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稳大气的奥迪车上,钟不败和钟晓晓坐在其中一辆的后排座位上。
现在回想起刚刚在病房内发生的一幕,钟晓晓还是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般,气化金龙、金针筑基……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她竟然看见了这么多匪夷所思的东西。
要知道刚刚发生的这些事情,有那么一群人远离世事钻研琢磨了千百年,也琢磨不透!
“爷爷,你认识那个叫王枫的人?”
钟晓晓忍不住问自己的爷爷钟不败。
钟不败闻言,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神秘的笑了笑。
认识,他当然认识。
他这一身医术,还有他视为珍宝的那一套金针,都是当年那个男人传授给他的!!
几十年前,钟不败还不叫钟不败,他叫钟立业。那时的他,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医学生,刚从扶桑国学医归来,自认医术高超,实际一事无成,却目空四海、高傲自大。
当时他暂居桑海,一位在桑海很有权势的大人物招四海神医为他治病,若是有人能治好他的疾病,无论地位权力,还是金钱美人,他都一并给之。
年少轻狂的他去了,钟不败还记得,当时那位大人物的府中挤满了医界大能,却无一人能治疗那位大人物的疾病,甚至,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医界大能,连病发原因都找不到!
初出茅庐的他替那位大人物一翻检查,竟无从下手!
那位大人物的管家震怒,将在场的医生们骂了个狗血淋头,却无一人敢反驳。
所有自命不凡的医生,都丢尽了颜面。
便在此时,那个男人出现了。
那个男人身披衣袍,白衣胜雪。身后跟着一位温雅女子,穿着紫色旗袍,时刻与那个男人保持着半步距离,就像是那个男人的婢女一般。
他只是出场,便显的气度不凡。
他一出手,便将那位大人物的疾病给治好,惊艳了众人。
钟不败现在还忘不了那个男人施针时的场景,他神色淡然,将一枚枚金针刺入那位大人物的体内,金针在颤抖,如若跳跃。
而跟随他而来的那个旗袍女子,就站在他的身后,十分迷恋的看着他,目光中充满了欣赏。
大人物的病被医好了,他很是高兴,要给那个男人极大的权力和丰厚的酬金,还要赠予他十个美貌如花的女婢。
可是他没要,他只收下了一千块大洋。
原来,他既不看重名,也不看重利。他只是缺钱了,就来了。
他走了,他走的很是潇洒,还有美人相伴,逍遥自在。
当时年纪轻轻的钟不败怎能甘心,便追了上去,质问那个男人凭什么他能只好那位大人物的疾病。
那个男人只是看着他,笑了笑,道:“你既追上来,那便与我有缘,这些金针,我也用不上了,便赠与你。”
“另有一本书,在和祥街范雅书屋,你去了后,让店家把王枫的书交给你,那也是你的。”
说罢,那个男人便将针袋丢给了钟不败,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后来,钟不败去了范雅书屋,取到了回魂针法的古籍。
当看到那本书的时候,钟不败才知道,在医界,他是多么的渺小。哪怕去扶桑国进修过的他,所学习的,也不过是医术的一点皮毛……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当年那位先生的长相,早已在钟不败的记忆中模糊。他唯一记住的,就是那位先生胜雪的白袍。
直到今天,他意外接到了金基集团那位女士的电话,才马不停蹄的赶到了临岚市。琇書網
没成想,竟然在这里遇见了王枫!
当看见王枫的那张脸时,记忆中那位先生模糊的容颜,一瞬间清晰了起来。
那个人,那位先生,就是王枫,不但容颜一样,名字也一样!这世间,不会有这么多巧合的!
只是王枫失忆了,他什么都记不到了。甚至,连当年他亲手赠与自己的那袋金针,也给忘了……
这些年过去了,钟不败早已变的苍老,而王枫,却还是当年的模样。
钟不败觉得无论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在王枫的身上,都是正常的。哪怕,他长生不老。
只是,当年追随在王枫身边的那个女子,又去了哪儿呢?
她是不是也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将消失在岁月的尘埃中呢?
那个女子叫什么名字来着?钟不败觉得不太清了,好像是姓张吧……
“晓晓,以后若是再看见那个人,要十分尊重他。”
钟不败在深感惆怅之时,不忘对自己的孙女道。
王枫是一个活了几十年还容颜未变的人,谁又知道自己当年在桑海市遇见王枫前,他又活了多少年呢?
若是有人说王枫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那钟不败也信。
没准,王枫就是那些个古武者毕生追求的仙域之中,走出来的人……
钟晓晓却不以为然的嘟了嘟嘴,在她看来,王枫不过就是一个人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有什么资格让自己爷爷对他这么客气?
“爷爷,那个叫王枫的人,他体内的气机,难不成真的就是灵……”
钟晓晓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钟不败一瞪,瞪的她瞬间把最后一个“气”字给咽到了肚子里。
“晓晓,这件事情你就当作不知道。”钟不败态度严肃的说:“别看那些个古武者平日里不问世事,可是若是被他们知道了这件事,必然会给王枫招来杀身之祸!”
“所以刚刚病房里发生的一切,我们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过,要将这件事情,给烂在肚子里!”
钟晓晓看着自己爷爷无比严肃的表情,才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
她郑重的点了点头。
旋即,她又问道:“这次我们去帝都,还是去给帝都李氏的李老爷子医腿吧?医了这么久了,他还有站起来的可能性吗?”
钟不败摇了摇头,道:“他的两腿,不单单是粉碎性骨折这么简单,不然,完全可以替换人工骨骼来医治他的腿。”
“他年轻时,一定是惹到了什么不该惹的人,有高人封住了他两腿的穴位,让他此生都得坐在轮椅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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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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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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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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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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