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子,这种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听说糯米对付僵尸这种邪物挺有用的,依你看,我们要不要准备一些啊?”
方麟笑了笑说道:“糯米这种东西,虽然它有没有用我不知道,但如果只是为了图个心安的话,你们准备一点也无妨。”琇書蛧
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交谈,方麟好不容易让村民们的情绪安定下来各自散去,终于能回到家里补个觉的时候。
却不想刚一回家,就瞧见自己母亲和王竹凤两个人搬了一大袋子糯米回来。
见状,方麟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地望着她们两个说道。
“两位大中午的不吃饭,反倒是买了这么多糯米往家里运,该不会也是听说了野人山闹僵尸的事情吧?”
这么一大袋子糯米,少说也有四五十斤,而女人的力气又天生比较小。
所以这一路回来,即便是有着赵柏兰在旁帮衬,王竹凤也是累了个够呛,便用手撑着小蛮腰活动了下发酸的筋骨,表情略带无奈地望着方麟。
显然,王竹凤本人是压根就不相信那种怪力乱神之说的,只不过可能是没拗得过赵柏兰,所以才在无奈之下当了一回苦力。
于是方麟便走上前去,先接过母亲手中的糯米布袋,只是还不等方麟开口,赵柏兰便率先知道了他想要说什么,一瞪眼抢先说道。
“你这小子,也别觉着你妈我这是在搞封建之类的东西,虽然这外面的人都在说野人山僵尸咬死人了,可到底咬死了谁却是没个明确的说法,这不明摆着是谣言嘛!”
一听这话,方麟就很是不解了。
“既然妈你都知道是谣言,干嘛还要买这么多糯米回来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
赵柏兰锤着胳膊叹了口气。
“这人呐,越是岁数大了,就越是会对一些东西有所敬畏,所以,防范于未然也好,图个心安也罢,只有把这东西给埋了,我心里才能踏实啊!”
“您能这么想就再好不过了。”
方麟微微一笑,正待将糯米送进厨房的时候,王竹凤却是悄悄摸摸靠了过来,用手指捅了捅方麟的胳膊,小声问道。
“麟子哥,你昨天晚上干嘛去了啊?”
不知为何,一迎上王竹凤的眼神,方麟心里却是忍不住有些莫名的心虚,便移开视线,说道。
“没干什么,也就是陪着隔壁乡里的一个大土豪喝酒谈事情,结果喝多了,就随便在镇上找了个宾馆住了一晚没回家而已。”
王竹凤本来也就是随口一问,反正她真正好奇的也不是方麟昨天晚上去哪儿了,又或者干了什么,所以也没去多想,便继续问道。
“那……野人山闹僵尸的事情,麟子哥你知道多少啊,跟我说说呗!”
方麟略带诧异地看了王竹凤一眼:“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一定比你知道的多啊?”
“切,谁不知道野人山出事的地方就在新路修建的必经之路上啊?”
王竹凤撇了撇嘴说道。
“在咱们整个村子里,除了老支书,也就你最关心新路的情况了,我就不信一听到出事的消息,你不会火急火燎地上赶着去查看?”
方麟哑然失笑:“行吧,既然你这么聪明的话,那还用我说什么,你全猜出来不就完了吗?”
“讨厌!”
王竹凤嗔怪地白了方麟一眼。
“我又不跟你似的能掐会算,能猜到这么多已经是极限了,你还真以为我什么都能猜到啊?”
方麟笑而不语,王竹凤便有些生气了。
“哎呀,你到底说不说嘛!”
见王竹凤嘴巴都快噘成鸭子了,方麟倒也没有再继续拿她打趣,便将野人山的发现,以及自己的一些猜测跟王竹凤简单讲述了一下。
而在听完以后,王竹凤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调动了起来。
“麟子哥,你说真的吗,你今天晚上,真要去找那只所谓的僵尸探探究竟啊?”
“你想干嘛?”方麟警惕地看着王竹凤。
王竹凤笑嘻嘻地道:“我能干嘛呀,当然是跟着麟子哥你一块儿去探险啦!”
我就猜到果然是这样!
方麟一脸无语。
这丫头胆儿也太肥了吧,要是换成一般的女生,听到这种鬼怪僵尸之类的事情,怕是早就吓得直往方麟怀里钻了。
哪儿跟王竹凤似的,非但一点也不害怕,反而还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非要跟着方麟一块儿去找罪受,而且还美其名曰--探险?
“麟子哥,你这么看着我干嘛呀,到底行不行,你倒是给个准话啊!”王竹凤催促道。
方麟翻了翻眼皮子,懒得跟王竹凤多说废话,直接就一个爆炒糖栗赏到了这倒霉丫头的脑门上。
“哎哟!”
王竹凤吃痛捂着脑门,嗔怪不已道。
“麟子哥你干嘛没事弹人家脑袋啊?”
“我这是打你这丫头一点也不知道省心,也不想想,万一到时候真碰上了僵尸怎么办,我哪儿有闲工夫再去照顾你啊?”方麟表情严肃地道。
不过王竹凤闻言后却是一脸不以为意:“这都什么年代了,麟子哥你也是读过大学的人,怎么也跟那些人一样封建啊,我才不信这世上真有什么僵尸呢!”
“我只是说有这种可能性而已,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而言之,今天我说什么也不会同意你跟着一起去冒险的!”
为了彻底打消王竹凤的大胆念头,方麟说话的语气已然变得认真起来。
王竹凤自然是不肯,但不管是撒娇还是软磨硬泡,方麟就是不肯同意带她一块儿去,偏偏赵柏兰这根杀手锏她还使不得。
所以在万般尝试无果以后,王竹凤只能是表面放弃了一起探险的想法,在故作生气地跑进屋里跟赵柏兰聊了会儿天后,就回自己家里去了。
但是实际上,王竹凤心里却是很不服气的,并且暗暗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哼,不带就不带,麟子哥你不带我去,那我还不能自己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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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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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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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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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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