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和张瑶一起到的婚庆公司,还有一个同行的人,这个人我认识,竟然是靳小黎,看她和张瑶手挽着手,倒是王蒙自己一个人在旁边,两个女人的关系肯定不错,看到这里我不禁擦了把冷汗,侯成搞的好事!要不是我有情况克制住了,那天要是真把小黎怎么样了那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吗!
不过由此我也可以大致确定侯成并不知道张瑶和靳小黎的关系,不然是不可能这么做的,我看见了靳小黎她自然也是看见了我,于是问我道:“你怎么在这?”
“你能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啊?”我白了她一眼说道,我都记得那天中午上她家吃饭那一脚有多疼。
“小黎,你俩认识?”一旁的张瑶拉了拉小黎问道。
“算是认识吧。”小黎点了点头说道。
“哈哈,那还真是巧了,天歌是王蒙的兄弟,我们结婚他做伴郎的。”
“他?”小黎一边说着一边夸张的指着我,我看着就不乐意了。
“怎么了?我不行吗?”
“谁知道你行不行!”靳小黎白了我一眼拉着张瑶进了婚庆店,这女人真是会气人。
“好了,大老爷们跟个女人计较什么,抽一个吧?”王蒙说着递给了我一支烟,他穿着一身西装,挺阔的肩膀很好的将西装撑了起来,看起来很是帅气!
“侯成呢?他不是也做伴郎吗,不一起挑啊?”我岔开了话题问。
“给他说过了,项目有点忙就不回来选了,让我们选好之后拍几张照片给他,到时候他从他那边买一套颜色款式相近的就是了,结婚前一晚才回来!”王蒙抽了口烟说道。
“真是的,兄弟结婚这么大事儿不回来,有这么做兄弟的吗!”
“哎,我都,没生气你气什么,他只是这会不会来一起挑礼服而已,结婚还是要回来的,好了我们也进去吧。”王蒙丢掉了手里的烟头率先走了进去。
我们进去的时候张瑶已经和他们婚礼的负责人联系上了,正带领她们去挑选喜欢的伴娘服,而我和王蒙这边就简单多了,男士的伴郎服并不多,并不长的时间里就来来回回看了个遍,最后挑了一套王蒙喜欢的,他结婚看着舒服就行了,我作为伴郎也就是走走过场的事情,肯定不能太吸引目光的。
我和王蒙挑好之后就在一旁的沙发上休息了起来,而张瑶和靳小黎两人和那个负责人还在不断的交流寻找自己喜欢的服装,女人还真的是比较麻烦,不过碰上婚姻这样的事情麻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一辈子没有意外就只是结一次婚的,当然得郑重、谨慎、完美不留遗憾了。
等到两个女人选好的时候已经是快到中午了,可两人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我看了眼王蒙,他都没有什么奇怪的已经习以为常,这就是快要做老公的男人?四个人就近找了一家餐馆解决了午饭的问题,王蒙和张瑶要继续和婚庆公司磋商婚礼的细节,靳小黎又非常的有兴趣也跟着一起去了,我是待不住的,又跑到了蜀汉路的美容店,看了一下装修的进度,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在走,转瞬已经是七月,晚上的时候才和王蒙、侯成聚了一下,而明天就是王蒙的婚礼了,他说他在镜子前清理胡子的时候差点哭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想起了那首《那些年》,他确实是一身西装系着红色的领带,而踏上社会之后我们也告别了十多年的刘海,将头发梳成了大人模样。我和侯成都骂他傻,那歌一点也不适合在结婚前想起!
这一晚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想着我和王蒙还有侯成大学的点点滴滴,还有侯成和张瑶以前的恩恩怨怨,不知不觉中就睡了过去,还好第二天起来并没有疲惫感,昨天应该睡的并不晚,随便吃了点东西穿上前几天选好的伴郎服之后侯成已经到了我家楼下,开着他的车载着我去找了王蒙。m.χIùmЬ.CǒM
婚礼从小到大总会看过那么几场,但我只是第一次,小的时候也并没有在家乡,所以没有参加过别人的婚礼,而长大了一些之后又遇到了后来的事情,十多年用着另一个姓氏另一个名字,就像是一个凭空出现的人,没有人认识我,自然也没有什么婚礼可以参加。
张瑶是成都的人,王蒙不是,但是以后肯定是会定居在成都的,结婚前他做足了功课,全都是按照成都这边的习俗来的,不过大家都很有默契的摒弃了一些不太雅观的习俗,进行的都是一些有意义的,面对张瑶闺蜜以及伴娘团的刁难王蒙没有一点不开心,后来他才和我说,越是难得到的在得到后你才会更珍惜,她顺利的接到了张瑶,用公主抱将张瑶抱上了婚车,张瑶哭了,不知道是对于父母亲人的不舍,还是对于王蒙于她用情至深的感动,我虽然作为伴郎参与其中,可是这一刻我却有种身在局外的感觉。
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面对新娘方面不断的刁难王蒙会从头开心到结束,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公主抱会让张瑶哭的稀里哗啦的。王蒙和张瑶终于是走上了红毯,张瑶时不时会落泪,而王蒙总是会贴心的帮她擦拭掉,告诉她不要哭,妆会花,所以他们步履坚定,顺利的举行了婚礼。
这一天我和侯成都是醉眼朦胧的,中午喝的酩酊大醉,晚上的时候酒还没有完全醒过来又接着喝,直到宾客走尽,我和侯成在倒在酒桌上。冥冥中我想哭,这十多年的苦只有我自己知道,王蒙侯成不知道,杨爷爷也不知道,看见王蒙结婚我忽然也想结婚了,有个人可以爱着自己,始终如一的陪伴着自己那该多好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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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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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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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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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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