我也查不出贵公子是患的什么怪病,依老朽看,贵公子已无药可治,你们还是准备给他料理后事吧!”
犹如五雷轰顶一般,执金吾两眼一黑,“扑通”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老爷,老爷……”
“城主,城主……”
家人和小厮围过来一齐喊叫起来。
半晌,执金吾这才悠悠醒转过来。
“来人,”他泪流满面有气无力地向家人吩咐:“在庭院里准备好八方柴禾,点上火,好好送我儿走吧!”
在巴陵城一直流传下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有谁得了不治之症,如此被病折磨惨痛致死,不如早登极乐——那就是用烈火将病人烧死,迅速送他走。但柴禾得从四面八方捡来,意思是说死了的人升天后,能得到八方诸神保佑。
执金吾的话刚传下去,满门上下嚎声一片。几个家人忙着从四面八方捡来柴禾,在庭院里像小山一样堆积起来。
由于服了蟾影花,星玑一时间灵力大增,她原本因失血过多显得非常苍白一张脸,也如同霞光映照一般红润了起来。
出了南天门,在一碧如洗的天空,星玑和被施过隐身术的巫玳,一如流星般,掠过丝丝缕缕的云彩,衣袂飘飘地向凡界急坠而下。
“汐炎,我来了;汐炎,你别急,我救你来了……”星玑一边飞快地御风飞掠向凡界,一边心焦如火地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巫玳至少有一千遍从星玑的嘴里听到过她念这个人的名字了。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每次听她提起汐炎时,在他那张刚毅一如刀削的脸上,总会掠过一丝不易被别人察觉的痛苦之色,就连他头顶那只会发光的独角,也随着显得黯然失色起来。
“主人,”巫玳终于忍不住幽幽地开了口,“小的听你说过,那凡界的汐炎爱着别的女孩儿,他的心里根本没有你,你怎么一直不死心,为什么总还是惦念着他啊?”
为什么?为什么呢……这恐怕连星玑自己一时也无法解释清楚的。“为什么?”星玑搪塞着巫玳,反问,“喜欢一个人,难道非要有理由吗?”
巫玳闷闷地追问:“没有理由,怎么会好端端地喜欢一个人呢?主人你可知道,在你一心爱着凡界那个人的时候,可曾留心过你自己身边,还有一个在暗地里一直痴情默默喜欢着你的人么?”
星玑被他问得一时间不知说什么才好了,故作恼状:“大胆巫玳,本天使是随便让你质问的吗?你们魔族本是一群猪,根本就不懂什么叫感情,你又如何能理解别人的心情?”
“是,”巫玳只好道,“小的再不敢多问了!”
巫玳虽然被施了隐身法,但他在星玑面前却是纤毫毕现的。星玑转身看到他的脸忽地变得异常灰暗,以为是自己刚才的话说重了,引起了他的伤心,便伸手拍了拍他手,略带谦意地笑道:“傻瓜,刚才本天使是拿你开玩笑的,你就别往心里去了。好啦,我告诉你,真正爱一个人并不是要彻底地占有对方,只要对方过得快乐就好了!”
“是,小的明白了!”巫玳表情复杂地点了点头。
可是,巫玳从内心里还是一点都不明白,像星玑这样一个至高无上、美丽的天使,怎么会喜欢上一个人界的凡夫夫俗子?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为了那个夕照,她竟然不顾天庭条规和自己的性命,用身上的血液替他炼制金血丹。
其实,星玑认识那个汐炎还不到半年的工夫。
半年前的一个夜晚,明月高悬,星玑到凡界去送梦,像鱼儿似的在如水的月光中向人间飘游而去。当她来到翼龙国巴陵城的上空时,冷不丁地发现在城外护城河旁的一片树木林子里,有一个身着一袭月白夏衫、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在那儿练剑,让她诧异的是,明晃晃的月光下,她居然看不到他脚下的身影。
起先,星玑还以为是哪个贪玩的野鬼从地狱城里溜了出来,在那儿做异作怪。她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她念动口诀,轻弹食指,一只橘黄色的光球蓦地浮在了她的指尖上,并飘浮起来,迅速当头罩向了那个小伙子。通过光圈里的显示,她这才发现他的真身躺在了城中一大户人家的红木床上——他竟是在梦中练剑,她眼前所看到的练剑之人,只不过是他的梦魂而已。
此后,星玑每天夜晚来巴陵城时,都能看到那小伙子在做梦练剑。她不由得突然对这小伙子产生了几分好感,一个连在睡梦里也不肯休息、忙着习练武功的人,假以时日,将来必有出息。星玑发现小伙子所习练的正是“赤霞剑”,赤霞剑原为天界赤霞仙子所创,后来不知怎么的流传到了人间。可她看得出来,那小伙子虽身手矫健,对赤霞剑法并不太精通,剑招破绽百出,如果要是用到战场上,根本不堪敌方一击。出于好奇,星玑弹指作法,一晃身形,一下子便闯进了那小伙子的梦中。
“嗨,壮士好!”星玑走近小伙子身边,打起了招呼。
小伙子听到招呼声,霍然收剑,缓缓地转过身来,一眼发现身后亭亭玉立的少女,脸现惊异之色:“你……你是……”
“星玑,”星玑天生不会撒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星玑,是天界一位天使,你叫我星玑好了!”
