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这个时代,因为物质不丰富,所以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吃肥肉,因为肥肉抗饿,姜昊因为是重生回来的,所以他的口味沿袭了物质丰富的二十世纪,喜欢吃瘦肉。
他把红烧肉放到了嘴里,细细的品味了一下,就皱着眉头放下了筷子。
“怎么了?”梁鹏看到姜昊的神色,急忙问道。
姜昊看了梁鹏一会,在看的他浑身发毛的时候,才说:“大鹏,幸亏你今天把我们带到这里来了,不然的话,你开张之后肯定生意不会好。”
“为什么,这道菜做的没毛病啊,我这手艺我师父都夸我,得了他的真传。”梁鹏听了姜昊的话,还特意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了嘴上细细的品味了一番,这才说。
姜昊苦笑了一下,才说:“不错,你是的了你师父的真传了,不过,我问你,你刚去上海的时候,吃那里的饭菜习惯吗?”
梁鹏脸色一白,喃喃说:“你的意思是……。”
这时候姜昊也给出了答案:“不错,当初伯父是从上海学来的做鸡蛋糕的手艺,这才在寿城开了店,扎下了根,这点的确是了不起。”
“不过嘛,鸡蛋糕是甜味的,所以,口味全国都是一样,但是菜可就不一样了。”
“我们这里是皖中地区,我们这里的口味偏咸辣,而正宗的上海本帮菜则是偏甜味的,我们这里人是不会适应那边的口味的。”
接着,姜昊又把头转向了刘静和刘莹:“不信你们尝一尝,感觉大鹏做的菜好吃吗?”
刘静和刘莹半信半疑的夹起了一小块红烧肉,放到了嘴里,然后,她们两人的神色就变得古怪了起来,总算还给梁鹏面子,没有吐出来。
“怎么样,你和你父母都在上海呆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习惯了上海菜的口味,感觉不出来,可是像她们这样没有吃过上海菜的人一吃就吃出来了。”姜昊望着垂头丧气的梁鹏说。
其实梁鹏的行为也让姜昊解开了一个疑惑,为什么在前世,他饭店刚开张的时候,生意会不好,估计就是这个原因了。
不过姜昊那时候忙着高考,所以并没有怎么在梁鹏的饭店吃过饭,于是就不太清楚这里面的缘由。
到了后来,梁鹏自己就把菜的口味给调整过来了,他不说,姜昊自然也就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了。
梁鹏这时候简直是见了鬼一般的表情,自言自语“那怎么办,过几天就开张了,照你这么说,我怎么开张?”
姜昊露出了自信的笑容:“慌什么,万事有我呢,这几天我来教你做菜,保证你开张就生意兴隆。”
“你,你会做菜吗?我怎么没见过?”梁鹏疑惑的问道。
他承认,姜昊在这件事情上的分析是对的,不过,做菜,做为死党的他见都没见过,所以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他抱有怀疑。
“大鹏,你没见过的还多着呢,今天哥高兴,给你小小的漏一手。”说完,姜昊把梁鹏身上的围巾给扯了下来,然后给自己系上:“过来帮把手,我缺一个切墩。”
梁鹏看着已经走到厨房的姜昊,尽管他的心里不相信姜昊会做菜,可还是走了过去,给姜昊搭把手。
姜昊看着厨房中的食材,五花肉、小公鸡,就知道要做什么菜了。
“你去,把这只小公鸡给剁了,记住,切成小块。”姜昊毫不客气的指使着梁鹏。
梁鹏看了姜昊一眼,认命的拿起小公鸡,一块一块的剁了起来。
“你这家伙基本功倒是挺扎实的吗?”姜昊看了梁鹏一眼,赞扬道。
梁鹏得意的一抬头,边剁小公鸡边说:“那是当然了,你不知道,我在上海的时候,我师父对我可是严着呢,要想学做菜,先要学几个月切墩,我三个月就可以学做菜了,按照我师父的话说,我是他门下最快学做菜的。”
“别得意了,小心点,别切到手。”
姜昊说着,就走到了土灶前,往大锅中添了一勺水,在切了一些姜丝和葱丝。
其实在前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现在被各个流派珍藏的菜谱和做菜的手法已经都不是什么秘密了,在那个时代,只要肯学,人人都能做一个合格的厨师,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为了考博,三十岁还是单身汉的姜昊。
“你这做什么?”梁鹏看到姜昊的这种做菜的方法,不解的问道。
“这是在焯水,你看这小公鸡上面,都是血污,就这样下锅,会有些难以去除的腥味,所以焯水可以使肉类原料去除血污及腥膻等异味,你以后不管是牛肉还是羊肉,都可以焯一下水。”
“而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调整几种不同原料的成熟时间,缩短正式烹调时间。有些食材因为性质不同,加热成熟的时间也不同,可以通过焯水使几种不同的原料成熟一致。”
“打个比方就像肉片和蔬菜同炒,蔬菜经焯水后达到半熟,那么,炒熟肉片后,加入焯水的蔬菜,很快就可以出锅。如果不经焯水就放在一起烹调,会造成原料生熟不一,软硬不一。”姜昊解释道。
说着,姜昊把梁鹏已经剁好的小公鸡放到了水中,焯去血水盛出沥干。
然后,姜昊再把锅中倒入适量油,放入切块五花肉,炸至表面金黄,放入姜、蒜、葱段、干辣椒翻炒,并加入八角、桂皮、香叶、草香果各种香料……。
就这样,不到半小时的功夫,姜昊做的地锅鸡就端到了刘静他们的面前。
姜昊用围裙擦了擦手上的油,指着地锅鸡对刘静他们三人说:“来吧,尝尝我做的地锅鸡。”
赵静先拿起了筷子,夹起了一块金黄色的鸡肉放到了嘴中,只尝了一口,她就被这鸡肉的滑嫩给征服了,只见她吃完了一块鸡肉之后,又不顾形象的夹起了另一块鸡肉,飞快的填到了嘴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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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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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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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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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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