“你是天上的仙女?你怎么来到了人间?”小伙子惊讶地瞪大了两眼,目光灼灼地盯着星玑上下打量。
“嘻嘻,我是逐梦使啊,专门为你们凡人送梦的。”
星玑向他详细地解释了自己的职称,随后又问起他的名字。
这时,小伙子这才告诉她,他名字叫迷离,是巴陵城城主执金吾的儿子。
“那我叫你汐炎可好?”星玑笑问。
迷离好奇起来:“呵呵,星玑,你为什么要叫我汐炎呢?”
星玑不禁秀靥飞红,沉吟着回答:“汐炎是我们天界有名的战神,他曾是我心目中最崇拜的偶像,只可惜,多年前他在与魔族巫风神大战时牺牲了!”
“好吧,就随你叫我汐炎这个名字吧!”听了星玑的解释,迷离似乎对这名字很感兴趣。
星玑笑了,她对眼前的这个男人又增添了几分好感。接着,她便直截了当地指出了迷离练的赤霞剑所透露出的破绽,并告诉他,日后每天夜晚她都到这儿来,一晚上教他一个招式。迷离听了大喜。
打这以后,星玑每天晚上开始在梦中教起迷离如何习练起赤霞剑来。那迷离亦是十分聪慧之人,一学即会。星玑愈发喜欢起他来。可是不久的一天晚上,她和他在练剑休息谈心的时候,她方知他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儿,那女孩儿是翼龙国国王的女儿倚妆。听他这么一说后,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儿,星玑的心像被刀猛扎了一下似的,疼得几乎要流出血来,氤氲着一缕莫名的怨气。可尽管如此,对于迷离,她几乎是一日不见,便有如隔三秋之感;她内心深知,自己已经是无可救药地爱上这个凡界的小伙子了。
星玑内心十分痛苦,但她又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诉说隐藏在自己内心的这一痛苦,久而久之,她只好说给巫玳听。巫玳是她的天奴,他是不敢随便将她的话传出去。因为天律中有严格的规定,天界的神仙是不能和凡界的人恋爱的,凡是违犯这一天律的,不论是任何神仙,都将遭到严厉的惩处。
巫玳听了星玑充满幽痛的诉说,两眼顿现一片空茫,他怎么也想不到她会恋上一个凡间的人,他更不知道那个汐炎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魔力,会使一个位尊身贵的天使爱上他。“主人,汐炎毕竟是凡界的人,他不是你当初心目中的那个偶像,况且他心中另有所爱,依小的之见,你还是放弃这份爱恋吧!”当时巫玳是这么劝说她的。可星玑听了,顿时大怒:“巫玳,本天使只是向你说说而已,你倒把自己看成什么东西了,竟敢教训本天使?本天使所决定要做的事,你根本管不着!”“是,”一缕忧悒众巫玳的眉宇间一闪而过,便他恨快毕恭毕敬垂首而立,嗫嚅着道,“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
像往常一样,每逢夜晚降临明月升空时,星玑还是一天不拉地通过梦境去见迷离,教他习练赤霞剑法。可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在迷离将赤霞剑练得炉火纯青、入臻化境的当口,他突然患上了怪病,倒在了床上再也起不来了。在梦里,星玑见到了躺在床上骨瘦如柴、脸上一边青一边红的迷离,她居然也查不出他到底是患了什么病症。“星玑,你告诉我,”在空幻的梦境里,迷离一脸痛苦地问着星玑,“自从我得了这种怪病后,家父不知找了多少神医高手,对我都是束手无策,是不是我真没救了?我爱倚妆,我不能死,我不能没有他啊!”“汐炎,”看着迷离因病痛而被折磨得变了形的脸,她的心一阵阵的刺痛起来,“你放心,我能救你的,我能用金血丹治好你的病,耽误不了你参加战神选拔赛的。你一定要坚持下去,等我回去给你炼制金血丹!”
金血丹得用天界神仙身上的血液,加银河旁天玄山上的灵芝草,放在八卦炉炼上七七四十九天,而且每天得在炉里添上新鲜的血液,最后才能炼得真丹。这种金血丹能治凡人百病,什么疑难杂症都能消除。
为救迷离,星玑开始用自己身上的血液替他炼起金血丹来。巫玳知道,天界神仙身上的血液是不能随意流失的,一旦流失过多,轻者失去上万年修炼的灵力,重者,会失去性命的。他苦苦恳求星玑不要为一个凡间的人去干傻事,可星玑不仅充耳不闻,还嫌他多嘴,并命他跪到南柯宫外替他把守着,不让闲杂仙神闯进看,撞破她练金血丹的事。
天界和凡间一样,一年也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分。那时正值隆冬季节,大雪如同无数的白蝴蝶一般,在天界飞舞着。巫玳表情木讷地跪在一片银装素裹的南柯宫外,一任凌厉的雪片拍打着他的脸、胳膊……有几个仙女在雪地里御风飞行追逐嬉闹着,路过那儿,看到他的样子,以为这个天奴又犯了什么错,在承受星玑的责罚。其中一个调皮的仙女,抓起一团雪球扔在了他的头上顶……
星玑炼了七七四十九天的金血丹,巫玳像雪雕的人一样,也一直在南柯宫外跪了七七四十九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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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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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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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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